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砍伤同学未被罚,数月后又驾车撞死对方及孩子!死者家属起诉公安局

发现之眼 2024-09-19 11:40:36

湖南男子因怀疑女同学录音录像损害其名誉,怀恨在心,多次上门滋事并蓄意伤害女孩和她的家人。令人震惊的是,尽管多次作案,周某在2020年初两次被警方带走后却都迅速获释。7个月后,周某驾车将彭某及其14岁的儿子撞死了。

2017年,周某怀疑女同学彭某在一次聚会上对其进行录音录像,尽管彭某多次否认,周某却对她心存芥蒂,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从那时起,周某的愤怒和怨恨不断积累。

2020年2月26日,周某带着刀具突然闯入彭某家中,将彭某及两名亲属砍伤,所幸三人伤情较轻。案件的奇怪之处在于,尽管周某持刀伤人,但警方当晚就将其释放,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彭某及其家人不解地多次向警方提出质疑,要求对周某进行拘留,但警方以“伤情较轻”“无严重后果”等理由拒绝。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4月,周某再次带着螺丝刀上门滋事,结果再次被警方迅速释放。

7个月后的2020年9月,悲剧终于发生。周某驾车冲向彭某及其14岁的儿子,将两人当场撞死。一起原本可以被有效制止的仇杀事件,在警方的无作为下最终演变成了命案。而与母子二人同行的彭某的外甥女也在事故中身受重伤,至今还在恢复中。

2021年5月25日,娄底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某死刑;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法院还判决周某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各项经济损失12万余元。

事件曝光后,舆论哗然。周某的前两次伤人行为为何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为何他能够在短时间内被两次释放?这一系列问题成为公众质疑的焦点。更令人愤慨的是,周某的恶行一直在升级,然而执法机关却没有果断采取措施,最终酿成了无可挽回的悲剧。

双峰县公安局随即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涉案民警和领导干部受到了纪律处分,包括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派出所所长等人。家属也对公安局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认为警方的失职直接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一审法院认定,双峰县公安局在处理周某的违法行为上确实存在重大失职,且与后续的命案存在因果关系。法院最终判决公安局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2万元。

不过,家属对这一判决结果并不满意,他们认为,若公安局早采取有效措施,母子两人的生命本可以被挽救。因此,家属已经提出上诉,要求更高的赔偿。

案件中的另一个令人质疑的点是,周某在持刀伤人后为何能如此迅速被释放。有网友爆料,周某的表哥是当地公安局的副局长,疑似利用职权包庇周某。

虽然此说法未得到官方证实,但此类质疑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也有人认为,周某因家庭变故,警方出于同情而放松了对他的管理。

此外,还有评论指出,涉案民警可能利用疫情等外部因素推脱责任,推迟了对周某的强制性处理。无论真相如何,警方在应对周某违法行为时的态度显然过于宽容,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升级,直接导致了此次命案。

一些法律专家指出,公安机关未能在关键时刻果断采取措施,是此次悲剧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相关责任人已受到纪律处分,但这远远不够。本案应成为一个深刻的警示,公安系统需要加强监督和约束机制,杜绝任何徇私舞弊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公众希望通过此案的审理,能够倒逼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零容忍”,无论背景如何,都必须做到依法处理,不能姑息养奸。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和公正执法,才能恢复社会对法律和执法机构的信心,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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