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年轻女子深夜回家时见一老大爷推着一整车爆米花在路边售卖,但好像没卖多少出

小达社体 2023-12-02 22:38:07
上海,一年轻女子深夜回家时见一老大爷推着一整车爆米花在路边售卖,但好像没卖多少出去。女子见老大爷不容易,于是上前买了一点,结果却被告知96元,再问一遍是77元。最终女子以21元买下。 (来源:济南新闻综合广播) 女子其实本不喜欢吃膨化食品的,可她人好、心善,见大爷大晚上还在路边卖爆米花等膨化食品,有点可怜,才会上去挑了一些膨胀食品准备买回家的。 可老大爷见难得有一个客人主动送上门,开口就说96元。女子带着质疑的口气问老大爷时,老大爷有点心虚,说再秤一下,结果同一包东西又秤出77元。 女子觉得还是太贵,说自己不要了,并明确告知大爷自己本来是不爱吃膨化食品的,只是见大爷大晚上还出来卖东西不容易,才会上前来帮衬一下的。 但最终女子还是买下了,成交价竟然是21元。可网友们还是觉得买贵了,网友认为实际上就值几块钱。 事后女子的心情五味杂陈,通过眼神可以看出,女子心里面有千言万语,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出来。 有网友表示:“这是位美女,不仅人美心更好!姑娘,别生气,你行你的善,他做他的恶。这不冲突!” 也有网友说,这下大家知道大爷的东西为什么卖不出去了吧?听到这个价格,不掉头就走那才奇怪了! 还有网友质道,难道大爷不用明码标价的么?同一包东西,结果可以秤出96元、77元、21元三个价格?这不妥妥是欺诈么?大爷没少被投诉吧? 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不论是开店经营,还是路边摆摊经营,都必须要做到明码标价,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价格法第13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总而言之,不管大爷有多么不容易,必须要将价格写清楚是多少一斤或者多少钱一两,绝对不能以任何形式逃避明码实价的法定义务。 价格法第42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大家在日常生活消费过程中,发现卖家没有标价、标价不清楚或模棱两可的,都可以举报。 其次,现在网友们最大的疑问是,老人到底是怎么做到同一包食品可以秤出三个价格的? 计量法第17条明确规定,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第27条规定,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具体而言,在不改变实际重量的情况下,分别秤出三种价格,无非就是在计量器上做手脚。上述法律规定讲得很清楚,不管用什么手段做到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没收违法所得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最后,同一包商品秤出三个不同的价格,无疑同时还涉及到缺斤少两的情形。所谓缺斤少两是指交付给消费者的商品明显少于消费者应得商品,即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故意欺诈消费者的,消费者有权主张经营者退一赔三。三倍赔偿金额少于500元时,按500元起付。 也就是说,如果确认大爷是欺诈,不论是以96元、77元、21元当中的哪个价格成交,三倍赔偿金额都是500元,只是退回的货款不一样而已。 事实再次证明做生意必须要做到诚信经营,否则任何原因都不会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即便消费者出于同情,最终也会掉头就走!这绝对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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