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广告走进地铁,能否擦出更多“火花”

冯海宁 2024-06-20 18:08:59

近日,广州地铁开放个人广告业务的消息吸引了广泛关注,花不到1000元,就能承包一块灯箱广告近一周的使用权,不少广州市民在上面发布求职、相亲、生日祝福广告。记者注意到,在地铁投放个人广告并不只是广州专有,北京、合肥、郑州、成都等多地也都允许个人在地铁内投放祝贺祝福、相亲求职、明星应援、艺术作品展示等广告内容,不过其收费价格略有不同。

过去多年,各城市地铁里的广告,除少数公益广告外,大多数是企业投放的商业广告。由于地铁每天客流量较大,企业宣传效果自然不错。然而,长期被企业“霸占”的地铁广告,如今让出了部分展示机会给个人,于是个人花式广告内容逐一登场,既丰富了地铁广告品类,也给了市民发布个人信息的机会。

其实,不止是城市地铁广告为个人广告“让道”,不少传统媒体报纸也为个人广告提供了舞台。例如在不少城市的晚报、都市报上,近年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个人结婚广告,广告内容有新人的名字、祝福语乃至新人合影。去年,“原来结婚也可以登报”这一话题,一度登上某社交平台热搜,引发网友关注。

地铁广告与报纸广告,无疑都是传统媒介广告。近年来,随着手机阅读的兴起,不少企业广告纷纷转移到新媒体平台上,这种选择完全可以理解,因为企业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不过,传统媒介的广告影响力也不容忽视,比如城市地铁广告有自己固定的客流量。再如,报纸广告因为媒体的公信力而受关注。

那么,如何看待越来越多的个人广告投向传统媒介?笔者认为,这是一场“双向奔赴”。一方面,传统媒介受到新媒体冲击后,广告收入必然受影响,当传统媒介向个人用户开放广告资源,就能弥补广告流失带来的损失。同时,传统媒介也需要增强亲和力,拉近与市民距离,刊登个人广告可拉近这种距离感。

另一方面,在传统媒介刊登广告可给个人带来多重价值。譬如,朋友为江女士在广州地铁投放的生日广告,给江女士带来满满的幸福感;有网友在地铁投放广告找工作,约2天内他的微信就被加爆了,说明效果显著。而在报纸上刊登结婚启事的新人们,则把当期报纸当成了结婚见证,并作为收藏品来珍藏。

当个人花式广告登上传统媒介,让当事人收获快乐、有用、见证等价值,应该会有更多市民跟风效仿。这是一种好现象,因为媒介方与市民各取所需,实现了双赢。其中,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看到传统媒介的独特价值,进而选择传统媒介为个人广而告之,这是传媒媒介之幸事,也反映了当代年轻人更有个性。

笔者以为,个人广告与传统媒介的这场“双向奔赴”效应,还可以进一步放大。作为地铁、报纸等传统媒介运营方,可以针对个人客户推出更多展示机会、展示形式并降低收费标准,以吸引个人客户做个人广告。同时,广大市民也可以脑洞大开,大胆“整活”,在传统媒介发布各种内容、形式的个人广告。

至于发布个人广告涉及的争议性问题,如相关权利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权益保障问题,这需要广告发布人依法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只要广告行为不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个人广告与传统媒介其实可以擦出更多“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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