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腾泽)7月16日,中国国家博物馆发布《中国国家博物馆研学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国博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引导社会力量开发国博社会教育资源,保障研学学员正当权益。
《管理办法》规定,研学机构申请国博研学的资质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营范围应包括文化交流、教育咨询、研学旅游活动等项目”“从事社会教育活动3年(含)以上,行业信誉良好,无被处罚记录”“有较为固定的带队教师”等。
《管理办法》明确,具备申请条件的研学机构可通过国博官网提出申请。国博社会教育部门进行条件审核,通过后提供统一的展览讲解大纲。研学机构须按照大纲要求撰写讲解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国博社会教育部门,并按要求进行修改。通过条件审核和讲解词认可的研学机构,获得国博研学资质,有效期1年。
《管理办法》提出,获得国博研学资质的研学机构须按照国博要求,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认可的讲解词在馆内开展研学活动。研学机构带队教师入馆后须佩戴国博发放的证件组织活动,每位带队教师负责学员人数不超过20人。国博按时段按批次对研学人数进行配置,研学机构自行预约入馆。
对于违规行为,《管理办法》明确,国博有权要求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止研学活动,限期整改。如在一年内出现3次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国博研学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