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元明易代的“夷夏革命”色彩,是把握中国近世历史转向的关键。元明之际的“夷夏”关系呈现出一种张力。即一面是“胡越一家”族群杂糅的景象,于是以推翻元朝为目标,以夷夏大防为号召,并且主要由汉族组成的红巾军,同样吸收了不少蒙古、色目人。但另一面,却是“肝胆楚越”华夷有别观念的复苏。当明初的官私史书,还有儒士的议论,普遍把元朝覆灭归咎于夷夏关系失衡时,元明鼎革也就被赋予了“夷夏革命”的意义。由此,华夷二分的思维框架,主导了有关元末族群关系的认识。
【关键词】元明易代 红巾军 华夷之辨 《元史》修纂
统治族群的“夷夏”交替,是理解元明之际历史变迁的核心。不过,过去流行的学术观点,并不同意这个看法。如钱穆、刘浦江等人强调,明初汉族士人缺乏鲜明的“华夷”立场,只是由于明中期北方边患的刺激,元明易代才开始被解读为“夷夏革命”。这些淡化元明易代“夷夏革命”色彩的论述,近年来受到了挑战。萧启庆曾指出,元末的谣谶,展现了“元末革命的民族意义”。张佳的研究,则揭示出红巾军起义的“夷夏革命”意味,并讨论了宋元以至明初,夷夏观念由压抑到复出的历史过程。
经过张佳等学者的努力,元明之际的“夷夏”关系,才又重新被拉回学术视野里。结合元代社会上,汉族与大批入华的外来移民,普遍杂居混溶的现实情形,我们会发现,元末明初的“夷夏”关系上,存在一种张力。即一方面,蒙古治理下的族群混居与交融,冲击了固有的夷夏观念。但另一方面,由于夷夏观念不绝如缕,于是当政治变局来临时,人们也真切地用“夷夏革命”来解释自身经历的巨变。
也许,明确提出夷夏口号,并以此作为动员力量的红巾军政权,与蒙古、色目人的互动模式,最能体现出这种张力。到底夷夏大防的主张,仅是一种缺乏实际效力的空洞宣传?还是说,反元的汉族为主的红巾军,与蒙古、色目人,双方出于族裔立场而互相排斥?事实上,一方面,红巾军没有拘泥于夷夏大防的教条,拒绝蒙古、色目人的加入。但在另一方面,“华夷之辨”绝不是空洞的口号,这个观念促使亲历朝代更迭的人们,给元明易代赋予“夷夏革命”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在夷夏框架下叙述出来的元明易代,由于把蒙古、色目人树立作维护元朝统治的典型,于是反过来遮蔽了蒙古、色目人也参与过红巾军的史实。两者之间的反差,能够促使我们思考“华夷之辨”,怎样重新塑造了当时,以及后世对元明之际族群关系的理解。
一、族群杂糅:任职红巾军政权的蒙古、色目人以反对元朝为目标,高举华夷之辨旗帜的红巾军,也有一些蒙古、色目人加入。过往以红巾军为专题的研究,对此鲜有论及。为数不多的论述,则是强调政治上拥护元朝的蒙古、色目人。族裔出身决定了忠于元朝的立场,这一认识导致红巾军中的蒙古、色目人,被有意无意忽略。早在1955年,司律思(Henry Serruys)就注意到,张士诚、方国珍部的蒙古、色目军官投降了尚未称帝的朱元璋。萧启庆也提到蒙古(或色目)进士定住加入陈友谅军队。撒海涛发现红巾军时期,钱塘人“马哈某”应征,加入朱元璋,从名字判断应为回回人。不过,由于已知案例过于零散,学界对红巾军政权中的蒙古、色目人,尚缺乏整体认识。其实,红巾军分为南、北两系,均能发现蒙古、色目人加入的事例。
(一)南系红巾军
南系红巾军,在建官设制之初,已有招降元朝守臣的举措,蒙古、色目人也在被招募之列。至正十二年(1352),元朝守臣唐兀人丑闾、高昌(畏兀儿)人孛罗帖木儿、西夏(唐兀)人星吉相继被南系红巾军俘虏,后者逼迫他们投降,加入红巾。虽然三位色目官员,终因拒降而遇害,不过从中可见,红巾军似乎并不介意参与者的族裔身份。
笔者发现的资料中,最早投降南系红巾军的蒙古人,应属江西靖安县达鲁花赤潮海。但有关他的记录,却使用了春秋笔法。潮海出身扎剌台氏,与前述丑闾、孛罗帖木儿同入《元史·忠义传》。史传记载,至正十二年,他与舒庆远(?—1352,字伯源)等人率兵抵御“蕲黄贼”(南系红巾军),“自二月至于八月”坚持抗敌,被俘遇害。其实,《元史》本传为了塑造坚贞的忠臣形象,回避了八月以前潮海归降红巾的事实。《舒伯源抒闷集后序》披露了更多细节,其文载:
壬辰春,红巾渡江,州县望风解散,首陷建昌、宁州,进攻靖安。君(舒庆远)曰:“是草野乌合耳。”即奉监县潮海集众拒之。……时大府受功(原文如此,当作“攻”)方急,援不至,民惶惑不知所向。久之,得谍报,言郡围已解,而朝廷亦止刑首乱者,余悉从宥。……远民始知大府无恙,咸感厉自效。由是寇至辄败之。
壬辰即至正十二年,红巾军围攻龙兴路府城(今江西南昌)。根据引文记述,似乎州县之中,唯有潮海治理的靖安县坚守抵抗。但是,实际上,潮海和靖安百姓,曾经迫于形势投降红巾,后来才又回归元朝。记文里一些隐晦的表达,道出了实情。原来,红巾攻打府城时,靖安没能坚持抵抗,“民惶惑不知所向”这句话已在暗示,在莫测变幻的战争局势中,民众的政治立场发生过动摇。府城解围后,发布了只诛首恶、不问胁从的政策,招抚那些屈从于“贼寇”的州县。获知消息的靖安民众“感厉自效”,抵御贼寇。这段记述,表面上讲民众忠心朝廷,可是倘若注意到所谓的宽宥政策,针对的是那些跟从红巾“作乱”的人,便不难明白,包括潮海在内,靖安县实则一度归顺红巾。靖安在重归元朝之后,才对红巾进行实质抵抗。
潮海的案例表明,南系红巾攻陷元朝郡县后,会委任原官镇守该地,并不计较官员的族裔身份。只不过许多“失节”行为,有违传统儒家伦理没有被记录下来。至正十八年(1358),陈友谅为首的南系红巾军,再度攻取江西等地,他们对蒙古、色目守臣和将领,仍旧采取怀柔政策。比如,至正十八年五月吉安陷落,驻守吉安的将领全普庵撒里(高昌人),逃往赣州后被部下所杀,部下投降红巾军。哗变将校中,一人名为马合穆沙。此人《元史》作“马合某沙”,为典型的穆斯林人名,应是色目人。明塔普台、马合穆沙不约而同杀死主将,与红巾军里应外合,可见诱降和分化策略的成效。
对待归降的蒙古、色目人,陈友谅及其部将委以官职。有才能的人,还颇见重用。事迹可考者,计有定住、吴不都剌两人。
定住字子静,为蒙古或色目进士。以元朝水兵千户戍守临江,因功升元帅。至正十八年归降陈友谅,继续镇守临江。他得到陈友谅褒奖,选任刑部郎中,后死于鄱阳湖大战。
吴不都剌,一作吴伯都剌,与前述全普庵撒里,在元末一同驻守吉安。他的汉文名字叫吴彦诚。考元代色目人薛超吾儿,汉姓马,其子名为吴伯都拉,即Abdullah,为常见的穆斯林人名,由此推断,“吴彦诚”的汉姓,实际是根据阿拉伯语发音而改,其人原本出身信仰伊斯兰教的家庭,属于色目人。吴不都剌在元朝担任都事、员外,人称“雪洞将军”。投降陈友谅后,受到陈氏部将熊天瑞的任用。《吉水州新城序送都事吴不都剌》记载,平定江西的“相国陈公”,以及“枢密熊公”,委派“都事吴某”修筑城池。相国指陈友谅,枢密指熊天瑞。这位修筑吉水新城的“都事吴不都剌”,正是过去元朝的总兵官吴都事。
(二)北系红巾军
北系红巾军起事虽早,但到了至正十五年(1355)才建元龙凤。在此之前,北系红巾以江北为主要阵地,文献资料较少,暂且不论。同年,作为北系红巾军的分支,朱元璋渡江经略江南,他的队伍中也开始出现蒙古、色目人。
据文献记载,攻打长江南岸的太平路时,朱元璋曾俘获元朝万户纳哈出,他是木华黎的后裔。在攻破集庆路(今江苏南京)的至正十六年,一位籍贯广平府(在今河北)的“阿黑沙”参军,他的叔叔叫“鸭的干”,从名字推断,这不是一个北方汉人家庭。徽州军户八尔思普化,也投降了朱元璋。八尔思普化出身蒙古珊竹台氏,三代镇守徽州,元末抵御红巾。至正十七年“守徽州路元帅福童、八元帅”等人出城投降朱元璋,这里的“八元帅”指八尔思普化。由此可见,渡江不久,朱元璋部队的族裔构成,已经十分多元了。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蒙古、色目人不仅担任军官,他们中的不少人还充任民政官员。吴晗与司律思均曾指出,明朝建立后文官系统吸纳了蒙古和色目官员。这个做法其实同样滥觞于红巾军时期。至正十六年,高昌人答里麻识理,出任龙凤政权的江淮知府。江淮府本是元镇江路,明称镇江府,仅在至正十六年,由朱元璋改作江淮府。次年,这位高昌人调任到徽州绩溪县任县令,后在至正二十年回金陵述职的途中死去。徽州本地,在红巾军时期(至正二十五年,乙巳,1365)清整田土赋役,负责监督“攒造归一得实文册”的中书照磨,名为帖木儿不花,很有可能是蒙古或色目人。攻灭陈友谅,朱元璋占领湖广,掌管刑狱的官员里,有一位“湖广行省镇抚回回”,应为回回人。至正二十六年,朱元璋占领嘉定、华亭(在今上海),元嘉定知州高昌人偰斯供职于吴政权。另外出身蒙古勋贵的黄万里,则在洪武元年(1368)春天,被派往华亭,经理田土,清整赋役。由此推算,他归附朱元璋政权的时间,应当不迟于吴元年(1367)。
这个时候,元朝皇帝还没有逃离元大都。
二、华夷有别:明初有关元明鼎革的“夷夏叙事”既然在元末战争的实际进程中,许多蒙古、色目人参与了推翻元朝的红巾军一方,那么为何在后来的主流历史叙事中,人们有着“汉族”推翻了蒙古人统治的深刻印象?其实,这跟元末明初儒家士人对元朝覆灭的解释,有密切联系。在元代,人们依据族裔身份,划分作蒙古、色目、汉人(原金朝统治下的北方汉族,及部分契丹、女真人)和南人(原南宋统治下的南方汉族)。由于元代的官员选拔,还有科举取士,采取优待蒙古、色目人,同时压制汉人、南人的做法,因而这一族裔等级制,给希冀仕进的汉族儒士们,造成了无形的障碍。长久以来的现实压力,配合以元末“华夷之辨”的复兴,让其产生“蒙古、色目”(夷狄)跟“汉人、南人”(华夏)对立的心态。
明朝的建立,给了多数士子们重拾入仕希望的契机。钱穆讲,明初的汉族文人,没有因为新朝建立、“华夏重光”而欢欣鼓舞。刘浦江称明中期后,因边患加剧才重新用“夷夏观”审视元明易代。两人的看法应当得到纠正。事实上,钱穆所举的例子,大多是名儒耆旧,或是在元代获得爵禄的人(如进士),但清人赵翼早已指出,进士群体因与元朝有君臣名分,所以为元朝死节者不少。可是,如果去关注在元末地位较低的儒士,而非已取得进士身份的人,不难发现,他们积极拥护明朝,并且把元末战乱的爆发,以及改朝换代的发生,归咎于元代族裔政策的失败。这样的历史解释,影响到人们对元明鼎革的看法。于是,包括《元史》在内,明初多部由儒士执笔的史书里,都传达出元末动乱源于“夷夏”对立的叙事观点。
(一)取士不公:儒士对元末战乱起因的思考
席卷大江南北的红巾起义,缘何爆发?战争开始不久,一些仕进不顺的儒士,便把批判矛头指向了族裔等级制,以及由此带来的不公正的选官制度。陶安(?—1368)的说法最为典型。他的友人出身“南人”,虽然抵御红巾有功,却也只能沉沦下僚。对此,他愤懑地批评朝廷没有做到“南北人才”一视同仁,反而限制南人出仕“省、台、院、部”等政府要职。于是,他警告说,朝廷厚此薄彼的族裔政策,是红巾起义的导火索;歧视南人的选官制度,倘若无法得到改变,失望的人们(主要指南人)将纷纷投靠叛军。他的原话如下:
(元朝贬斥南人)妄生区别于一统之朝,日益猜忌。怀愤诸人,亦以摈弃不录,构衅引类。发于长淮数千里间,蔓延江左,干戈烂漫,亦有以致之也。
陶安亦属南人,考中过乡试,但没有获得进士。在这里,他不只在为友人打抱不平,也是借此一吐对元朝选官制度的不满。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尽管此时他还期盼元朝能够改弦更张,善待南人,但后来陶安却转身加入红巾军,成了朱元璋早年的主要谋士之一。
族裔等级制,阻碍了南人的晋身之途,于是心怀怨望的人,趁机加入叛乱的队伍。面对蜂拥而起的红巾军,元人余阙也是如此解释叛乱的原因。余阙(1303—1358)在合肥长大,出身唐兀军户,属色目人,考中进士,后来为元朝死节。他是从称赞合肥人质朴忠诚、不受红巾裹挟的立场上,来讨论这个问题的。在余阙看来,与合肥人的忠直形成对比的,是汲汲于名利仕宦的南人。“南人争出仕,而少不达则怨议其上,而不可止。”由于南人仕进不能如意,便会心生怨议,所以他们容易受到“贼众”的利诱,从而动摇对元朝的忠心。
尽管余、陶两人,族裔出身有别,政治立场不同,却对元朝士人“出仕”上的族裔差别,都深有体会。也因此,他们不约而同地把红巾起义的根源,指向了元朝“南人”因出仕困难而滋生的不满情绪。有趣的是,在红巾起义爆发后的至正十二年,元廷下令提拔“南人内有才学的好人”。可见,南人受到歧视,因而导致祸乱的看法,在当时颇有影响,以至于蒙古统治者也开始调整政策,着手改善“南人”的处境。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南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社会观察,与汉地固有的夷夏观念结合,那么由此产生的叙事里,元朝选官制度所欺凌的,就不只是“南人”,北方“汉人”也包括在内。士人叶子奇,赞赏红巾军恢复“圣宋”的军事行动,他还向红巾军将领献计,提出要在文化上,重振“华夏文明”。抱有强烈夷夏观的叶子奇,提到元朝选官制度时,称“台省要官皆北人为之,汉人、南人万中无一二”。不难看出,叶子奇笔下的“北人”专指“蒙古、色目”,而北方的“汉人”,与“南人”的政治地位同样低下。
当然,这并不完全符合事实。其实,陶安抱怨元朝歧视“南人”的文字里,他呼吁元朝应该同等对待“南人”与“中原人”,可知当时北方中原的“汉人”,政治待遇好过“南人”。然而,叶子奇由于预设了夷夏之防,有意无意忽略了“汉人”与“南人”在元朝社会里的身份差异,所以在回顾元朝历史时,仅仅强调“蒙古、色目”的特权身份,以此突出元末夷狄(蒙古、色目)与华夏(汉人、南人)人群的对立。叶子奇另有一段对元朝历史的总评,他说“元朝自混一以来,大抵皆内北国而外中国,内北人而外南人”。这一段至为关键的论断里,由于“北国”“北人”异族的映衬,“南人”也不再局限于南方,而是囊括了南北双方汉文化人群的总称。这个改变了的历史论述,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对当时族裔政治的历史理解。
应当指出,用“夷夏叙事”认识元朝历史,这个变化之所以出现,与明朝的建立有很大的关系。特别是,明朝打破了族裔等级制,过去在元朝科场上难以施展抱负的普通汉族士子,获得了更多的入仕机会。这样的变化,容易让他们把自身境遇的改善,同王朝统治人群的变动联系起来。于是,在入仕前景大好的现实衬托下,明初士人对既往元朝的主要印象,是蒙古统治者选官不公,一味偏袒“蒙古、色目”人。明初,徐一夔(1319—1399)讲到选官制度的今昔之别,正是用夷夏框架来对比元明两代差异的。其文载:
入元之后,当国者类皆西北右族,所用不过门第,吏胥、技艺、杂流三等而已。自予所见科目之行,历五六举,吾邑仅得一人。彼出自学校得释谒者,虽一人亦无之。……然我皇明之兴也,铲去弊习,壹是用儒为治,学校与科目并具。……生于斯时,不其幸哉!
徐一夔提到元朝虽有科举,但由于名额极少,士人皓首穷经也难获取功名;元朝朝堂上所倚重的,主要是“西北右族”,即蒙古、色目勋贵阶层。普通儒士,唯有在重视学校、鼓励科举的明朝治下,才有了更多做官的机会。实际上,洪武年间,官员选拔不专主科举,也有学校贡士、地方官府察举贤才等途径。但无论选材途径为何,蒙古、色目人终究不能再像前朝那样获得格外优待了。徐一夔用这番话,来勉励新晋的年轻贡士,赞叹他们出生在幸运的时代(皇明)。“西北右族”的势力消长,关系到汉族儒士地位的升降,这个有趣的观察,实则捕捉到了族裔政治因朝代更迭而发生的变化。
敏锐察觉到士人心思的明朝君主,也从无法公正对待“夷夏”人群的角度,去总结元朝灭亡的教训,进而制定本朝的施政方略。朱元璋建立明朝前夕,就认为元朝不懂大公无私的道理,“官司辄以蒙古、色目人为之长,但欲私其族类,羁縻其民而矣”,从而埋下祸患的根源。他以此告诫官员选拔人才,应秉公无私。当然,秉公无私难以真正实现,这段话的真实意思,是要提高汉人、南人的政治地位。至于蒙古、色目人,他们出仕的机会,则受到挤压。朱棣对于元朝覆灭的原因,跟他的父亲有着同样的看法,“近世胡元分别彼此,柄用蒙古、鞑靼,而外汉人、南人,以至灭亡,岂非明鉴”。可注意的是,朱棣在军队里重用蒙古人,引起群臣担忧,他们劝谏皇帝应当谨慎小心,注意夷夏大防。为了反驳群臣,朱棣才讲述了“胡元”偏私本族、招致灭亡的事例,借此为自己不拘泥“夷夏”的用人政策辩护。
朱元璋要改变元朝用人偏重“蒙古、色目”的做法,朱棣则要纠正轻视蒙古人,过分讲求夷夏之别的举措,父子二人的施政南辕北辙。然而,他们的辩护理由却是一致的,即要记取元朝在族裔问题上“分别彼此”,以致上下解体的前车之鉴。历史上元朝的灭亡,是否真的源于族裔冲突,是另一个可以商榷的学术问题。这里要强调的是,“夷夏”二分的框架,业已深深植入了明朝君臣的脑海,左右了他们有关过往的元朝,乃至本朝族裔问题的认知。那就是,元朝的灭亡,植根于选官用人上的族裔偏见;元末的战乱,肇祸于夷夏对立的矛盾积累。可以说,这一解释元明鼎革的“夷夏叙事”,在明初已经出现了。
(二)“汉人谋反”:明初史书对元末战乱的书写
由于元明鼎革后,庙堂和社会上都流传着元亡于“夷夏对立”的看法,因而元末战乱就被叙述成一场“汉人”推翻蒙古统治者的族裔战争。这里的“汉人”,并非与“南人”相对的狭义的北方“汉人”,而是指广义的汉文化人群。在明初官私编撰的史书里,特别是从有关顺帝一朝(1333—1368)的史事记载中,都能看到编纂者夸大族群间紧张程度的痕迹。
今本《庚申外史》的叙事,就非常有代表性。书中提到,元相脱脱(1314—1356)得知红巾起义的消息后,直接将之定性为“汉人谋反”。其文载:
事(红巾起事)闻朝廷,……(脱脱)改题曰“河南汉人谋反事”。识者知元朝不能有天下矣,河南汉人可尽诛乎?
根据这段叙事,脱脱认为谋反者全是汉人。在另一段叙述里,蒙古、色目人也因为族裔出身,“天然”地成为元朝统治的拥护者。其文载:
脱脱议军事,每回避汉人、南人,……奏曰:“方今河南汉人反,宜榜示天下,令一概剿捕。诸蒙古、色目因迁谪在外,皆召还京师,勿令诖误。”于是榜出,河北之民亦有变而从红军者矣。
由此可见,在介绍红巾起义的人员构成上,《庚申外史》采取了“夷夏”对立的立场。反叛者全为“汉人、南人”(或总称为“汉人”),忠诚者则是蒙古、色目人。那么,蒙古上层果真如《庚申外史》所述,对待反叛者采取“夷夏”分别、泾渭分明的看法吗?事实恐怕未必如此。南北红巾军的策源地,均属河南淮北行省,但从可信的官方资料看,元廷委任脱脱征讨红巾,诏令用语只是“河南反贼”,没有“汉人”两字。这至少说明,脱脱改题“河南汉人谋反”,其事缺乏根据。此外,脱脱召集“诸蒙古、色目”,从而把“汉人、南人”推向红巾的榜文,也缺乏旁证。从一些资料看,元廷因为红巾起义,开始纠正过去压制“南人”入仕的做法。可见,为了挽救危局,消弭不同族群间的矛盾,才是元廷的真实做法。
所以,《庚申外史》这段蒙古上层用“夷夏”族裔身份,去分辨忠臣反贼的故事,毋宁看作是作者借用“夷夏”框架,对元末统治阶层挑动族群矛盾的夸张与想象。随着故事里北方“汉人”(河北之民),也加入华夏“反抗”夷狄统治的队伍,于是它把现实冲突,主要指“南人”遭受歧视,放大成了“夷夏”对立的叙事。
《庚申外史》是有关“庚申君”元顺帝的私家编年史,一说为元末明初人权衡所撰。此外,儒士刘夏(1314—1370)另撰有《庚申帝大事记》(下称《大事记》),虽然久已亡佚,但也有学者认为它是《庚申外史》的前身。《大事记》的部分内容,则收录在今本《庚申外史》的“野史断”里。其叙述元朝灭亡之因,也受到夷夏观念的支配。“野史断”载:
夷狄之法,取士用人,惟论根脚。……凡负大器,抱大材,蕴道艺者,举不得与其政事。所谓根脚人者,徒能生长富贵,脔膻拥毳,素无学问。
元代能够担任显官的“根脚人”,往往门第显赫,以蒙古、色目人为主,也包括一些汉人。但刘夏所言“根脚人”,专门点出了“脔膻拥毳”的北族生活特点,可见他其实在批评元朝用人偏私“夷狄”的族裔政策,导致了元朝的覆灭。这番评论,是明初接受夷夏观的人对元明易代的普遍看法。值得深思的是,前述《庚申外史》的情节,虽然真假参半,但同样传达了蒙古统治者,偏私“蒙古、色目”,却猜忌“汉人、南人”的意思。这跟《大事记》批评元朝“夷夏”对立,实有异曲同工之处。
同时,官修《元史》也在一些细节处,渲染“蒙古、色目”同“汉人、南人”的对立紧张情绪,可见背后潜藏的夷夏观念。如《元史·五行志》,因至正二十八年六月,“彰德路天宁寺塔忽变红”的异象,提到此前河北流传的童谣,“塔儿黑,北人作主南人客。塔儿红,朱衣人作主人公”。再过两月,明军便占领大都,将顺帝一行赶回草原。谣谶里的“北人”“南人”,影射“蒙古”(夷狄)与兼指“汉人、南人”的汉文化人群(华夏)。这不仅说明,元末明初的社会上,流行着元明鼎革为夷夏革命的看法,也可以看到,这种观点同样被官修史书采纳。
有趣的是,与顺帝以前的诸帝本纪相比,《元史·顺帝纪》(下称《顺帝纪》)则有着凸显“夷夏”对立的倾向。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对反元起义的叙述上。其实,以恢复汉文化正统为号召的起义,也见于元中期,并非元末独有,但在顺帝以前的本纪里,对此往往有所讳言。如《元史·仁宗纪》载延祐二年(1315)南方赣州的蔡五九叛乱,仅提到起事缘由为田土纠纷,却没有提到起义者高举“汉高旗帜”,意欲恢复“大汉”正统的政治口号。
然而,《顺帝纪》却似乎有一种倾向,即对元廷宽容性的族群政策,有些有意无意的疏漏。如元顺帝后至元三年(1337),广东朱光卿、河南汝宁棒胡相继起义,据说元廷因为造反者“皆系汉人”,所以让在朝廷为官的“汉人”官员商讨对策,以此来检验他们的忠心。这段突出元廷猜忌汉族(或汉人)的记述,只是对当时元廷政策的一种偏见。实际上,棒胡起义的次年正月一日,元廷下诏赦免一切胁从人员,并没有真正把祸乱的根源归咎于“蒙汉对立”,对叛乱进行扩大化解释。可是,这份能够证明元廷缓和族群矛盾的诏书,却为《顺帝纪》所失收。
相比较而言,对于能够说明元廷“蓄意”挑拨“夷夏”关系的政令,《顺帝纪》则予以详细列出,尽管有些所谓的“政令”未必实施过。可注意的是,棒胡起义的当年,恰逢权臣伯颜(?—1340)推行“蒙古本位”改革。《顺帝纪》后至元三年,罗列了多条排斥“汉人、南人”的举措。这里面,既有真实可考的诏令(如禁止汉人、南人携带军器),也有可疑的记载。如“伯颜请杀五姓汉人”的提议,就从未实施过,但尽管如此,《顺帝纪》仍然予以采信。其实,伯颜是否真有这类提议,也缺乏必要的旁证。故而有学者认为,它只是反映了伯颜“在汉人中引起的恐惧”,但对本项提议的真实性,并未给予正面肯定。再如,本年纪事里,据说元廷还颁布过不许汉人、南人学习“蒙古、色目文字”的禁令。实际上,是否颁行过这条禁令,也很可疑。根据《元史·许有壬传》记载,许有壬(1286—1364)是伯颜的政敌,他曾反对过“禁汉人、南人勿学蒙古、畏吾儿字书”的提议,让其流产。如果采信这一说法,那么禁令在廷议时就终止了,根本无法见诸政令。这些细节提醒我们,明初史官修史时,采纳了一些“夷夏”对立色彩较强的传闻,夸大了蒙古上层对“汉人、南人”的敌意,有着放大元末族群冲突的价值取向。
这样的叙事差异,与《元史》二次编纂的过程有关。由于顺帝一朝缺少实录,故而《顺帝纪》部分,在第二次编修时才完成。而所依据的资料,相当一部分是派人采访而得。这与第一次编修时,顺帝以前的诸帝本纪,参照元代官方十三朝实录修成,很不一样。而且,更为关键的是,二次修史的执笔者,不乏有人对元朝抱有夷夏之见。值得一提的是,采访顺帝事迹的官员里,还包括《大事记》的作者刘夏。据说《大事记》上呈后,得到总裁官的赞赏,“入于《元史》”。由于此书已佚,尚且难以断言《元史》的哪些记载参考了《大事记》。但可以肯定的是,当时流行的一种看法,的确认为“夷夏”冲突导致了元朝灭亡,而明初编纂《元史》顺帝朝纪事时,则受到了该观点的影响。
三、结论:作为“夷夏革命”的元明易代叶子奇称,治天下需大公无私,“公则胡越一家,私则肝胆楚越”,元朝因为没有处理好族群关系,所以导致亡国。借用叶子奇的比喻,元明之际的“夷夏”关系,也有两层内容。一个是“胡越一家”杂居交融的现实,另一个是“肝胆楚越”夷夏有别的观念。有时候,观念的力量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本来,蒙古时代由于统治人群的改变,以及欧亚大陆移民的涌入,淡化了原有的夷夏观念。不过,随着元明之际夷夏观念的回潮,汉文化人群对于自我与他者的认知,又被迅速拉回了“华夷”二分的传统中去。因此,尽管元末战争的爆发,未必全是因为族裔冲突,反元的军队里也不必全是“汉人”。可是,一旦时人相信改朝换代的发生源于“夷夏”族群对立,那么元明易代,也就被赋予了“夷夏革命”的色彩。
来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5期。本转载仅供学术交流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敬请联系,万分感谢!
欢迎关注@文以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