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朋友赴泰国旅行,订购的机票却遭到拒绝退订!这件事让大家都非常气愤。来自安徽的章女士及其团队,本是满怀期待地筹划在清迈度过美好时光。可是,支付后第二天,就因为安全考虑,想要变更行程,却被告知“临时团队票不退不改签”,毫无退路。
这真是让人感到愤怒的“霸王条款”,它严重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什么选择权、变更权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旅游法》更是被视若无物。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和购票,基于的本是对旅行社的信任,但如今换来的却是一纸冰冷的“不退不改签”规定。
更让人无奈的是,旅行社在售票时,这些条款就像藏得深深的宝藏,等到你真正需要退票时,这些条款却像雨后春笋般突现出来。这显然是明显的不公行为,不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旅游市场的规范。
我们绝不能对此熟视无睹,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相关部门应对此类“霸王条款”采取零容忍态度,该处罚的要严厉处罚,该曝光的要公开曝光!同时,还需加强对消费者的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别再让大家成为冤大头!
而作为消费者,我们在选择旅行社和购买旅游产品时,也要保持警觉,不仅要关注价格,还要深入合同,仔细查阅其中的条款,以免权益受损。
总而言之,这起25人赴泰机票退订遭拒的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应对“霸王条款”须有行动!消费者的权益必须得到保护!唯有如此,旅游市场才能健康发展,让我们在旅途中真正享受欢乐,而不是心怀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