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江苏掘港镇北郊刑场,32岁的汤兰英因贪污45000元人民币而被判处死刑,这是她在行刑前留下的最后一张照片。镜头中的她被五花大绑,跪在地上,脖子上挂着“贪污盗窃犯汤兰英”的牌子,在这人生的最后时刻,她终是留下了忏悔的泪水。 不难看出,32岁的汤兰英看上去十分年轻,是个美人胚子,在此之前,她的工作也着实令人钦羡,她被分配到如东县马塘信用社做会计工作。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拥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生活本该是幸福的。 然而,面对每天成千上万的现金,汤兰英没有按捺住自己的欲望,在其担任会计的十年间,她利用工作职权,转移现金多达45000元。尽管今天听上去金额并不大,但在当时,真真不是一个小数目。要知道,在当时一个正产工人的月工资,也就只有三四十块钱。
生不逢时换现在4、5个亿都没事
现在四千万也死不了
当时相当于100年的工资。
还别说,现在都2023年了我还拿不出45000块
放到现在 组织里基本都给杀干净了
有好多查不出来的都成富人了
按照那个年代的普通老师每个月的工资是24元一个月,相当于一个普通老师的156年的工资,那时候的45000元相当于现在的1千多万元了。
她死的不冤,毕竟年代不同,当时粮站的米是七分半到一毛一角,城镇户口的每人每月24斤,猪肉五毛五到七毛三一斤,老百姓一年难得吃一次肉的,我上高中那会,走到饭店门前都会停下来问问肉香的,住的都是泥磊起来的草房子,我们做一天的工钱三分到五分之间。相当于一百万个人做一天的工资,所以说她死的一点不冤。
以前的人比较好心肠,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门是长期打开,偷抢的确很少,正因为法律严明,大贪必杀,才有这么好的社会风气
生不逢时换现在4、5个亿都没事
别说77年,就是87年这也是天文数字
还此标准,现在该沙的人不少
那个穷年代,真的可能就一念之间,就贪污了,可能为孩子能吃好点。然后就收不住手了,说真的那个年代贪几万元真的没用,什么东西都要票。
四五万搭进去小命
刘青山张子善不比她牛,照样毙了,自以为是
对,现在四五亿都不算什么。坐十几二十年回来,一样有用不完的钱
77年,工人工资在8块左右吧
希望严格执行过去的标准办案,现在好像没有标准了。
你怎么知道她的泪水是忏悔的呢?你去下面问过了?
现在处理贪官应该都像她一样。
生不逢时!上次看了一个视频好像是一个贪污16亿以上的死刑。然后形成潜规则16亿以下的不杀。
经济问题判死刑说实话真是冤!
她贪污的钱相当于三千三百人一年的工资,因此她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