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只是猜到有可能他把雷鸣反杀,没想到这哥们一开始就扮猪吃老虎。
所以腿上的伤也有了第三种可能:
第一种是雷鸣给扎的。第二种是自己掐的。
第三种是:大爷来玩呀~来呀,扎我呀,你扎得越狠,我越兴奋——金翠歌厅的阿珠被这种变态吓到,辞职不干了,说得通。
刘金翠的身世。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 140 字(可选)
上图有两个点,看过原著才能明白。
第一个是刘金翠和沈星喝的那种饮料,是「野蜂蜜水」。
原著里沈星打台球遭遇刘金翠踢馆,两个人认识。沈星喝野蜂蜜水,刘金翠过来蹭喝,提到她父母以前是蜂农,每逢开学,就会把蜂蜜装在一个大大的蓝色塑料桶里,拿去卖了换她读书的学费,剩下的蜂巢还残留着一些汁液,会给她,当做零嘴。要使劲嚼才有甜味。
第二个是「黑户」。直接贴原文吧:
缅邦有一类华人,八九十年代被征兵小广告欺骗,从国内偷渡到金边坡,加入这里的民族武装,后来再也没有回去。因为缅邦的局势复杂,势力更迭很快,所以很多人一直落户不了缅邦籍,但也无法回国。这种两国都不接纳的华人就是「黑户」。 缅邦姑娘都不愿嫁给「黑户」。他们只能努力存钱,去娶深山里的寡妇、残疾人或者花 2000 块人民币买一个年轻姑娘。
剧中,沈星刚来勃磨的时候马上22岁,现在在勃磨待了一年多,23岁多。
刘金翠骂沈星,「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娃都生了两个了!」
后面刘金翠讲自己被卖到这边,800块钱卖给第一家,过了5年,800块钱卖给第二家。第一家转卖她的原因是她生不出孩子。到了第二家,她生了两个孩子。生两个娃最少需要3年时间。所以刘金翠23岁的时候,已经被卖了7-8年了。考虑刘金翠赶沈星走,有说气话的成分。大致可以推断,刘金翠十五六岁被卖,8年,生了俩娃之后,辗转到了明哥手下当差,又过了三五年,混成了现在金翠歌厅的一姐,陈会长手下的办事人。再考虑刘金翠和芝芝敏能称为「这么多年的姐妹」,可能翠妹儿在大奇丽混了更久吧,七八年。
十五六岁,加八年,再加七八年,其实刘金翠现在也不过30出头的年纪。
对了,原著里「翠妹儿」就是刘金翠在这边的诨号,是她主动让沈星这么叫自己的。剧版改成了沈星主动调情,刘金翠反而不喜欢沈星这么叫,观感不佳。
条狗,危条狗王安全傍上了富婆。
原著里富婆就是个湾湾某灵修中心的教徒,对,就是《周处除三害》里「一无所有不好吗」那种。
他们的教义是不能穷奢极欲,所以富婆平时在本地念经,忍不住的时候就来金边坡的赌场放纵。后来她真的把王安全带回去了。
剧版把富婆改成了操着港普的女赌神,千禧年女赌神,传说中的杀庄传奇,她坐在那里就是最大的千。——原著作者还是保守了。
富婆蓉姐有了这层身份,她自己就很难全身而退了。那么王安全把宝全押在她身上,就不太靠谱。
我真的超喜欢条狗王安全,我希望他别出事。
补一下小郭和阿珠发生了啥。看评论区说,阿珠跑出来的时候只剩一只鞋了,联想出来小郭可能让阿珠用高跟鞋捅他……佩服大哥的脑洞,这里我替小郭洗白一下子:
按照剧情,沈星和刘金翠出屋的时候,小郭基本上是醉倒的状态了。阿珠跑掉以后,小郭是过了一会出来的,且没有追阿珠的意思,也没有及时处理沙发上的污迹。小郭只是找他的星哥,却发现星哥和翠妹儿在对面屋里啪啪啪,他就落寞地走了,走之前,小郭也没有处理沙发上的污秽。说明啥,说明小郭之前这段时间是断片的,他不知道自己烂腿吓到妹子了。
所以具体发生了什么呢?小郭断片了,阿珠虽然也喝了很多酒,但是人家职业素养在那呢。翠姐让阿珠陪好小郭,阿珠看小郭躺了,就像主动来个啥啥坐莲啥的,结果给小郭脱完裤子一坐,爆浆了……然后阿珠研究了一下爆出来的东西,发现了烂腿,又恶心又害怕,所以就跑了。
跑完给刘金翠汇报,刘金翠想多了一层,她担心小郭乃至沈星会记恨阿珠,就让阿珠辞职避避风头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