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篮协对于CBA季后赛上海VS江苏的“假球”定性为消极比赛,做出了如下处罚:
两队取消本赛季比赛名次和参赛资格;各罚款500万元;四人分别被禁赛3年和5年。
有人说这个处罚太重,也有人说这个处罚太轻。
认为太重,是因为处罚力度是史无前例的;认为太轻,是因为这明明是一系列事先张扬的“假球”,为什么仅仅定性为消极比赛?
对此,CBA公司CEO张雄表示:目前,CBA公司收到的报告中,暂未得到该场比赛涉嫌赌球等操纵比赛的提示,但是后续仍将就此事进行进一步调查。
这场闹剧说明,中国篮坛比中国足坛好不了多少,都是一个大染缸。
用一句话来形容上海队和李春江,就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上海队常规赛名列第五,在季后赛12进8的比赛中遇上了名列最后一名的江苏队。从实力上讲,上海队明显高出一筹,近三个赛季常规赛保持六战全胜的纪录。
常规赛最后一轮,为了让王哲林获得常规赛MVP,李春江在大部分领先的情况下,仍然派上外援布莱德索配合刷分。
垃圾时间还这么欺负人?这触犯了篮球比赛的“潜规则”。
于是,双方发生了冲突,布莱德索和北控队球员马泳分别被禁赛四场。
这个处罚结果对北控来说无所谓,反正早已无缘季后赛;对上海队却是致命的。
季后赛附加赛三场两胜制,对手江苏队实力不强,如果2:0拿下,血布停赛两场;那么四分之一决赛对深圳,血布还要继续停赛两场。
深圳队常规赛排名比上海最高一位,不用参加附加赛,以逸待劳。上海队在失去外援大腿的情况下,毫无胜算。
而四分之一决赛也是三场两胜制,血布停赛两场,上海队很可能0:2被淘汰。
这时,上海队和李春江动起了小九九:如果在附加赛输给江苏一场,2:1获胜,那么血布将在首轮停赛3场,对深圳时只需停赛一场。就算这场输了,剩下的两场血布可以上场,还有机会反败为胜。
有这个想法也很正常!
在体育比赛中,经常会出现为了达到战略目标而消极比赛,甚至故意输球的现象。
消极比赛,是指竞技比赛中,对战一方或双方为了特定目的而违背求胜原则的行为,是一种利用规则策略性的不道德行为。
消极比赛被定义为“不道德行为”,而“不道德行为”未必就会受到处罚。
2012年伦敦奥运会,由于中国组合田卿/赵芸蕾在小组赛最后一轮中意外输给了一对丹麦组合,只能以小组第二名出线。
在随后的另两组比赛中,出现了为了挑选对手而消极比赛的现象。
A组的中国组合于洋/王晓理VS韩国组合郑景银/金荷娜,前者不想小组头名出线,避免两对中国组合分在同一个半区;后者也不想过早遭遇实力强大的中国对手。
C组的韩国组合河贞恩/金旼贞VS印尼组合波莉/乔哈里,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这四对组合在场上缺乏斗志和求胜欲,击球不是下网,就是出界,温布利体育馆内嘘声四起。
事后,世界羽联取消了这8位选手的奥运会资格。
这是受到处罚的,还有没有受到处罚的。
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H组的小组赛最后一轮,日本0:1落后于波兰,同组的塞内加尔也0:1落后于哥伦比亚。
按照即时比分,日本与塞内加尔积分、净胜球、进球数、丢球数都相同;因为黄牌少,日本处于晋级优势。
在比赛最后阶段,日本队就玩起了“佛系”倒球,早就奠定出局、本场比赛只为赢球就好的波兰队也十分配合,双方都不再逼抢。
虽然没有受到处罚,但这种消极的态度被球迷所不齿,包括本国球迷。
为什么没有受到处罚呢?
因为消极比赛也有一个度,这也和足球运动本身的特点有关。
技术特别好的球队,例如巴萨和西班牙,在领先时经常把球控制在脚下不进攻,对手又抢不下来。
只要不是往自己的门里面踢,或者故意失误让对手抢下球权,这种打法在规则上挑不出毛病。
羽毛球就不同了,双方来来往往必须有一方得分,不想得分而故意击球下网或出界,显得“吃相”太难看。
这次CBA附加赛,排名靠前的强队,主客场顺序为主客主。
对于上海队来说,要想达到既定目标,最佳策略是先赢下第一场保底,输掉客场,再赢第三场。
果然,上海队第一场以24分的较大优势获胜。
第二场,上海队想放掉,怎么放?
派一批全华班年轻队员上场认真打,输了也无可厚非。
但这也有风险!
因为年轻人还没完全受到“大染缸"的污染,“演技”也不行,万一“假戏成真”就麻烦了。
没办法,到了关键时刻,李春江不得不派上老队员“放水”。
经过一番你推我就,上海队还是“如愿”输掉了比赛。
第三场回到主场,按照正常情况,上海队应该能够获胜。
但这是不正常情况啊!
双方球员都知道这是一场“默契球”,心态发生了变化,刻意按“剧本”演戏反而让人看出来就是一场闹剧。
对于江苏队来说,打默契球看上去没什么收益,为什么要配合上海队呢?
有人说:江苏队可以赢下第二场,季后赛获胜也算超额完成KPI。
从上海队的最佳策略角度看,第二场派上全华班年轻球员对阵江苏队全主力是大概率事件,这场胜利是意料之中的。
如果上海花重金行贿江苏队,没这个必要。因为我本身实力就比你强,认真打也能晋级。
江苏队也没必要冒这个风险受贿,毕竟被人抓住是要坐牢的。
那么,江苏为什么答应配合呢?
因为中国篮坛和男足坛一样,都是一个大染缸,充满着各种人情球。
今天我帮了你,你欠我的人情,我也不用你马上还。下个或者下下个赛季,在我需要的时候,你放我一马。
这一点在足球圈特别显著!
当赛季进入中后段时,一些夺冠无望、保级无忧的中游球队开始卖人情。这个赛季我卖你三分,将来需要的时候甚至还要加倍还。
不过CBA早已取消了升降级制,上海队能够“回报”江苏队的机会并不多。
上海队和李春江只有小聪明,既要又要还要;没有大智慧,在足坛反腐的大环境下,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而江苏队和史琳杰太愚蠢,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