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订婚强奸案”男方母亲发的长文,对整个过程做了比较完整的介绍!
不管法院怎么判,不管法律专业人士怎么引经据典,反正俺是坚决支持男方!
这起案子中,女方很明显是妥妥的恶人,就是奔着钱和房子来的,根本就没想过好好过日子。有了发生关系这件事,正好可以作为要挟的把柄。同时也不排除,有没有可能是提前设下的圈套儿?
算不算骗婚、算不算仙人跳,可能还需要商榷,但这么强的目的性、功利性,是显而易见的。这是一个有诚意结婚,有愿望好好过日子、厮守白头的人吗?
男方也算是瞎了眼,应该早点看清女方是这号人,早做了断,才能止损。
鄙视女方!应该受到惩罚的是女方才对!
问下各位男同学,这样的媳妇儿,你喜欢吗?你要吗?
我觉得房子是婚前财产,为啥女方要求人家加上自己的名字?难道加个名字就是爱你,不加就不爱?不要说我小气,我个人认为,只要是奔房子去的,都是目的不纯或骗婚行为。
这女的和她的家人、婚介所窜谋骗婚!
不管什么理,也不管判的对不对,就问你是个男人,你怕不怕?
要不看看李天一妈妈的单方面描述,还要无辜可怜[得瑟]
这女的是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