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来,漯河市王法官遇害的消息一直在引起大家热烈的讨论,许多网友把不对法律不公现象的不满发泄在王法官身上,认为其死的不冤,把个法官的离谱判决推而广之给所有法官贴标签。比如用某法官留下的“名言”:“不是你你为什么扶?”来推演:你如果判案公正会去杀你?
这样的推演和结论无疑是错误的和冷血的。正如有理性的网友指出的那样,在本案中,只有区区1.8万元的标的额,无论判决是否公正都不是杀人的理由。况且,从现有公布的材料来看,王法官判决的并没有错误,应该算是合法合规的了。
索赔案件并不是你起诉多少就要支持多少,打官司讲究的是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哪怕你说的是真相,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像此类索赔案件,如果起诉多少法院就必须判多少,那还要法院干什么?自己直接去要就行了。
杀人者党某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知识的农村光棍汉,能够为不到一万元就去杀人,应该讲他是性格偏激的,人格是有缺陷的,暴行是应该受到舆论谴责的,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从网上传出来的信息来看,如果传言是真实的,那么王法官对此案件的处理还是值得商榷的,这也是悲剧发生的导火索。如果网上传言为真,处理妥当,既不会办错案,这起悲剧也是可以避免的。
网上传出来的细节是这样的,党某在援助律师的援助下,索赔1.8万元,保险公司愿意赔偿1.2万元,王佳佳法官经过调查,认为一些索赔金额没有证据支持,判决了9000多元。结果被党某认为不公,蓄意杀害。
如果仅仅说判决,应该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为什么保险公司都愿意赔偿1.2万元了王法官还要坚持判9000多元来激化矛盾?如果说是怕判决了就出现了错案担责,但是这类案件还有判前调解环节啊,调解处理的话你就算1.8万元保险公司全部出了也不会是错案。保险公司是单位,对几千元应该不会斤斤计较的,愿意出1.2万元的话,你调解一下估计1.5万元她们会同意的这样就皆大欢喜了,悲剧就不会发生。
为什么王法官要坚持依靠证据判决呢?她是怎么想的不知道,但是从结果来看不是妥当的处理方式,特别是判决的赔偿金额比保险公司愿意赔偿的还低。读者朋友们,你认为我说的有道理吗?
该!自做死!
这法官是有问题!死可惜,但不冤!
老汉无权又无钱
你判决合法,我报复应该,合法的事多了,出轨也合法,那么出轨就应该?哪条法律证明出轨犯法了?[得瑟]
完全可以肯定,在判罚完毕到悲剧发生前一天,法官一方,没有任何一个人去找老汉沟通过!不过也对,法官那些大人物日理万机,怎么可能去找一个地位低下的普通老汉调解情绪呢[呲牙笑][呲牙笑]
审时度势
假证据在河南省法院打赢三级官司[鼓掌]大家说她们死的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