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微众银行于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日,该行关注到有关微众银行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报道文章。经核实,该行并非该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目前已在联系法院更正相关信息。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20日被列为执行人,执行标的150000元,执行法院蓝山县人民法院,案号(2023)湘1127执440号。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微众银行首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早在2021年11月微众银行就曾因借款合同纠纷被首次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没有公布,执行法院为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