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徐某和慕某两人在一次相亲中相识,不久后便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婚后的生活并没有像他们预期的那样幸福美满。
新婚之夜,徐某借着酒意,独自睡去,完全忽略了身边的慕某。这一夜,两人的婚姻生活投下了第一抹阴影。
慕某尝试理解徐某的疲劳,也并未过多指责。然而,接下来的日子里,她逐渐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徐某不仅不愿与慕某同房,甚至在各种借口下,渐渐疏远了她。当慕某主动提出想要一个孩子的时候,徐某更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他的态度让慕某感到被欺骗和冷落,他们的矛盾逐渐升级。
经过六年的忍耐和沟通,慕某和徐某的婚姻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徐某提出离婚,并提出了返还12万元彩礼的要求。
他的理由是,虽然他们领取了结婚证,但实际上并没有共同生活过。他声称因为彩礼导致了他家庭的经济困难。
在审理中,徐某的主张并没有得到支持。法院认为,他们结婚近六年,徐某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没有共同生活过。
如果徐某不能提供证据,那么他就必须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首先,他违反了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尊重的义务。他长期拒绝与妻子同房,甚至在妻子主动提出想要孩子的情况下也予以推脱,明显违反了夫妻间的性生活义务。
其次,徐某的行为也构成了欺诈性婚姻。他借婚姻的名义欺骗了慕某的感情和青春,导致慕某在婚姻中遭受了极大的痛苦和损失。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慕某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另一方在婚姻中遭受了损失,受损失的一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在这个案例中,慕某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徐某赔偿她在婚姻中遭受的损失。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徐某的过错程度和造成的损失大小,从而作出相应的裁决。
此外,徐某要求返还12万元彩礼的主张也是不成立的。彩礼是一种赠与行为,一旦赠与完成,便不能随意要求返还。除非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彩礼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等,才能要求返还。
但在本案中,徐某并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彩礼导致了他家庭的经济困难,因此他的这一主张也不予支持。
总之,本案中的徐某和慕某都存在一定的过错。徐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慕某的合法权益,而慕某在婚姻中也未尽到应有的沟通和理解义务。
在法律的框架下,已经做出了公正的裁决。然而,对于两个人来说,这段曲折的婚姻历程或许会成为他们人生中难以忘怀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