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反转了,订婚强奸案的真相是,女方反对婚前性行为,男方却想要霸王硬上弓,甚至在女方逃出房间后,又强硬的拖拽回去,拿走了女方的手机,而且在女方的左右大臂、右手腕上均发现了不同程度的淤青,这就是毫无异议的强奸行为。
按照法院的通报结果,事发当时,女方已经明确表明不想婚前发生关系,可是男方却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
发生关系之后,女方情绪激动,实施了用火点燃柜子和窗帘的行为,甚至逃出房间,大声的呼喊救命。
但已经失去理智的男方,直接将女方拖拽回房间,并且拿走了女方的手机,防止其报警。
事后,女方的母亲打来电话,男方才将手机返还。
女方打电话报警后,向警方表示,自己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这一点谈恋爱期间就向男方表明过。
而经过警方调查案发时的监控,以及现场勘察结果,证实女方所言属实,女方身体上存在不同程度的淤青。
以上就是法院通报的内容梗概。很显然,与之前男方母亲甄女士所陈述的案件事实有很大出入,这里也再次提醒大家,凡事一定要以官方通报为主,在此之前不造谣、不传谣。
我们都知道,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具体到这个案件里,通过女方身体上的淤青显示,男方使用了明显的暴力手段,所以男方构成强奸罪无疑。
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的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考虑到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所以法院在判刑时,已经对男子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此外,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既然官方已经就此事进行了详细通报,那么再有造谣、传谣的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一起非常有警示意义的案例。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我就想问不接受婚前性行为,干嘛能接受别人的大额彩礼呢?
这个女鬼谁能要[墨镜][墨镜]
尊重别人的性自由,有钱不是可以为所欲为
谁能证明小编说的是真话而不是捏造的,大家看到信息多思考,以官方为准
一个二婚女,还收了钱。还想捞更多!!!
看来这女的身份证不一般
给诈骗女洗白
关键点是房产证名字还没加。典型婚骗,诈骗。
是不是恒大歌舞团出来的
感觉是故意的
女性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不是说给了财礼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中国是法治国家,谁过份了,违法了,就要被惩罚。
判少了
这女的故意诱导。
女人就算是骗子或者诈骗犯,这个男人也是活该,愚蠢
挺有意思的,二婚女还反对婚前性行为[微笑]电梯上抱一起是干啥呢
我就看这女的这辈子还能不能嫁出去
大额彩礼,房产加名为何要在婚前?不能婚后,就是个诈骗犯而已
有些钱别赚,赚了都不一定有命花
反转啥反转?你去看看采访的原文吧,事前一句带过,你说的这些是事后,事后,事后。
每个未婚男怕仙人跳
不说这女的结过婚吗?
就不能等领了证
就是结了婚,也得要尊重老婆意愿嘛!
先把戒指,彩礼退回来
诈骗、仙人跳
不愿为什么要嫁?完全订婚和结婚差不多,这下好了,结婚的都要问要不要?有矛盾的,上完坐牢。。。
说好的免费试用?七天无理由退换呢?
你说的那些都是事后好吧,女方还慢条斯理地洗了一个澡。
记住一条,神仙难r打滚13,绝对故意搞收入的
你都不发生关系,说白了就是不结婚,你干嘛还要彩礼呢?难道就是摆明要钱?
彩礼钱退不退了?
除昏前性行为外,昏前送彩金,送礼等一切行为都应拒绝。
兄弟这女的能要吗???
说女方家风好吧,即便闺女是二婚,订婚依旧坚持反对婚前性行为,说女方家风不好吧,连双方就能不能婚前同居都没商量好,却先走完订婚收完彩礼的步骤了,谢天谢地,起码还知道男方姓甚名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