左宗棠只是师爷,却凌辱殴打二品总兵,他真有这么狂吗|文史宴

文史宴说 2024-10-22 13:39:01

曾国藩出任两江总督后,为湘军新立了一支大军,即左宗棠的新楚军。刚从“樊燮案”中脱身的左宗棠以四品京堂候补的身份,建立了一支六千人的新军。

“樊燮案”向来被视为左宗棠遭遇的一次生死危机,是他从巡抚幕僚变成统兵大帅的一次转折,原本有杀头危险的他在曾国藩、胡林翼、骆秉章、郭嵩焘等友人的奔走斡旋之下,不但逃脱重罪,反而得到朝廷任命,以四品官衔外出带兵,开启了他传奇的后半生。

因为这个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涉案政治势力犬牙交错,官场派系博弈惊心动魄,案件的结果又出人意料,它就成了各种左宗棠传记里需要浓墨重彩大书特书的章节,也成为官场学、成功学著作中津津乐道的桥段。

综合目前可见的左宗棠传记,对“樊燮案”的传统叙事如下:

背景:左宗棠入骆秉章幕府,骆秉章对左宗棠言听计从,一切大小事务都交给这位师爷,自己只管签字盖章,左师爷成了湖南实际的掌权者。为了整顿吏治,左师爷大量参革昏庸糊涂的官僚,激起了很多湖南官员的不满,他们纷纷串联,酝酿倒左。

导火索:湖南永州镇总兵樊燮,到长沙拜访巡抚骆秉章,骆请左宗棠代为接见,交谈间左、樊言语不睦。左宗棠本是狂生,虽然只是个师爷,但自恃有举人功名,轻视武将,就跳起来打了樊燮一个耳光(有的版本是踢了一脚),喝骂“王八蛋!滚出去!”

经过:樊燮进京述职的路上,在武昌面见官文,得到了官文赏识,官文因此保举他署理湖南最高军事长官湖南提督。为了防止仇人升职,左宗棠以骆秉章的名义连续两次参劾樊燮,告他贪污公款,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几大罪过,樊燮因此被革职拿问。在官文的支持下,樊燮反诉骆秉章、左宗棠诬陷之罪,并揭发左宗棠是“劣幕”,以区区一师爷的身份破坏朝廷规矩,掌控湖南政权,结党营私、排斥异己。咸丰因而下旨让官文和到湖北主持乡试的钱宝青联合查办,如果情节属实,可将左宗棠就地正法。

为了拯救左宗棠性命,曾国藩、胡林翼、郭嵩焘四处奔走,动用各种关系救援。因为钱宝青是曾国藩门生,官文又被胡林翼阻拦,案件并未升级。郭嵩焘又求咸丰帝的宠臣肃顺搭救,肃顺授意郭嵩焘找人上奏力保左宗棠,他即可趁机向皇帝进言。湘军领袖们请出名士潘祖荫上折保左宗棠,潘祖荫因此给皇帝写了一句名言:“天下不可一日无湖南,湖南不可一日无左宗棠”。因为潘祖荫力保和肃顺从旁斡旋,左宗棠不但未被治罪,反而得赏四品官衔,从师爷变成了带兵的高官,从此平步青云。

上述案情,虽然被大部分左宗棠传记写入,但究其史料来源,是徐宗亮、薛福成、柴小梵、刘禹生等非当事人的私家记述。虽然也采纳了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的一些书信为旁证,却并未引用此案最关键的史料——清朝档案中樊燮的诉状。近年来,左宗棠研究专家刘江华先生查阅了清朝关于此案的官方档案,才把此案的真相还原。在刘江华先生论文的基础上,再佐以其他史料,我们基本可以确定:

一、樊燮与左宗棠并无深仇,他和官文控告的对象是骆秉章,与此案有关的官员还有黄文琛、贺炳翊等人,左宗棠在此案中牵连不多;二、左宗棠只是作为替黄文琛通风报信的中介被捎带其中,罪责很轻,根本不会被“就地正法”;三、潘祖荫保左宗棠是为他请官,而非救命,且事在“樊燮案”之后。下边我们一条一条来分析:

“樊燮案”的起因,是骆秉章在樊燮即将升任提督时参劾他为非作歹之事。骆秉章参樊燮有几条大罪:樊燮上京述职路上让三十多名士兵充当他的私人仆役,在他路上为他抬轿子,这既违反了朝廷体制,更涉嫌公器私用,“违例乘坐肩舆,并多役弁兵”;让士兵在长沙充作仆役,照顾他的家人;将公款用于盖自家房子、私人宴请、打赏戏班子,前后挪用公款数千两;省内多次镇压叛乱,永州镇总是推诿不肯出兵,或者出兵很少,有玩忽职守之嫌。①

骆的参劾不但让樊丢掉了即将到手的提督一职,还使樊被革职查办,樊势必会发动对骆的报复。值得注意的是,骆秉章上这道弹章在官文上折保举樊燮之后,因此这不仅是参劾樊燮,更是指责官文有失察之责。不但参劾樊燮,骆秉章还上折参劾了官文保举的另一位官员栗襄。官文被骆秉章扫了面子,当然要支持樊燮反诉。

根据刘江华先生引用的档案,樊燮反诉的内容有两项:骆秉章说他挪用公款的事情是诬陷,骆秉章没有调查人证,只看了账簿就匆匆给他定罪,湖南地方官员为了迎合巡抚,逼迫他修改供词;揭发永州知府黄文琛为一些并无战功的官员虚报请赏,尤其为中营守备贺炳翊滥施保举。就这份诉状而言,被告是骆秉章、黄文琛、贺炳翊,并不是左宗棠,诉状也并未提及左宗棠打他耳光或者踢了他。

樊燮在诉状中说,官文保举他为提督,骆秉章一开始是同意的,之所以突然翻脸,是因为黄文琛联合贺炳翊在骆秉章面前诬告他。樊燮推测,因为他即将进京述职,贺炳翊担心他把自家保举官员不公的事拿到北京告状,就请左宗棠好友侯光裕通知左宗棠,再由左宗棠通知黄文琛、骆秉章。黄文琛得到消息后先下手为强,在骆秉章那里诬告他。黄文琛滥施保举,巡抚亦当负领导责任,骆秉章不得已只好帮黄文琛弹劾自己。②

这是诉状中唯一一处提到左宗棠,并未控告左宗棠打他耳光,也未控告左宗棠结党营私把持湖南大权——结党营私的是黄文琛。如果说非要说左宗棠有什么罪,那就是为黄文琛通风报信的“通知”之罪。

官文关于此案的第一封奏折,复述了上述内容,只是文字更加清楚,他说贺炳翊怕虚报战功的事情暴露,就串通黄文琛联合巡抚的一些幕僚抢在樊燮进京前将他陷害,各级官员为了迎合巡抚,强迫他认罪。这里提到了巡抚衙门有幕僚参与此案,但只提到是“抚署幕友”,连左宗棠的名字都没提。③

上述档案证明了,樊燮主要是控告黄文琛等人虚报战功,为了掩盖罪名诬告于他,此案如果是他胜诉,黄文琛恐怕会遭到“反坐”。而骆秉章的罪名是先被属下蒙蔽,后又诬告“忠良”以掩饰罪责,负有领导责任。至于左宗棠,他最多是通风报信的从犯,罪责较轻,根本够不上“就地正法”。刘江华先生还查阅了咸丰为此案下发的所有谕旨,也没有“就地正法”字样。因此,此案矛头直指骆秉章、黄文琛,贺炳翊,左宗棠只是被殃及的池鱼,并不是此案主角。

为查清此案,咸丰皇帝从中央派来了钦差钱宝青与官文会同查案。曾国藩、胡林翼积极奔走营救左宗棠,并非因为左宗棠犯下大罪有杀身之祸,而是曾、胡一直想把左培养为出镇一方的疆吏,不想他的履历上有污点。要让左从此案脱身,关键就在官文和钱宝青上报朝廷的卷宗里,不能出现他的名字。但即使打通关节,也只有不关键的被告才能把名字从卷宗里摘除。

因为钱宝青是曾国藩的门生,而官文又一直与胡林翼有较好的合作,曾国藩疏通钱宝青,胡林翼做官文的工作,就有可能把左宗棠从案件中摘出去(有的清代野史说胡林翼谋杀钱宝青,伪装成“天诛”,这与事实不符,钱宝青并未在此案审查时去世)。

曾国藩和钱宝青有何交涉暂无史料依据,但胡林翼给官文求情的书信保留了下来,他对官文说:左宗棠性格刚烈好强,历年与湖北交往时对您有一些失礼之处,但您有山海包容的大气,连曾国藩也佩服您有宰相气度,品德冠绝百官,所以请务必对左宗棠网开一面。此前书信里您说要公事公办,我感到很害怕。左宗棠是我的亲戚,自幼相处,他脾气不好我也没有办法,如果此案果然牵连到他,敬请中堂大人格外开恩,不要在卷宗里提及他的名字。我也知道这很不合道理,只能烧香拜佛,请老兄帮忙。④

从胡林翼的信中可知,樊燮并无控诉左宗棠的想法,倒是官文想把左宗棠牵扯进来,原因可能是左宗棠平日公务往来得罪过官文。官文在上一封书信里故意给胡林翼脸色看,说此案要公事公办,暗指会把左牵连进去。胡林翼没有办法,就只好不讲官场套话,赤裸裸地告诉官文,他是我的亲戚,无论如何不能把他牵连进去。这回不讲公事,只论我和你的私交,你必须要替我徇一回私。

官文和胡林翼原本不和,一度斗得你死我活,但经胡林翼设法协调后,两人已能和衷共济。尤其在胡林翼大量分润战功给他后,很多湘军将帅不方便给皇帝说的话,都可以请他代奏,而且官文在湖北贪污发财,胡林翼亦是默许纵容的。官文之所以要牵连左宗棠,可能因为此前左和他积怨太深。胡林翼把他逼到这个份上,他也只能放弃收拾左宗棠的想法,在卷宗中摘去了他的名字,如前文所引,只含糊写成“抚署幕友”。

既然钱宝青和官文在案件的卷宗里都没有提到左宗棠,他也就成功从此案脱身了,“樊燮案”结果如何都与他无关。钱宝青开始查案后,从湖南提走了历年保举的卷宗,还提审了一部分官员如王保生、黄文琛,其中并无左宗棠。退一步讲,即使曾、胡未能打通关节,左的名字并未从案卷中摘去,一并受到牵连,也可能只是小受惩戒,因为本案的主角黄文琛最后被定的罪名就很轻。钱宝青认定他“其保举贺炳翊、唐吉禄虽非冒滥,既经骆秉章核减,则其过犹可见”,就是说他保举贺炳翊等人谈不上冒功,而且报功后还被骆秉章核实减免了一部分,但还是不太符合规矩。

所以朝廷给黄文琛的处罚是“交部严加议处”,但最后也并未丢官,他在咸丰十一年就以道员补用了。——道理很简单,本案的主角是骆秉章,骆抚台根深叶茂,他若不倒,下边的人也就不会倒。

那为何后人一直把左宗棠当作此案主角,认为樊燮状告骆秉章,意在左宗棠呢?有二则史料可以解答这个疑问:

“左文襄(左宗棠)初以举人居骆文忠(骆秉章)公幕府,事无大小,专决不顾。文忠日与诸姬宴饮为乐,文襄尝面嘲之日:‘公犹傀儡,无物以牵之。何能动邪?’文忠干笑而已。尝夜半创一奏草,叩文忠内室大呼。文忠起读叫绝,更命酒对饮而去。监司以下白事,辄报请左三先生可否。一日樊提督(樊燮)诣文忠,延文襄出共谈,意大龃龉,遽起批樊颊大诟。樊不能堪,致为互揭查办之举。文襄回籍,樊亦奉旨罢任。樊归谓子增祥日:‘一举人如此,武官尚可为哉!若不得科第,非吾子也!’增祥卒入翰林,甚有才名”。

“其用左郎中(左宗棠),由张石卿(张亮基)移交,待之同胥吏,白事不为起,见必垂手侍立,余尝面诮之。刘霞仙(刘蓉)出幕署藩司,见辄龃龉。凡事皆主于杨重雅。侈然自大,垂拱仰成,则其所长也”。⑤

因为左宗棠好吹牛,在成名后就对门生幕僚吹他在骆秉章幕府做师爷时,骆什么都听他的,成了他的傀儡,许多清代私家著述都采信了这个说法。如上述第一则史料中,徐宗亮就写骆是左的傀儡,骆的文章都是左宗棠写的,骆的功劳也都是左宗棠的——后人在编撰《左宗棠全集》时,还把他在湖南巡抚衙门任职期间,骆秉章的奏折统统收录进去。

既然骆是左的傀儡,那骆弹劾樊燮,就是左弹劾樊燮,官文、樊燮报复的主要对象当然就是左宗棠。既然骆是左的傀儡,那左就会在湖南权倾朝野,名义上被骆打压的官员都是左打压的,这些官员自然也会支持报复左宗棠。既然左宗棠权倾朝野,所以打一个总兵耳光也不在话下。

但正如前文所述,与骆、左、曾、胡都有密切交往的王闿运指出,左宗棠在骆秉章门下只是个胥吏,为此还被他当面嘲讽。正因骆秉章不是傀儡,所以参劾樊燮是他个人的意志,与左无关。樊燮也知道事情真相,因此不打算报复左宗棠。即使骆秉章的弹章是由左宗棠草拟,也与左无关,因为幕友、秘书为上司起草的文稿,著作权都归属上司,由上司自负文责。如果官员上奏章弹劾政敌,最后遭到“反坐”,也是由官员自己去“反坐”,而不用追究代草弹章的秘书。

正如曾国藩的奏折也多由李鸿章、李元度等人代写,却直接收入曾国藩文集,无须分辨出原作者后收入李元度、李鸿章文集。被他弹劾的官员,也只找曾国藩复仇,而不用打听代笔的幕僚是谁。

当事人左宗棠对自己被牵连进此案,也觉得莫名其妙。他给胡林翼的书信里述说此案始末:最初骆秉章怀疑樊燮有问题,可惜没有证据,等到樊进京述职,路过长沙不肯和省城官员见面,就知道此人心虚。文格建议调贺炳翊来协助调查,才得到了樊燮罪证。

樊之所以控诉黄文琛,是因为怀疑弹劾他的罪状都是黄文琛提供的。其实黄并未告发他,因为黄去年四月份就曾到长沙述职,若要告状早就告了。樊在诉状中说贺炳翊通过侯光裕联络我,再通过我串通省城大员,但侯光裕和我并不亲密,生平就见过两次,无文字往来。⑥

从左宗棠的书信可以得知,参劾樊燮从头到尾和他无关,他自己也觉得自己甚是无辜,还对胡林翼发誓说,“一字涉虚,必为鬼神所不佑”。后人把左宗棠当作“樊案”主角,除了误信左宗棠操控骆秉章的传闻外,更是因为史料选择的偏差。

此前研究此案的学者,多以左、曾、胡的书信为依据,从他们的书信看,湘军统帅们确实在积极为左宗棠洗刷罪名。但那是因为骆秉章势力庞大,并不需要曾、胡相助,黄文琛等人既不是湘军核心人物,也和曾、胡无深交。尽管他们才是此案核心,曾、胡却无须关心他们,他们书信往来,自然只讨论左宗棠一人,以曾、胡、左书信为据研究,很容易产生左是此案核心的印象。

曾、胡等人积极奔走,并非因为左宗棠是此案核心人物可能被杀头,而是他虽然只是被捎带牵连,一旦履历有了污点,短期内很难担当统率新军的重任。

虽然从“樊案”脱身,左宗棠在湖南巡抚衙门也做不下去了。当时很可能还有其他人参与告状,告状的内容是湖南幕府中有幕友“恣意要挟”,幕僚制度有积弊,这可能就是后人讹传左宗棠被以“劣幕”告发的源头。咸丰的谕旨中并无“劣幕”字样,也未提及左宗棠的名姓。

“劣幕”是指幕友不守师爷该有的本份,结交官员,执掌权力,虽说左宗棠并未真能把骆秉章当作傀儡,但他辅佐骆秉章一年多后获得信任,“劣幕”的罪行显然也是有的。可即使以“劣幕”论处,按律是主官骆秉章降一级处分,“劣幕”逐出幕府。告发湖南幕友制度有积弊的人,胡林翼怀疑是布政使文格,可惜并无证据。

湖南“属员幕友近年积弊”一事,咸丰让官文和钱宝青与“樊燮案”一并查探,他俩的回禀是“查无确证”,“仍无端倪”,把这事遮掩过去了。但因为在追查幕府积弊,为了避嫌左宗棠只好从骆秉章幕府辞职。

尽管“樊案”要咸丰十年二月才审定结案,认定樊燮确有贪污行为,但左宗棠显然早已脱罪,因此他准备赴京参加会试,考取功名。胡林翼疑心极重,既然已怀疑文格有谋害之意,他就阻止左宗棠上京,免得再生事端。左宗棠在湖南巡抚衙门多年,得骆秉章支持,也做了不少大事,一朝辞职,颇有“拔剑四顾心茫然”之慨。他先到武昌拜会了胡林翼,又去曾国藩军中担任了一段时间的幕僚。

他本想借助辅佐骆秉章的功绩获得正式官职,谁料因被此案牵连被迫辞职,顿时心灰意冷,想去湘军中担任营官,带五百个士兵冲锋陷阵。曾国藩可不敢让如此才大志高的天才做手下营官,他说左要么在他幕府中做幕僚,要么就隐居著述,等待日后朝廷的任命——显然,曾国藩是想让他等风头过去后,正式出镇一方,成为湘军又一派系领军人物。

正因如此,咸丰十年闰三月廿三日潘祖荫上疏保左宗棠,并不是要救他的命,只是要给之前的案件最后盖棺论定,免得后来再生事端,同时设法保举他做官。潘祖荫对左宗棠的恩情,不是救命,而是举荐。在潘祖荫上疏之前,甚至早在咸丰八年,左宗棠的能干就经人传到了咸丰的耳朵里。郭嵩焘在咸丰八年腊月日记里就如此记载:

初三日再召见养心殿西暖阁,温谕移时,问曰:“汝可识左宗棠?”

曰:“自小相识。”

上曰:“自然有书信来往。”

曰:“有信来往。”

曰:“汝寄左宗棠书,可以吾意谕知:当出为我办事。左宗棠所以不肯出,系何原故?想系功名心淡。”

曰:“左宗棠亦自度秉性刚直,不能与世合,在湖南办事,与抚臣骆秉章性情契合,彼此亦不肯相离。”

上曰:“左宗棠才干是怎样?”

曰:“左宗棠才极大,料事明白,无不了之事。人品尤极端正。”

曰:“左宗棠多少岁?

曰:“四十七岁。”

上曰:“再过两年,五十岁,精力衰矣。趁此年力尚强,可以一出任事也。莫自己糟蹋,须得一劝劝他。”

曰:“臣也曾劝过他,只因性刚,不能随同,故不敢出。数年来,却日日在省办事,现在湖南四路征剿,贵州广西筹兵筹饷,多系左宗棠之力。”

上曰:“闻渠意想会试。”

曰:“有此语。”

曰:“左宗棠何必以进士为荣,文章报国与建功立业,所得孰多?他有如许才,也须一出办事方好。”

曰:“左宗棠为人是豪杰,每言及天下事,感激奋发。皇上天恩,如能用他,他亦万无不出之理。”⑦

经过“樊案”的折腾,左宗棠的名字又被皇帝想起来了,加上潘祖荫的保举,咸丰也想任用左宗棠。恰好此时江南大营崩溃,咸丰要借重曾国藩,军务当然咨询于曾。所以在看过潘祖荫的奏疏后,咸丰就在谕旨中与曾国藩商询,左宗棠熟悉湖南形势,又能征善战,到底是让他留在湖南办团练,还是到你的军中任职为好?

曾国藩赶紧回复,“查左宗棠刚明耐苦,畅晓兵机。当此需才孔亟之际,或饬令办理湖南团防,或饬赴各路军营襄办军务,或破格简用藩(布政使)臬(按察使)等官,予以地方、俾任筹兵饷之责,均候圣裁,无论何项差使,惟求明将谕旨,俾得安心任事,必能感激图报,有裨时局”。⑧

他的意思是,左宗棠非常能干,现在需要人才,可以让他在湖南办团,可以让他去各处军营帮办,可以让他出任地方官,无论什么官职,都由皇帝决定,下发明谕即可。

曾国藩自守制复出后,做官本领大涨,这封奏折就是明证。虽然他口口声声说,一切差使都请皇帝裁决,自己完全尊重皇帝的意见,但他还是把自己的意思说出来了。皇帝问的是,让左宗棠办团练还是跟着你,曾却回答办团练也可以,跟着我也可以,当个布政使、按察使也可以,都听陛下的。

曾的意见其实就在后一句——陛下只想到让左办团练或者跟我随军,其实还可以让他当布政使。这是明确地替左宗棠要官,因为办团练可以是没有实际官职的“在籍士绅”,在湘军里带兵,也可以不给朝廷的实职。他的意思很明确,应该让左宗棠以正式职官的身份带兵。

布政使是从二品,按察使是正三品,左宗棠只是举人,并无军功,哪儿能一出仕就当上藩臬呢?但曾国藩要价甚高,皇帝也不能还价太低,最后咸丰决定,让左宗棠以四品京堂候补的身份随曾国藩打仗。朝廷的这项任命是在四月二十日发出,此前一天还发出了让曾国藩署理两江总督的朝命。

咸丰十年的春天,于湘军而言是有史以来最和煦的春季。曾国藩苦候多年的地方大权大手,左宗棠也从幕僚变成了带兵的四品官员,湘军有了更大的地盘,终于可以放手大干了。

曾国藩有意创造出新的派系,以分散朝廷对他的猜忌,自然要扶植左宗棠另立山头。左的才干威望足以和曾、胡颉颃,他和曾国藩的关系又一直若即若离,正是建军的最佳人选。左宗棠对自己的作用也十分清楚,所以他回湖南募勇,就选择了以王錱的旧部为骨干。

王錱已于咸丰七年病故,他的旧部由堂弟王开化统领。王錱在曾国藩困守江西时已致信与曾和解,但在世人的眼中,他早年为曾所排挤,后又英年早逝,与曾仍有未解的仇恨。左宗棠以王錱旧部为根据组建新军,正好向朝廷宣告他在与曾国藩保持距离。王錱遗留的老湘营能征善战,左宗棠也因此得到一支强大的部队,他很快就拉出了五千多人的精兵,赴江西支援曾国藩。

这支军队跟着他平定太平天国,后来又远征新疆,赢得“湖湘子弟满天山”的美誉,他自己也因此获得了自唐太宗以来对中国领土贡献最大一人的美名。

注释:

①“窃照湖南永州镇总兵樊燮,前经臣访闻该总兵有违例乘坐肩舆,并多役弁兵、冒领兵粮、及摊派养廉盖造房屋,家宴戏赏开销公项各劣迹……现当贼氛未靖、边防紧急之时,该总兵以专阃大员,玩视军务,希图便利”。《左宗棠全集》第9册第629页,岳麓书社2009年版。

②“并商同巡抚署左幕友(左宗棠)最为亲密之前署永州镇中营游击侯光裕通知左幕友,云革员(樊燮)此次进京,必将南省保举不公之事面奏,内外省蕙,骆秉章既受黄文琛朦蔽滥保于前,不得不回护于后”。转引自刘江华《左宗棠传信录》第41页,岳麓书社2017年版。

③“该员弁(贺炳翊)深恐败露,串通黄文琛连合抚署幕友发于革员(樊燮)进京之后捏款陷害,委员文官迎合抚署,令革员认罪结案,呈请提集人证账簿审讯等情”。出处同②。

④“湖南左氏季高(左宗棠),性气刚烈矫强,历年与鄂省交涉之事,其失礼处,久在山海包容之中,涤帅(曾国藩)所谓宰相之度量,亦深服中堂(官文)之德大冠绝中外百寮也。来谕言湖南之案并无成见,从公而断,从实而问,无甚牵连者免提,有关紧要者亦不能不指名提取,不能令罪人幸免一节,读之再四,心以为恐。……左生实系胡林翼私亲,自幼相处,其近年脾气不好,林翼无如之何……如此案有牵连左生之处,敬求中堂老兄格外垂念,免提左生之名。此系胡林翼一人私情,并无道理可说,惟有烧香拜佛一意诚求,必望老兄俯允而已。”见《湖南人物年谱三》第98页,岳麓书社2013年版。

⑤见徐宗亮《归庐谈往录》, 见《太平天国战纪(外十一种)》第183页,北京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及《湘绮楼诗文集》第2册36页,岳麓书社2008年版。

⑥“中丞(骆秉章)自是疑该镇(樊燮)之无状,思所以摘发之,而迄不得其实据。上年樊燮赴京,在长沙路过时,司道均不答拜,不见面。文方伯以须调署中军守备贺炳翊来省查问,始可得其底里为请。中丞调至面询,既饬其立刻开具款迹,猝不及防,乃仅得其数款。……樊燮于案外牵涉黄太守(黄文琛)朦保一节,盖疑其罪状劣迹均由黄举发也。其实黄以上年四月到省,如因其举发,则不至迟至数月之久。……其牵涉左宗棠者,谓与侯光裕最为亲密也。……(侯光裕)曾到省两次,与左宗棠无从亲密,亦从无一字往返”。《左宗棠全集》第10册第340、341页,岳麓书社2009年版。

⑦见《郭嵩焘全集》第8册第172页,岳麓书社2012年版。

⑧见《曾国藩全集》第2册第488页,岳麓书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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