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集团的董明珠女士提出建议,希望立法对员工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这个建议得到了一些支持。然而,在立法的过程中,是否也应该考虑员工的在职期间创造的收益,公司是否应该与员工分享一半,以防止资本家过度剥削的问题呢? 员工在职期间为公司创造了价值,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在立法对员工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思考如何保护员工的权益,防止资本家过度剥削。让公司分享员工在职期间创造的收益,是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这不仅可以保护员工的权益,也可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格力集团的董明珠女士提出建议,希望立法对员工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这个建议得到了一些支持。然而,在立法的过程中,是否也应该考虑员工的在职期间创造的收益,公司是否应该与员工分享一半,以防止资本家过度剥削的问题呢? 员工在职期间为公司创造了价值,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在立法对员工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思考如何保护员工的权益,防止资本家过度剥削。让公司分享员工在职期间创造的收益,是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这不仅可以保护员工的权益,也可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快把这神经病拉走!
提议在格力的员工赶紧离职吧,别让这个老女人给坑了
就这素质越来越低,谁陪你玩
以前还挺赞成董小姐的,现在怎么一副周扒皮的嘴脸,外国资本家看了都想流泪
有个亲戚研究生毕业后进的外企,他们是研发设计岗,进去后签合同标明了,他们是带薪培训,但必须在公司做满多少年才能离职,如果提前离职要付违约金!合同到期或者在合同期间有特殊贡献,也可以重新谈薪资问题!真搞不懂董女士的脑回路,你付给员工薪资是因为他们是付出了体力或者脑力的劳动,给你的企业创造了价值,不是在吃白饭!光说你给员工提供了什么,怎么不说员工给你的企业贡献了什么?她现在就想把一个人的一生垄断,只要来格力,就得一辈子在格力!
不过如此而已! 看来以前是光环太多了!
先把你挖美的、海尔的员工给了钱结算清楚再说吧,你都快临死了还想着毒害年青人
。。。。。立法吧 法律是公证的!看看美国法律,阻止零元购要被罚款,还是合法的[打脸]
也行,去你公司工作,发明了专利,现在要跳槽,你收培训费,专利就可以带走,岂不快哉
在这嘲讽的大概都是没在大企业工作过得人。就说一个事实:在你投简历时候,你的简历上有行业龙头企业工作经历是不是加分?
格力好像今年的销量没往年好了?是消费降级还是真的是真的某珠闹的?
这就是当婊子还想立牌坊,真是又当又立
扒皮都暗自惭愧啊,原来还可以这样玩……
招应届生少缴的税是不是应该补上。
格力招员工,按这个道理,先把父母养育子女的钱给了。
别人走还不是你的问题,别人想要的你给不了。
实习期少的那部分工资麻烦先补一下
这特么给格力抹黑呢?以后绝对不买格力
留个好印象不容易,老了就离职吧。
格局越来越差
搞的乌烟瘴气
是员工创造价值还是资本家赏你饭吃这个问题,现在还说不清呢![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能提出这种问题公司能不住人才
[哭笑不得]辞职后给公司培训费没问题,但员工给公司创造的利润,公司也要给员工。
面相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
都按她的工资给都不会跳槽。
如果你是送别人到特定的机构培训,确实花了钱!几年的合同期内离职,这个要求还可以理解!
自以为是的女人。
董扒皮露出了资本的丑恶嘴脸
这是真急了,其实合同中可以约定培训费,不用单独立法
你代表不了我们
董大姐的更年期还没结束吗?
她是不是气糊涂了[捂脸哭]估计这波背刺会让她失眠好多天
是否变态了?
你不去培训 你怎么去创造公司的利益?你钓鱼 你不放鱼饵 你以为你是姜太公啊?
这董老板是越过越回去了吗
回炉重造吧,没事多读点书,又菜又爱玩,没马大师的忽悠技术就别显眼了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公开公司的每一笔开支,
应该立法 企业管理人员说话不算话 PUA员工 属于违法行为 罚款 公众人物 胡说八道 睁眼说瞎话 重罚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你培养了,别人学会了,你拿着行业最低工资要求别人奉献,抽象。就算工资涨到平均水平,一般人也不会跑路
这个挺好笑的,如果是专业保密技术一般会签保密协议并且承诺再工作期间给予持续性奖励或者一次性买断,我见过这种协议的。。一个普通员工能需要公司花什么钱去培养?难道不是自己拿着低薪去学习的?又说钱不重要经验重要,又不准人家因为给的低而走?这双标啊
人老了就坏了,自以为是了,故步自封了
她是不是真的误以为自理能力很强?格力发展到今天是她一个人的功劳吗?
收敛一下吧。起码最近安静一下,别把以前的名声都搞没了
小编这个说法和我前面那帖子不谋而合,员工赔偿公司我赞成,就当交学费学培训内容,同样,把这几年工作创造的利润拿出来给员工,你也不是你该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