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夏生活在一个完整的家庭里,有如山般的父爱,有无微不至的母爱,但他的成长过程并不

酵子说军事 2023-11-27 15:21:49

小夏生活在一个完整的家庭里,有如山般的父爱,有无微不至的母爱,但他的成长过程并不幸福,甚至觉得自己很不幸,他希望父母早点离婚。   (素材来源:崇仁发布)   这个不幸要从父母的感情说起。小夏不知道父母是什么原因走到一起的,因为记忆中父母并没有说过他们浪漫的相识,在小夏的记忆中,从她懂事开始,父母之间的纷争从未停止过。   他们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小到洗袜子,大到一件事情的决定,他们都能吵起来。   小的时候,考虑到小夏的成长,他们还会关起门来吵,然而随着小夏的长大,他们便不再收敛自己的情绪,常常一发便不可收拾,完全不顾小夏在一旁瑟瑟发抖。   可他们又很爱小夏,母亲能把如水般的温情给了小夏,却很吝啬给父亲一丝温柔。父亲能记住小夏的所有爱好,常常能给小夏惊喜,却不曾给母亲一丝浪漫。   父母知道如何去爱小夏,却似乎不知道如何去爱对方,同时他们又很有责任心,将所有的精力都给了小夏。   他们可以耐心地陪小夏习字读书,礼识做人,他们教小夏如何去为人处世,如何与他人沟通,唯独他们自己沟通不来,彼此没有一丝耐心。   小夏很珍惜与他们的相聚时光,却很害怕他们单独相聚的时光,那些时光意味着纷争的开始。   在小夏的记忆中,无论小夏的母亲如何为家里付出,小夏的父亲都觉得是应该的,无论小夏的父亲如何努力挣钱,小夏的母亲也觉得是应该的。   他们没有意识到彼此的需求,为此小夏的母亲对他们的婚姻很是失望,经常小夏的父亲说,要离婚。   可是小夏的父亲往往很自信,认为妻子离开自己就没有人要了,所以一旦小夏的母亲提出离婚,小夏的父亲就会说:我们离婚,你要跟谁?   每当他们为此吵得不可开交,他们总会不约而同地看看小夏,他们的纷争又停止了。   小夏很明白,之所以父母天天吵,可依然能够陪在自己身边,都是因为父母爱着自己,而不是父母爱着彼此。他很清楚,他们之所以一直能过下去,都是因为害怕他受伤。   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是更大程度地保护小夏,殊不知小夏一直生活在他们的争吵阴影里,在小夏心里,他觉得父母早就应该离婚了,他们根本不应该结婚。   可他们依然吵吵闹闹过了二十几年,而离婚的话题每年都要上演一次,可是他们又拿不出勇气,去真的分道扬镳。   直到今年,他们的婚姻终于迎来了大结局,彼此终于也想通了,65岁的父亲和54岁的母亲结束了二十几年的婚姻长跑。他们松了一口气,而小夏更是松了一大口气,他终于不用听到父母的争吵声了。   在小夏看来,父母其实早就不想跟对方过了,他们之所以能够维持二十几年的婚姻,都是因为出于对孩子,对家庭的责任,让不合适的婚姻凑合着过。   小夏从自身的经历认识到,不合适的婚姻,凑合地过下去,并不能给孩子带来幸福感,自己的父母之所以在自己长大之后才离了婚,是因为他们觉得他们的责任已经完成了,才有勇气分开,寻找自己的幸福。   而小夏父母的经历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有一批父母为了孩子将婚姻凑合着,在孩子们长大之后才愿意分开,所以现在出现了老年人离婚率的增长。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离婚率连续上涨,而在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老年人的离婚率相较30年前增长了近一倍。   退休后的中老年人,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并对婚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离开一个不适合的伴侣,他们大多数认为,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什么时候都不算晚。    那么我们又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看待婚姻生活?   一、如果想拥有幸福的婚姻生活,夫妻双方都要用心去经营。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情,夫妻之间不但要相互忠实,关爱,同时也要帮助婆家人和娘家人,只有彼此用心去经营,才能拥有幸福的家庭生活。   二、不合适的婚姻,勉强凑合过,是不会有幸福感的,特别是以下的这些情况,应该是选择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所以如果在婚姻生活中感到不幸福,并且双方感情也不好,是可以协商离婚的。   三、离婚并不代表就是伤害孩子,如果真的是爱孩子,就应该用适当的方式来表达对孩子的爱,而 不是用自己婚姻的不幸呈现在孩子面前。   因为夫妻之间如果离了婚,对孩子依然有抚养的义务,那么也应该履行教育孩子,培育孩子的义 务,让孩子能够在爱的关怀下成长。   对于不合适的婚姻,你有什么看法?关注我一起探讨吧。

0 阅读:21
酵子说军事

酵子说军事

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