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女儿一直随母亲生活。如今父亲年迈有病,要求女儿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4500元,每月至少到其住处探望一次。 据介绍,父亲并没有持续支付女儿的赡养费,他本人每月还有4000多元的养老金。原有住房也被父亲卖了,现在租房住。 今年以来,在各个平台都看到这种报道。父母(一般都是父亲)在孩子小的时候没有抚养,到老了自己没有能力了,就来找子女赡养。 有网友评论说得好,“我们国家的法律在这方面是有失公允的,让有些不负责任的爹妈觉得,我养不养你小,你都要养我的老。 年轻的时候不承担养孩子的责任,不承担家庭的责任,只顾自己快活,年纪大了就来道德绑架孩子!还是只顾自己。像这样自私的人,法律应该有所惩戒才对!” 非常支持这位网友的观点,何况这位父亲要求也太苛刻且无理,还更自私。女儿只有6000元收入,赡养父亲,自己就不要生活了吗? 子女没有权利选择父母,父母却可以随意遗弃子女。支持法院最后判决,也不是女儿可以一点都不管父亲,每个月负担800元即可。 毕竟父亲给了生命,离婚前还是跟母亲共同抚养了一段时间,仅此而已。 这样的父亲可悲可恨,也呼吁国家在对待这种父母的养育失责方面立法,起码可以警示。 #父亲要求月薪六千女儿每月给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