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电动自行车出行的范小姐,被执行巡逻任务的派出所民警截停。随后,民警称范小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的车速超标,将车扣押在派出所。范小姐不服,向法院起诉,没曾想,历时近十年!
一天,范小姐骑着新买的电动自行车在某区一街路上行驶时,被辖区内执行巡逻任务的派出所民警拦住。
经过检查后,警察说范小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的车速严重超标,于是将车扣押。
范小姐连忙回家,随后带着电动车的购买发票、车辆的技术参数、合格证等材料来的派出所,交给办案民警。
范小姐说,自己是通过合法的渠道购买的电动车,并且是正规厂家出厂的,不存在超标的问题
民警却不看范小姐提供的材料,在对电动车进行称重后,即认为超标。
随后,民警依据当地政府颁布的通告规定,对范小姐的电动车进行了扣押。
范小姐不服,于是提起行政诉讼,并向法庭陈述。
一是,事发后,自己向民警提供了购买发票、车辆的技术参数、合格证等材料,能够证明整车的质量小于40公斤,最高时速小于20公里,因此符合上路行驶的标准。
二是,民警做出扣押决定所依据的通告,应当以公告的方式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布,未公告前,民警不得据此执法,否则属于执法无据。
三是,派出所的巡逻民警不是交警,无权因电动车超标为由,对其进行扣押,所以民警对车辆进行扣押是超越职权,是违法行政,所以应当予以撤销。
公安机关却认为,派出所的巡逻民警有权对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范小姐进行查处,况且范小姐骑行的电动车存在超标的问题。
办案民警找到了电动车生产厂家的负责人,负责人说工厂生产并出售的电动自行车,已经超过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规定。
并且,负责人还提供了出厂前的称重数据和照片,用来证实电动自行车超标的情况。
办案民警出示了三份通告,用来证明民警的执法依据是合法的。但是并未提供公安机关已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的证据。
办案民警还说,《警察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只要是人民警察,就有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职权。
1、法院会支持范小姐的主张吗?
首先,派出所扣押范小姐的电动车,源于范小姐的电动车已经超过了国家标准。
尽管派出所出示了一份询问笔录,证实案涉的电动车出厂时即超标,但无法证明被询问人的个人信息,所以,询问笔录证明力比较弱。
而且,派出所提供的图片及称重说明,只是从文字描述中表明了超标,没有直观地反映出对电动车称重的过程。
同时也没有范小姐进行当场确认,更没有被称重电动车的电机号和车架号。
因此,不能证明被称重的电动车是否是本案的电动车,因此这份证据证明力比较低。
相反,范小姐出示了电动车的原始购车发票、车辆附随的参数指标及合格证,因此完全可以证明所扣车辆是符合电动车的国家标准的。
所以,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电动车是否超标的情形下,派出所扣押范小姐的电动的行为是没有证据支撑的。
2、通告在未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前,能否适用?
《警察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派出所以通告为依据将范小姐的电动车予以扣押,却没能指出通告的具体文号。
因通告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因此需要派出所提供证据证明,这份通告事先已经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布。
所以说,派出所在执法上,适用法律存在错误。
3、派出所民警能否办理违反道理交通法的案件?
《警察法》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职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显然,交通警察负责维护社会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因此派出所民警无权以范小姐骑行的电动车超标为由予以扣押。
最后,法院认为,派出所扣押范小姐电动自行车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属于超越职权,应予撤销。
派出所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最终驳回派出所的上诉,维持原判!
从一审到二审,历时九年十个月,范小姐虽然如愿胜诉了。但是被扣押的电动车早已不见踪影。
最终,二审法院判令派出所所属的公安机关按照电动车的发票金额1600元给予全额赔偿。
祈卜
9年的时间成本也要赔吧,不然何以服众
闻戈 回复 04-24 08:39
因为我们普通人,我们说的是情理,但是可能不合法,你们法律知识比我们高一点,你们说的是法理,但是并不一定合情理[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动物一种 回复 闻戈 04-24 11:17
要合 你的情理 ,你觉得还有人敢做事吗?一辈子都不能出任何错(非主观的)!这世界不存在圣人的!
penup
可见执法机构臃肿想管就管不想管就往外推让找相关部门。利益面前确打着所谓的正义旗号。
湮灭
可笑!9年前的两千块等于多少?花了9年的时间,消耗的精神,还要跑来跑去!就赔这千来块钱?
笑熬江湖 回复 04-23 11:47
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如每个人都不较真,权力就会失去制约…为这位较真的小姐姐点赞[点赞][点赞]
淘佳文 回复 笑熬江湖 04-23 14:42
佛不争,僧众争
雨月物语。
九年十个月,还是当时原价,用私人时间和别人的工作时间耗[得瑟]
用户18xxx44
超不超标为什么要以重量来衡量?这不是逼着厂家想方设法偷工减料吗?这样更不安全
华为水军大都督l周瑜 回复 04-23 15:10
人家有枪,没办法
蛟龙七勇士
那照这么说以后铁路警察森林警察都可以跑街上拦车扣车
游园惊梦
9年的花费凭什么不赔?9年后的物价1600还能买到车吗?凭什么要受害者买单?为什么厂家生产超标电动车没事,消费者却要此买单?
用户10xxx49
图片上就是个协警单独执法
祈卜 回复 04-23 09:24
不,好像以前看过这个新闻
◆郎行遵义◆
违法成本太低
用户11xxx41 回复 04-23 12:45
这不是违法,这是耍流氓
民工 回复 04-23 12:29
哪里有违法成本?
lightwind
良心法院
晨雨日月
天下最奇吧的笑话
山野闲夫
应该告生产厂家。
微甘菊
执法机关就是要依法,违法执法必须严惩
用户12xxx47
又是一场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事件
用户10xxx75
他们随便是折腾反正是有工资的,搞不好也是国家赔偿,你折腾得起吗,你不工作不想吃饭了吗
用户18xxx01
其实是看上你这人了,你没给机会啊,本来是劫色的变成劫财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tb892499883
别不知足了,没揍你一顿就不错了,偷着乐去吧你。
周宇
生产的时候不违规销售的时候不违规,老百姓买到手了上路了就违规?
Watermelon
正规渠道购买的合法合规的电驴,你警察竟然说不合格,你是检测部门?
用户10xxx15
明显就是土匪……这该严打……
猎狼之旅
黑!真特么黑!电瓶车谁骑走了,不违法了吗?
用户11xxx00
十年前有超标车的说法吗?还小于40公斤,小于20公里时速,这是前两年前刚出的新国标好吗。开局一张图其他全靠编。
困愁城
哈哈哈,终于碰上个较真的人来了
猫山阿锋
谁眼神好的回复一下,包包下面白色的是座垫颜色吗?
1100032 回复 04-23 15:21
回去问你妈。
田园生活
那可以告销售及生产厂家及相关部门不?为啥一条龙完了没人管,人民用了就犯法,为什么要让人民背锅?
刷车全靠下雨
打官司花了16w[呲牙笑]
闲庭信步
派出所民警到路上查车?有句老话精辟的做了阐述……
胡咧咧
法盲执法[吐舌头咯]你说神奇不?[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用户15xxx42
败类
那山那水那人
这厂家实在,自证出违法产品
别胡扯
十年?
用户11xxx00 回复 04-23 15:35
编的,十年前没超标车的说法
用户15xxx86
九年十个月[笑着哭]
面包超人1981
消费者无法准确判断是否合规,只能是厂家按国家标准规范实施生产,消费者提供了正规发票,理应由厂家承担!
暮雨听楓
申请行政赔偿[得瑟]
用户10xxx92
所以刀子最快,效果也最好👌🏻
光华漩流降噪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
真是瞎折腾。
今夕何夕
九年前查非标电瓶车,穿越文章吧!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点赞][点赞]
光光
这样的民警难道不应该开除公职吗 不应该刑拘吗 谁给你乱执法的权力
星际远航
效率很高啊才9年,不是应该拖到对方入土为安在处理吗?[得瑟]
风…~雨~同…~路
为什么可以不合法生产?
用户76xxx06
早拿去卖了,十年了才赔原价1600,赔16000都嫌少。
黄建恒
编故事也要编得符合事实,不违背常识。“派出所民警”不管交通的,民警和交警虽都属公安系统,但社会职责不同,责任界限很清。过去派出所民警可以上路查车,但现在不允许。
用户55xxx24
一千六的电动自行车肯定是小型电动车啊,因为大一点的电动车车都要两三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