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至死:媒体时代,好看的人更容易获得利益
《娱乐至死》是美国波兹曼在上世纪写的书,然而书中的不少观点和内容,在本世纪依然契合和适用。
在第一章《媒介即隐喻》的论述中,波兹曼以内华达州的拉斯维加斯为例子,在那个时代,娱乐之城拉斯维加斯,就已经把政治、商业、新闻、宗教等都娱乐化了。
那时候的娱乐化,主要是电视媒体在渐渐取代报纸,尼克松曾经给肯尼迪一个竞选总统的建议,就是减肥,因为尼克松在一次竞选失败后认为,是化妆师让他的形象变得难看。
虽然美国宪法对竞选总统和高层,没有外貌规定,但是自从电视出现后,美国的竞选高层们,或多或少都更注意了外貌和身材管理,换个说法,就是胖子、秃子、外貌丑陋的人,实际上已经失去了竞选的权利。
波兹曼总结道:政治家原本可以表现才干和驾驭能力的领域,已经从智慧变成了化妆术。
在电视成为大多数信息的传播媒介后,吃到外貌和身材红利的,不仅是美国高层的那群人,还有新闻工作者和播音员,他们每天花在吹风机上的时间,要远远多于播音稿,他们很轻易地就拿到了百万美元的年薪,而不上镜却有能力的人,实际上也失去了这个权利。
波兹曼由此引申出一条结论:商品的质量和用途,在展示商品的技巧面前,似乎是无足轻重的。与其说经济是一门科学,还不如说它是一门表演艺术,丰田每年的广告预算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同理,波兹曼的这个论点,在全球都有很多商品的成功营销案例可以佐证,有些商品和娱乐产品,它不见得有多么好,但胜在会营销、会包装,吸引了观众的眼球,某个特质深深印在观众心底,从而产生爆款销量,让产业起死回生,例如韩国的很多爱情片,它的内核脆弱得很,套路千篇一律,但是包装得好,很多人买账,推而广之,偶像也是这个原理。
对此,《娱乐至死》不无讽刺和悲哀地说道:“在美国,上帝偏待的是那些拥有能够娱乐他人的才能和技巧的人。在美国,最让人乏味的是那些专业的演员。”
这些话,用来评述自媒体时代,似乎也不为过,真知灼见、专业的、乏味的,很容易被淹没,最吸引眼球的文字、外貌和身材,更容易被观众青睐。
这些东西美国是最先经历过的,美国的第27任总统塔夫脱有136公斤,他很幸运没在电视时代,所以当上总统了,如果在电视时代的美国,塔夫脱是绝对不会被推上总统候选人的位置的,一来选民不买账,二来背后财团也要考虑电视形象的问题。
如果是广播,形象就无关紧要了。
至此,又可以衍生到技术发明对人类的改变,芒福德在《技术与文明》中得出结论,自从钟表发明后,人类变得更遵守、节约时间,某种程度上也更加让生产和科技大爆发。
同样,当信息媒介从纸张,一步步演变成电视、手机,当今世界,信息大爆炸,整体来说是利大于弊。
不过,这个事实是无可置疑的:从电视媒体至今,好看的人相对容易攫取红利。当然,也不是说好看就行,好看只是一个基本条件。我们在大街上也能看到,很多好看的人,也只是普通人,这其中还需要运气、实力、营销策略等等。
但总体来说,他们比不好看的人,在很多事情上,要便捷通畅得多,因为电视手机第一冲击的,是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