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奸淫幼女被判刑 最高仅判11年8个月# 花钱也能抵刑期?6人轮奸幼女案:十年之刑,是宽恕还是轻视? 近日,青海海北中院对一起令人发指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作出了判决。这起案件中,6名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轮番侵犯了一名年仅14岁的幼女,令人震惊的是,他们仅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十一年八个月。这样的判决结果,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质疑。 这6名罪犯,有的是受害少女的亲戚,有的是邻居,甚至有的是她的老师。他们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对这名幼女进行了多次残忍的性侵。这些人的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挑衅,更是对人类道德底线的践踏。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定6名犯罪嫌疑人犯有强奸罪,并考虑到了他们的行为属于“轮奸”这一恶劣情节。 然而,在量刑时,法院却考虑到了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自首、赔偿、认罪认罚等从轻或减轻的情节。 这种考量,无疑让人质疑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否真正到位。 我们不禁要问:这些犯罪嫌疑人的从轻情节,真的能够抵消他们对受害少女的巨大伤害吗?难道仅仅因为年龄、自首、赔偿和认罪认罚,就能抹去他们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吗? 网友们对此案的判决结果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和质疑。有网友评论道:“这样的判决是对受害少女的二次伤害!是对正义的亵渎!”也有网友表示:“法律应该严惩罪犯,保护受害者。这样的判决让人心寒!”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不能让正义的天平倾斜,不能让未成年人在法律的漏洞中继续受到伤害。 对于这样的恶性案件,我们必须坚决要求法律给予最严厉的制裁,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也还社会一个正义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