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英美崛起的萌芽:清教与清教徒

奈何桥等你 2024-09-07 09:06:00

一,清教,英国化的加尔文教

清教一般认为是加尔文教的一支。1054年,天主教会分裂。罗马的天主教教皇在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权力争夺中占据了上风。中世纪时期的欧洲国家处于分裂状态,教皇的权威也一步步达到了顶峰。教皇凭借欧洲社会对基督教的信仰,在欧洲各处建立了基督教秩序。天主教成为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事务。教皇也可以随意干涉其他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皇的权力笼罩了全欧洲。13世纪后,教皇的权力开始衰弱,各国民族国家的思想开始兴起。各国国王开始纷纷反抗教皇在自己国家套上的枷锁。法王腓力四世更是在罗马发起政变,推翻了教皇卜尼法斯的统治,另立克莱芒五世,将教皇迁至阿维农,此后70年里,教皇都受到法王的控制。史称阿维农之囚。教皇的权威得到了极大的削弱。1517年,马丁·路德在在维腾堡教堂的正门口贴出《九十五条信纲》,标志着宗教改革的兴起。神圣罗马帝国帝国皇帝和教皇将路德教斥为异端,并批驳路德的思想,并试图逮捕路德。但是,路德得到了一些德意志邦国的保护。新教诸侯联合起来组成了斯马尔卡登同盟,天主教同盟和斯马尔卡登同盟之间爆发了两次战争,最终在法国的干预下,双方在1555年签订了“奥格斯堡合约”。这个文件使路德新教得到了合法的地位,德意志北部也处于路德教的控制之下。日内瓦在1536年宣布改信新教,他们请来了《基督教原理》的作者,此时声名在外的加尔文主持宗教改革。但是日内瓦基督徒和加尔文的想法差距甚大。日内瓦人认为,信新教可以更加自由、无拘无束,于是酗酒、赌博、奸淫,而加尔文则有自己的主张。加尔文宣扬预定论,上帝将基督徒分为选民和弃民。选民是上帝从人类中拣选出来能得救的人,弃民是被上帝遗弃不能得救的人。加尔文认为,一个人是否为选民或者弃民,可以从三个方面辨别:一,是否相信自己是选民,或是坚信你可以成为选民,否则就是弃民。二,是否在学业、事业上取得成功,这是选民的重要标志。三,否遵守道德规范,坚持节俭、谦逊的美德。加尔文的观点与新兴资产阶级的资本积累的思想相符合,所以也得到了一部分资产阶级的支持。为了将自己的意志施加给日内瓦,加尔文制定了一系列法规,规定了教会的信仰条例、制度、纪律、礼仪等重要原则。根据法规,加尔文建立的教会是“长老制”教会,所谓“长老制”是由教徒们选出办事公道、人们信任、德高望重的人担任长老、管理教会,建立起以长老制为核心的教会管理体制,这一点与路德宗是不同的。加尔文还将教职人员分成四类:牧师、教师、长老、执事,并和日内瓦的市议会达成协议,教会在适当的范围内有权自主行事,不受当地政府的控制,但并不是完全独立于政府。

约翰·加尔文于此同时,在远离大陆的英国,宗教改革也在如火如荼进行。1521年,英王亨利八世撰写了《捍卫七圣事》公开抨击路德,被教皇授予“信仰捍卫者”称号。但是这位捍卫者却与教皇决裂了。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王后的婚姻长达25年。但是在这么长的时间内,亨利只得到了一个女儿玛丽,为了让都铎王朝得到传承,亨利结识了凯瑟琳的侍女,安妮·博林。1527年,亨利开始了与凯瑟琳的离婚程序。但是神圣罗马帝国帝国皇帝查理五世是凯瑟琳的姨侄儿,教皇并不敢为了英王而得罪查理五世。而当时英国也受教皇剥削久矣,英国民族主义兴起,摆脱教皇控制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宗教改革家的劝说下,亨利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摆脱教皇的控制。亨利八世求助于议会,让议会给予他进行宗教改革的合法性。从1529年至1536年,亨利一共召开了7次宗教改革议会。1530年,议会起诉天主教教士非法行使司法权,向其索要高额罚款。1533年议会通过《有条件限制首年奉法》,并向教士施压,使其放弃了立法权;1534年通过上诉法,宣布了英王至高无上的地位,使英王政府拥有了完全的司法权;同年通过《至尊法》宣布英王为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领袖,并通过《叛逆法》对不承认英王地位的人处以极刑,此外,议会还通过了《教士服从法》《第一王位继承法》等相关法律。1536年,议会通过了《解散修道院法》英王通过没收修道院的财产,获得了大量财富,此外大量土地被分配给乡绅和约曼农,推动了英国的社会变革。并亨利还下令出版英语化的圣经,“让臣民抛弃不洁的书籍,交给他们真理的源泉”。英格兰结束了中世纪形成的政教分离形态,政府完全控制了教会,英国也完成了从封建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变。

英王亨利八世但是英国国教改革相当不彻底。亨利剔除了罗马天主教的控制,但是他却坚持罗马天主教的教义。亨利对路德派和加尔文派的教徒进行了镇压,大量其他派别的新教徒被处以火刑,英国国教,即安立甘教和天主教的区别仅仅是宗教领袖的变换,从教皇变成了英国国王。天主教的教义,礼仪和制度几乎完好无缺的保存了下来。而清教就是在英国国教和加尔文教这两种新教的碰撞下产生的。宗教改革肃清了天主教势力,但是改革者内部也出现了分裂。英国国教初步形成后,一部分人满足现状,认为天主教的那些教士服饰、宗教仪式等可以容忍,这些人就是安利甘宗信徒。但另一些人将大陆新教,特别是加尔文教,本国国教进行了比较,发现安利甘宗存在着严重的不足,认为“光是改变教义和摒弃罗马天主教的错误教导,是不够的,改革也必须在实践方面彻底付诸实施。”于是提出了净化安利甘宗的要求,这些人就是第一代清教徒。不过清教徒之间也存在各种流派。对于清教徒并没有非常明确的定义。有一种对清教徒的定义是:清教徒是具有严格道德的人,在教义上是加尔文主义者,在教会礼仪和纪律上不遵从国教”;也有一些说法认为:“清教徒不是一个宗派概念,不能简单地用长老会信徒或公理会信徒来衡量……清教徒们的思想不是单一的,而是吸收了相似的立场”,“持守这种归正信仰的超宗派立场的人”都是清教徒。亨利八世时期,清教徒遭受了打压。但是亨利去世后,新任的英王爱德华六世年幼,辅政的萨默赛特勋爵认为英国的宗教改革就是“没有教皇的天主教”,在早期清教徒的推动下,萨默赛特在1547年废除了叛逆法,异端法,扫除了推进改革的障碍,又通过了《圣餐礼规法》和《第一公祷书》,1552年通过了《第二公祷书》和《四十二条信纲》。

第一公祷书这三部法规的颁布对清教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们分别对礼仪、教义做了一些新的规定,从而显示出新的特征:1,新教化。爱德华六世统治时期接受了大陆新教的一些观念,《四十二条信纲》中就否定了天主教的变体论,承认路德的因信称义学说以及加尔文的预定论;,2,圣经化。以圣经为最高准则,对缺乏圣经依据的教义、礼仪予以删除,如圣物崇拜、偶像崇拜、赎罪券、炼狱说以及终傅礼等,使敬拜仪式更加简洁;,3,英语化。礼拜仪式开始使用民族语言,愈加接近大众化。这些特征使此时的英国教会比亨利八世时期的教会更进了一步,不仅没有教皇,而且也不是纯正的天主教,意味着出现了一个新的宗教派别。至此,英国国教安利甘宗初步形成。此时的安利甘宗走的仍是中间路线,既包含大量天主教成分,又包含部分新教成分,这是因为爱德华六世的改革仍是一场由国王自上而下领导的宗教改革运动。其中,政治因素仍占主导地位。

萨默赛特公爵爱德华死后,玛丽一世推翻了简·格雷和诺桑伯兰勋爵的九日王朝。天主教徒玛丽上台后就开始恢复天主教在英国的正统地位。她废止了萨默赛特颁布的法令,重新确立了罗马教皇的权威,恢复了英国的天主教信仰。她在位期间,处死了将近300人的新教教徒,此时的安立甘宗和老一批清教徒都流亡大陆。,他们聚集于法兰克福,并在那继续就他们之间的分歧展开辩论。清教徒受到加尔文宗的全面熏陶,思想日益成熟;原来的一些安利甘宗信徒,受到大陆宗教环境的影响,逐渐转变为清教徒。1558年,伊丽莎白继位。为了安抚回国的清教徒,并同时与天主教国家保持良好关系,伊丽莎白另辟蹊径。伊丽莎白关于宗教教义和礼拜规程的政策体现在《第三公祷书》里。制度上,安立甘教保留了天主教残余,比如主教制度,作为王权至尊的象征,在礼仪方面则采取了一部分路德宗和清教的观点。此外,伊丽莎白在确立国教地位的同时,实行宗教宽容政策,只要各个教派不涉及国家利益问题,就可以得到政府的非正式宽容。不过伊丽莎白拒绝了清教徒的进一步改革要求,没有让清教徒影响政权。二,清教的信仰,教义与仪式清教的核心思想即是加尔文主义。即选民注定被上帝赐予恩典和救赎,弃民则只能下地狱。而且一个人并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使自己获得救赎,即,救赎于恩赐具有先天性和不可抗拒性,选民自出生即具有选民身份,而弃民在出生时,其身份也已经注定。加尔文主义通常被认为是压迫穷苦百姓的枷锁,百姓在这种思想下即会安分守己,很少通过社会跃迁来冲击已有的上流社会。此外清教徒也和路德教一样,认为“因信称义”,“人人皆祭司”,并将圣经视为绝对真理。清教徒非常重视选民的挑选。其入教过程有时候被称为“皈依”。皈依的清教徒必须要行为良好,道德高尚。清教徒的皈依分为几个过程。其中包含长时间的自省和学习圣经来对“原罪”进行感悟。紧接着会进行一段时间的思想灌输,通过这样的教导,皈依者会意识到自己罪孽深重。只有在这时,才能意识到只有得到神的原谅,才能摆脱罪孽。入会的申请者的神学经验需要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准,还需要经过教会的投票,全票通过,才可以入会。清教徒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就是成为圣徒,使自己能够更好地感知和寻求上帝的旨意。清教徒注重日常生活中的自省,以规范自己日常生活的行为,并通过自己对宗教教义的感悟来感知自己是否已经拥有了高洁的意志。此外,清教徒在洗礼中不会像天主教和英国国教那样,会有一名教父或教母,相反,他们希望孩子的父亲能够承担这个神圣的职责。在领取圣餐方面,清教徒批评英国国教允许罪人领取圣餐,清教徒希望严化教会准则,对神职人员的学识进行审核,并对信徒对教义的了解程度进行调查,禁止不符合要求的人参加圣礼。清教徒要求教会成分纯净的同时,还要求宗教礼仪的简洁。伊丽莎白女王在颁布《公祷书》不久后,发布了“女王责诫”,要求接受教职的神职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天主教法衣和方形帽,于是女王的行为激起了清教徒更加强烈的反对。因此,清教徒要求撤换掉这类衣服。清教徒反对法衣主要是通过两点来论证,一是根据《圣经》中没有明确规定,二是根据宗教改革以来人们都普遍接受的“平信徒皆为祭司”。清教徒认为穿戴法衣有明显的等级倾向,破坏了平等原则,应该予以废除布道是清教徒虔诚的核心。清教徒认为,它不仅是一种宗教教育的手段,还是上帝为悔改罪人之心的方式。在周日,清教徒牧师常常缩短礼拜仪式,以便有更多时间布道。清教徒教徒在周日参加两次布道,在工作日参加尽可能多的布道和宣讲,他们常常为此跋涉数英里。清教徒认为合唱音乐和乐器与罗马天主教有关,应该加以取缔,唱诗篇除外。清教徒们还要求废除《公祷书》中所有无《圣经》根据的天主教崇拜仪式,如:用于洗礼的十字架、婚礼的戒指、敬拜的管风琴。清教徒反对领受圣餐要下跪、要求妇女带面纱进入教堂等行为。在《六条款》中,新教徒要求,牧师在做礼拜时,应面对教徒,阅读指定的圣典,以使在场的人都能够听到并领受启示;取消洗礼时在额前划十字的仪式,以免把人们导向迷信;各主教区自行斟酌是否跪领圣餐;牧师在举行圣礼时只需临时穿白色法衣。根据圣经中对亚当和夏娃的描述,清教徒认为婚姻的根基在于生育、爱情,以及最重要的救赎。清教徒认为,男性应当在家庭中起到主导作用,女性则应该在男性的庇佑下,表达对上帝的虔诚。清教徒认为,婚姻是一种非常神圣的联系,它不仅仅是男女之间爱情的纽带,也是家庭与上帝之间的纽带。在清教徒家庭中,丈夫在家庭中具有绝对权威,并通过祈祷来获得神的旨意,来决定家庭未来的发展方向,而女性在家庭中只能屈居下位。此外,母亲们在家庭中甚至没有教育子女的权力。因为夏娃是人类堕落的罪魁祸首,女性自然也无法起到教育的作用。所以孩子需要接受宗教教育和服从得到救赎,此外在教育中,男女也需要分开教学,并教授不同内容。男性需要学习自己为了的职业,并被鼓励从事领导事务,女性则主要学习家庭和宗教知识。但是在现实中,基于女性在家庭中起到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女性还是被给予了一些权力,在男性的许可下,女性可以对子女的财产进行分配,以及家业管理中获得一定的话语权。虽然清教女性地位比天主教家庭有所提升,然而,总体而言,女性在清教家庭中的地位依然非常卑微。

去教堂的清教徒四.伊丽莎白时期的清教清教徒试图通过对英国国教的进一步改革来得到更加纯净的教会。但是由于英国国教本身就与政治挂钩,亨利八世开创国教的目的就是建立一个新的教会,国家的权势相当程度上就代表着英王的权势,那就代表着,清教徒关于宗教礼仪的诉求也是对王权和政府权威的冲击。“清教徒”这个词本身也是安立甘教对这个群体的蔑称伊丽莎白统治初期,清教徒希望进行礼仪改革。但是他们在礼仪改革中四处碰壁,随着时间的推移,安立甘宗和清教徒共同反对罗马天主教的情谊也逐渐淡化。清教徒从礼仪改革转向了更加激进的制度改革。清教徒态度转变的原因有许多,其中自然包括世俗政权对清教态度的转变。1565年之前,伊丽莎白女王没有对清教活动横加干预,因此清教徒的传教等活动开展较为顺利。但是这一年,英法战争结束后之后,女王开始指责各地主教对清教徒的宽容态度,她在给坎特伯雷主教帕克的信中说道,“近来在我们王国各地,由于缺乏适时的关注,……不仅在思想上、而且有外在的礼拜仪式上,一些人带进教会一种公开的、显而易见的混乱和触犯法律的行为。”伊丽莎白对清教徒大量进入国家机构的现象非常不安,担心清教徒而非国教徒在政府任职,会对王权进行冲击。此时,英国国内形势的组建稳定也给了伊丽莎白向清教徒开刀的条件。帕克则按照女王的命令,颁发了《公告书》,禁止清教徒宣传自己的观点,对国内舆论进行控制。此外,清教宣扬其思想的的圣经研读会也受到了女王的镇压,一些拥有教职的清教徒也被英国政府和国教会罢免。1577年,伊丽莎白颁布布道许可制度,严禁私自集会宣讲《圣经》,试图杜绝新教的传播。1582年颁布了反清教的《保持女王陛下臣民服从行为法》,1583年要求教士统一使用《第三公祷书》,否则取消传教资格。清教徒对英国政府和国教的出尔反尔非常失望。

坎特伯雷大主教,马修·帕克英国政府的打压使得一部分茨温利派的清教徒转向加尔文派,加尔文教推崇的长老制度方案也在英国清教徒宗传播甚广。加尔文推崇一种新的教会制度——长老制。加尔文认为这是“圣经指定的教会管理的一个明确模式。”加尔文将教会的牧职管理区分为长老、牧师、教师与执事。由各个教堂的长老组成教区长老会,教区长老代表组成全国长老会,任命全国长老会统一管理宗教事务。清教徒中第一个对安利甘宗的制度进行攻击的是托马斯•卡特赖特,1569年,他在演讲中认为:《圣经》中规定的教会制度是长老制,因此主教等职务应予以废除;教会应取消宗教法官等类似官职;牧师只应管理一个教区,并居住于该教区;牧师应选举产生。卡特赖特的这一言行引起了巨大反响,政府开始着手对他进行处理,清教徒则开始关注制度领域。他们批评英国国教会体系中的管区主教和教会法庭不能对教徒提供有效监督,需要更为严格的宗教戒律。并且教会戒律废弛,教士道德素质也相对低下,对待宗教事业不够虔诚。

约翰·卡特赖特清教徒在之后与安立甘教会直接进行了多次论战,在论证中,他们关于长老制的理论也逐步成型。清教徒认为,教会的基层组织是信徒团体,每一信徒团体都要由长老、牧师和执事管理,长老实施宗教戒律;牧师宣讲教义、进行布道;执事负责募款、赈济,这三类职务都由选举产生。每一团体都设有宗教法庭,负责制定规章,核查敬拜仪式。信徒团体之上是省宗教会议,然后是全国宗教会议。信徒之间地位平等,由各团体代表参加省宗教会议,再由省代表参加全国宗教会议。1574年,清教徒发表了《教会戒律》,长老教理论最终成型。1582年,清教徒举行了代德汉姆会议,这也是第一个正式的清教徒长老大会,此后长老会在在各地迅速建立起来。1589年,清教徒代表在剑桥正式召开全国性的长老会议。大会通过了《教章》,以协调长老会直接的行动。伊丽莎白也并非不知道清教徒的动作,她对清教徒进行了镇压。1584年的“任职宣誓”事件,逮捕了大批清教徒。在伊丽莎白的要求下,坎特伯雷大主教在1588年开始的“马丁·马普雷莱特”大搜查,1590年卡特赖特等为首的10位长老派领袖要求在最高宗教法庭作任职宣誓,他们拒绝后,被送上星室法庭,未经审判即被投入监狱。此时,其他清教领袖也要么去世,要么逃亡。长老派的领导层几乎毁于一旦。清教长老派这时仍依附于国教会,依然想从内部净化安利甘宗,并且也没有切断与主教制的联系,这就更加证明了清教要建立的是一种国家式的虔诚宗教。清教领袖卡特赖特认为“我们不与国教会分离;我们要与之彻底分离的是国教会中所有令人憎恶的东西,这样,在纯净的福音真理的统一下,我们将更紧密地结合于同一的真理的约束之中。”不过那些对国教丧失信心的人不可能还与长老派持相同观点。分离派的领袖是罗伯特·布朗。他于1582年写作《改革不为任何人而耽延》、《真正的基督徒的生活和方式》等,为分离运动提供了理论基础。为此,分离主义者被称为“布朗分子”。分离派否认英国国教的正统地位,也不服从英国国家会发出的任何命令。分离派的领袖都是普通的教士,他们的主张具有下层民众要求在社会上具有平等地位的意味,是下层民众的政治要求在宗教上的体现。英国政府连相对温和的长老派都不能接受,更妄谈激进的分离派。1587年,分离派领袖巴罗声称女王没有权力制定宗教法律。这掀起了轩然大波,坎特伯雷大主教惠特吉福特逮捕了巴罗。1593年起,独立派受到了政府的残酷镇压,大量代表人物,如格林伍德,巴罗被绞死,其他信徒也纷纷逃亡,分离派教会也流亡到了阿姆斯特丹。分离运动失败。

巴罗(左)与格林伍德(右)分离派的出现,使清教一分为二,即长老派和分离派。这两种派系的区别是:长老派仍希望留在国教会中,以等待改革国教会的时机;分离派则主张脱离国教会。二者在制度与礼仪上也有些不同,长老派主张长老制,上级监督下级;而分离派则认为教会有自治权,教会之间平等。在礼仪方面,长老制认为教会应遵循某种形式敬拜,而分离派则主张即兴的祷告。尽管两者存在诸多不同,但是总体来讲,都在清教的范畴内。五.斯图亚特时期的清教长老派认为,来自苏格兰的詹姆斯一世也许能让清教得到重视。詹姆士以上上台伊始,他们就向詹姆斯提交了一份《千人请愿书》,再次要求扫除国教中的天主教成分,不过并不反对君主在教会中的领袖地位。起初,詹姆斯对清教抱有同情,于是在1604年1月召开了汉普顿宗教会议,邀请清教领袖和国教教徒共同商讨。但是,詹姆斯是一个务实的实用主义者,他在会议中逐步意识到,虽然清教的要求和他故乡的苏格兰长老会更接近,但是由于在国教赋予了君主在教会的领袖地位,国教显然更有利于詹姆士加强君权。此外,詹姆斯在苏格兰的统治也并不愉快,苏格兰在16世纪50年代就建立了长老会制度。在苏格兰长老会和贵族牵制下,詹姆斯很难行使自己的权力。詹姆士最终没有满足清教徒的任何改革要求。”汉普顿会议后不久,他批准了《教规法典》,其规定所有获得神职、圣俸或得到许可证的教师必须宣誓他们自愿地表示赞成《至尊法》、《公祷书》和汉普顿会议中的《三十九条信纲》。

英王詹姆斯一世不过詹姆士并没有像伊丽莎白那样严厉打击清教徒。詹姆斯虽然没有满足清教徒的政治主张,但是清教徒仍能自由布道传教。较为温和的长老派转而进行净化社会的道德运动。道德运动专注于改造人的灵魂,“以期把人们引入一种神圣的生活,由此净化整个社会。”道德运动的外在形式是要求信徒严守安息日、禁止安息日的娱乐活动。虽然在一些地方的道德运动走向了极端,试图禁止圣诞节庆祝等活动,并且反对饮酒,打牌等娱乐活动,甚至打算封禁戏院,逼得詹姆斯被迫颁布法令,明文规定娱乐活动合法,但道德运动在许多地区取得了良好成效,清教徒通过净化社会,获得了良好的群众基础。这次道德运动在世俗界影响甚广,清教中渗入了占议会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中产阶级,所以在议会中,清教也得到了很多支持。17世纪初期,亨利•雅各布、约翰•罗宾逊组建了一个新的教会,是为独立派。在1605年左右,一部分对长老派失望的组建了独立的教会。不过他们与之前的分离派不同,分离派否认国教会和国王的权威,而独立派承认国教会和国王对教会的权威,“他们愿意承认英格兰教会是一个真正的教会,在英格兰国教会之内,无论如何都有真的教会和真的基督徒;他们也并没有把自己完全从其中分离出去。”独立派认为,自己只是半分离主义者。独立派的主张是,承认国教会的权威,实行公理制的教会管理模式,各个教会独自举行礼拜仪式,并管理内部事务。在此期间,清教又出现了一分支——浸礼派,主张信者受洗,反对婴儿施洗。之后清教不断分裂,造成派别林立的局面,但最主要是的长老派和独立派。詹姆斯时期的清教虽然已经分裂,但是总体而言,清教徒教会的态度大多较为温和。詹姆斯在国教,清教和天主教之间做到了较好的平衡,在维护国教的正统地位的同时,对天主教和清教也网开一面。虽然反对詹姆士宗教政策的声音始终存在,但是宗教矛盾并没有爆发。1625年,詹姆士去世,查理一世继位。查理一世青睐国教中的高教会派的劳德,而高教会派则始终敌视清教徒。劳德“坚持主教制是真正教会永久的、可见的标志,”新教则遵从加尔文宗要求实行长老制,致使劳德强烈反对加尔文宗,不仅在礼仪制度上,而且在教义上也反对预定论拣选论。而在詹姆斯时代,清教徒在英国影响力的迅速扩大也让劳德认为必须采取压制手段了。于是劳德直接恢复了天主教的礼仪,在教义上始倾向于反对加尔文宗的阿明尼乌主义,推行天主教的宗教仪式----这不仅让清教徒十分愤怒,一些国教徒也十分不满。劳德依仗星室法庭对清教出版物进行审查和封禁,此外大批清教徒被中止圣职、剥夺薪俸,或被吊销布道许可证,遭受高等法庭的审讯;一些残余的分离派成员被逐出英国,许多清教徒在迫害下被迫流亡海外。迁往海外的清教徒大约有6万人。劳德依仗星室法庭对各种出版物严加审查。自詹姆士一世时期,议会就要求拥有管理教会的权力。此外,斯图亚特王朝肆意违反英格兰的宪政,议会的反国王情绪也日益高涨。清教徒和议会在反对国王这一方面拥有一致的目标,于是开始合作。“高教会派--王权”与“清教徒--议会”两大联盟逐渐成型,清教的运动中心也转移到了议会,由于中产阶级加入了清教势力,所以,清教除保留了原本的宗教主张外,也加入了很多资产阶级革命的政治主张,清教也更加政治化,比如独立派的政治主张是维护国家领土完整,议会拥有一支常备军,议会和国务委员会分别具有立法权和行政权等。查理一世对英格兰的宗教事务进行干涉,他对斯图亚特王朝的龙兴之地苏格兰的传统教会,苏格兰的长老会,也进行了打压。1629年,劳德在苏格兰推行《公祷书》,该决定引起苏格兰人民的普遍不满。查理一世下令,苏格兰教堂仪式必须按英格兰规范进行。苏格兰由长老会统治,世俗人可以直接参与教会的组织及治理,以教会来治理国家,而在英格兰则是由国教来控制教会。查理认为苏格兰教会与英国教会应当全部听命于国王,国王将取消苏格兰的自治权。苏格兰人奋起反抗。在1638年,苏格兰人召开了格拉斯哥宗教会议,查理一世在谈判无果后进行镇压,双方进行了两次主教战争。国王财政枯竭,不得不重新召开议会,征税以维持战争开支。

苏格兰祈祷书骚乱六,内战时期的清教长期议会对国王的天主教行为进行了反攻。在议会的施压下,劳德大主教被处死,下院中的清教激进议员提出了《根枝法案》,要求将国教中的主教制度“连根带枝”拔除,1642年初,议会一致通过了《主教驱除法》,将主教赶出了议会。《大抗议书》中也提出了废除主教制,改革礼拜仪式,建立长老制等要求。国王拒绝承认《大抗议书》,内战爆发。

在内战中,长老派在议会宗教势力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为了在内战中得到苏格兰的支持,1643年7月,长老派,独立派及苏格兰长老会在威斯敏斯特大会上签订了《神圣盟约》,要求取缔教皇制度,废除主教统治,即由大主教、主教及其神学校校长和特派员、教长、学监和牧师会成员、执事长以及所有其他教会官员所构成的教会制度。英格兰将以苏格兰为样本,长老制成为英国教会的制度。不过,会议就教会治理模式产生了分歧,长老派希望教会不受政府的控制实行自治,;独立派则主张一切的治理权柄都保留在地方教会手中,而不是由长老会的大会或总会来施行部分的治理权柄。议会本身也不赞成教会脱离国家。1646年6月,在各派进行了无休无止的争吵后,议会通过教会组织法。长老制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定为英国的教会制度。

威斯敏斯特会议长老教有很强的排他性。长老教不仅对天主教十分怨恨,对安立甘宗和独立派等其他新教派系,长老会也并不容许其存在。这种宗教极端性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恐慌,以至于不得人心。同时也将安利甘宗、独立派推向了统一战线。长老派显然在自掘坟墓。随着议会军在革命战争中占据上风,议会也不那么急切需要苏格兰军队的支持,这就使《神圣盟约》失去了约束力,教会也不必遵从苏格兰的制度。长老派也逐渐式微。长老派的支持者局限于“受过高等教育的教士、乡绅和城市精英分子”等少数人,而独立派的主力军是中产阶级中层,其代表是克伦威尔以及其麾下的新模范军,1644年克伦威尔在马斯顿荒原的胜利扭转了议会军的劣势,独立派地位骤升,独立派在议会中的影响力也大幅上升。长老派和独立派的区别就在于教会制度方面,独立派实行公理制,每一个教会都是独立的机构,拥有权利自己选任牧师,教会之间地位平等,充分享受自由。由于独立派主张平等,所以很难形成有系统的组织形式,这使它在夺取教会权力上很难取胜,而这次独立派掌握教会权力,主要是外界因素所致。

马斯顿荒原之战在内战中,长老派和独立派不再是单纯的宗教组织,已经具有党派性质。长老派和独立派的矛盾实际上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了政治斗争。第一次内战末期,查理一世试图通过利用清教内部的长老派和独立派的不和渔翁得利。而英国清教的分裂现状也的确给了他可乘之机。在1647年,长老派占据了议会的大多数,而独立派则掌控了军队。独立派在战争中显然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他们不允许其他人夺走胜利果实。而长老派也发现了独立派的危险性,试图通过克扣军饷等方式打压独立派。独立派内部也开始分裂出一个新的派系,平等派。独立派的要求主要在宗教层面,即独立教会,不过依然可以保留君主和上院,平等派则要求成年男子普选权,每年召开议会,实行宗教自由。克伦威尔与平等派进行辩论未果后,在魏尔击败了平等派军队。平等派被压制,独立派高级军官控制了军队。

奥利弗·克伦威尔英王查理一世联合苏格兰人发起了第二次内战,查理一世答应苏格兰人,在重夺政权后在国内推行长老会,并在国内大力扶植长老派。而议会中的长老派也在与苏格兰人勾结。长老派一刹那成为了众矢之的。克伦威尔利用了这种舆论环境,派遣普莱德上校占领威斯敏斯特宫,驱散了长老派议员,剩下的议员全部受独立派控制,即“残缺议会”。经过“普莱德清洗”,长老派被彻底驱逐出政权。而独立派对国王勾结外来势力进攻英格兰的行为也十分失望。他们改变了自己保留君主的观点,最终处死了国王。七.清教在英国的消亡独立派掌握了政权,他们足够的暴力手段强将独立派的宗教理论在全国进行实践。他们根据自己的信条,试图创造一个理想的社会,不过实际却相差甚远。公理制倡导独立、平等,独立派则以此为主要信条实施实行宗教宽容。然而独立派的宽容也只限于清教各派别,对于天主教徒、安利甘宗信徒则是严厉镇压,自然,独立派也并不能团结绝大多数的信奉安立甘宗的英国人。独立派根据加尔文教节约从简的理论,对社会风气进行了整顿,出台了一系列禁止戏剧、取缔圣诞节等宗教节日、反对穿奇装异服、取消牧师婚姻见证人、禁止赌博和取缔赛马等法令。然而像圣诞节、牧师见证婚礼等已经超越了纯粹的宗教范围,已经成为了英国人生活的一部分,但清教打击取缔的行为不顾人们的传统,强迫人们改变原有的生活习惯,这一点严重的危害了人们的民族感情。而且清教徒对道德过失同刑事犯罪一样,采用刑法惩处等措施,严重激发了人们的不满情绪,令人们对清教怀有一种仇恨的心理。“极端的宗教主义使清教为自己造就了一个极为广泛的社会反对联盟。”清教失去了群众基础。此外,在独立派“独立,平等”的宗教组织体系下,一切原有组织机构都被废除,在选任牧师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选任的牧师在道德水准上也参差不齐、教会形态各异。清教内部分裂致使宗派叠出,在英吉利共和国时期,清教中同时存在长老派、独立派、浸礼派、贵格会、第五王国派、平等派、掘地派等。随着克伦威尔的去世,独立派失势。英格兰再次发生了动乱。在长老派的支持下,蒙克率军从苏格兰南下,进入伦敦,邀请查理二世复辟。但是清教在英国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英国从上至下都不再希望清教徒在英国政权中占主导地位。而独立派也嫉恨长老派,查理二世的骑士议会确认安立甘宗为英国国教。保王党和安利甘宗利用了清教的分裂,最终取得了1662年的成功。清教一蹶不振。《克拉伦登法典》剥夺了清教徒的公职,将行政机关掌握在国王手中。《信仰划一法》要求所有的学校必须使用国教的《第三公祷书》,扫清清教在学校影响。大量清教徒再一次离开英国。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虽然都试图在英国恢复天主教,但是他们都没有直接打压国教和清教,而是以宗教自由的幌子让天主教重归英国,这实际上也为清教在英国的存在提供了空间。实质上,查理建立的是一种能够令温和派清教徒接受的安利甘宗。是一个宗教宽容的局面。在清除清教政治影响的同时,允许清教展开宗教性的活动。清教各派纷纷放弃了政治目标,仅仅进行传统的传教布道等宗教仪式,清教与政治分离。

1662年《统一法案》原件,为《克拉伦登法典》的一部分光荣革命后,1689年,议会通过《宗教宽容法案》,英格兰一个多世纪的宗教冲突落下来帷幕。英国的各种教派(除天主教)都可以在合法范围内进行各自的宗教活动。已经离开政坛几十年的清教也放弃了自己的激进主张,作为整体的清教退出了历史舞台。其麾下的帮派,长老派,公理派等则成为了英国普通的宗教派系。八.清教徒在北美1620年11月21日,“五月花”号到达了科德角。在登陆之前,独立派清教徒们签署了《五月花号公约》。内容包括,组织公民团体,要求制定法律,需要遵守规章,制度。他们建立了新普利茅斯,在管理层面,成立了全体居民参加的市政大会,由市政大会选出市政总督和助理,这也成为了北美契约精神的开端。构成了新英格兰殖民地的基础。1627年,英格兰东部郡的清教徒计划来到北美,1628年他们获得国王查理一世颁布的特许状,1629年,英王批准他们建立“新英格兰马萨诸塞湾殖民公司”,并赋予他们管理殖民地的权力。在1630—1640年,大约有2万清教徒来到了新英格兰。清教徒们为了建立自己的理想国,马萨诸塞湾殖民公司把王室颁布的特许状转变成政府纲领,并逐步建立起政治和法律制度。1639年,全体居民出席的市政大会改成了居民选举而成的代表大会殖民地政治成为了代议制,北美人民积极投身政治活动,因为作为上帝的选民,基督徒中最优秀的一部分,投身社会治理是清教徒的义务。马萨诸塞殖民地成为了清教徒眼中的极乐世界,到了1647年,它已经拥有了33个村镇,一些有名的大都市,波士顿,查尔斯顿已经初见规模。最初,北美的清教徒教会的皈依模式和英国的清教会一样繁琐。不过由于在北美出生的第一代清教徒子女很多并不和他们的父辈一样,并不是清教徒,所以不能给他们的的下一代进行洗礼。如果严格按照清教的清规戒律,过不了几代,清教徒就会在北美大陆上消失。于是北美教会被迫实行“半约”:无论父母是否是清教徒,子女都可以得到洗礼。北美清教会在降低了入会规定后,避免了绝后的可能。不过北美的清教徒也具有排他性。马萨诸塞殖民地“政教合一”,要求维持清教的纯洁性,驱逐异教徒。不过在客观上,被驱逐的异教徒和心怀不满者在其他地方定居,也促进了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扩大。清教徒勤俭节约的教义让他们在北美这篇蛮荒之地生存时受益匪浅。清教徒刚刚来到北美时,生存环境十分恶劣,几乎无法生产。人们除了信仰上帝以缓解内心的紧张和恐惧外‚必须通过双手进行劳动创造必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清教教义认为,一个人是否是选民取决于他在社会中是否得到了地位和财富。北美清教徒自然乐于证明自己。他们逐渐发展起以造船、捕鱼、制革、酿酒等行业为支柱的商业贸易,并逐渐形成了所谓的“小三角”贸易。当地生产的渔副产品、朗姆酒、木制品等被运销到其他英属殖民地‚换取烟草、毛皮等再运往伦敦,最后将所得的金银货币运回殖民地,波士顿很快便成为北美殖民地的四大经济中心之一。此外清教对殖民地甚至后来美利坚民族精神也有一定影响。独立派的公理制追求,独立平等,在塑造这个地区人民的性格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清教中因信称义理论凸显了个人在宗教中的作用,再加上对于“独立”的追求,清教徒拥有很强的个人主义思想。而因信称义理论否定的教士的作用,人人都可以通过阅读圣经得到上帝的旨意,也蕴含着平等思想。清教思想中拥有三种契约,恩典契约,即信徒与上帝签订的契约,上帝会对立约的人进行拯救。教会契约规定了信徒在教会中承担的任务,参加教会的圣事,布道等。清教徒根据这两种契约,进行了再创造,发明了社会契约。清教徒认为,社会契约是上帝和整个群体签订的契约,其中包含了多数原则和自愿原则,是所有契约中最重要的一种。九.清教对近代英美的影响清教徒活跃于近代早期的英美地区,他们是社会变革的主力军。因此,英美的政治制度和文化构建都离不开清教徒的努力。马克斯·韦伯认为,清教精神和现代资本主义精神极为类似。清教徒将职业视为一种天职,必须要全身心投入自己的职业,而成果与否则是观察那个人成果与否的标准。当这种思想与商业结合,就成为了现代资本主义精神。清教徒对光阴的珍惜,勤勉的态度以及禁欲主义,都符合那个时代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大环境。清教徒在宗教和政治上备受压迫,所以,很多清教徒转向了其他领域。当清教徒认识到科学技术的优越性时,大量清教徒则开始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清教徒吃苦耐劳,一心成圣的思想也支撑着他们在各自的领域继续耕耘。清教徒深入科学最主要的原因是,通过发现深奥的自然规律以证明上帝的伟大,这种宗教上的狂热能给予清教徒极大的动力。促进了英国自然科学的传播。在皇家学会 1663 年的那份首批会员名单上,在其宗教倾向可考的 68 名会员中,有 42 位肯定是清教徒。清教徒对教育也十分重视。伊丽莎白时代的圣经宣读会就对信徒展开了教育。1635年,在北美立足不久的清教徒建立了哈佛学院。清教徒在大学的渗透也促使了英国大学向世俗化的转变,开办了技术性学科,各类型的学院逐步出现,招生规模也因此扩大。清教徒对英美教育事业的推动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清教徒最引人注目的贡献是对英美政体的贡献,清教思想一定程度英国的资产阶级政治理论进行了补充,清教本身也因为教会与议会的合作走向了政治化。清教在英国的传播也无形中扩大了议会的群众基础。英国的清教徒与议会合作,在英国内战中,清教徒是革命的主力军,克伦威尔的新模范军是内战中最耀眼的光芒。清教徒在英国内战中,以宗教的形势,协助议会进行了外交周旋,为议会赢得了苏格兰人的支持,在清教徒的努力下,欧洲君主国也并没有干预英国革命。而在北美,清教徒在自己沃土上建立了众多的新教殖民地。由于英国政府很少干预北美殖民地的事务,清教徒建立了自己的政权,仿造英国的上下院设立了参事会和议事会,并推选总督。即使英国政府后来垄断了总督任命权,但是在民选的议会的牵制下,有名无实。清教徒也奠定了美式民主的基础。清教虽已消失多年,但是清教事实上已经浸入了英美文化的骨髓。清教徒塑造了近代的盎格鲁-撒克逊国家,清教精神也会在那里继续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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