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既尽,不可强求

视界的音乐 2024-10-24 00:36:17

作者/陈胜利

夫人之相与,合否一“缘”字,久暂一“诚”字。有缘之人,终得遇焉,相伴终生;无缘之人,陌路擦肩,永不复见。有缘者,虽天涯海角,自能相聚;心诚者,朝夕相处,亦可为伴。

缘,乃天定之数,非人所能强为。有缘之人,不期而遇,如清风拂面,明月照心。或于闹市之中,或于山水之间,一眼之缘,便定终身之契。相伴而行,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不离不弃。或为知己,或为良朋,或为伴侣,皆因缘而聚,缘尽而散。

诚,乃人立之本,无诚则无以为交。心诚之人,言出必行,行必有果。待友以真,待亲以孝,待君以忠。不欺不诈,不伪不饰。与人相处,坦诚相待,推心置腹。有过则改,有功则谦。不骄不躁,不馁不屈。以诚心换真心,以真情换深情。

然世之众人,有不怀好意而靠近者,有虚情假意而联系者。此辈之人,利则趋之,害则避之。以权谋私,以势压人。巧言令色,阿谀奉承。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交之则如饮鸩止渴,虽得一时之利,终受无穷之害。故已失之人,勿复留恋;将去之人,不必纠缠。

已失之人,缘已尽矣。或因时势之变,或因人心之异。既已离去,何必强求?留恋无益,徒增烦恼。当以豁达之心,坦然面对。回忆过往,虽有美好,亦有遗憾。然人生如梦,聚散无常。当放下过去,珍惜当下,展望未来。

将去之人,心已离矣。或有新欢,或有旧恨。既已决意,何必挽留?纠缠不休,反伤自身。当以淡然之心,顺其自然。缘分既尽,不可强求。当放手让去,各奔前程。或有重逢之日,亦当以平常心待之。

珍惜对你好之人,加倍回报。此乃人之常情,亦为处世之道。对你好之人,或为父母,或为兄弟,或为朋友,或为爱人。他们以真心待你,以真情护你。当感恩图报,不离不弃。以加倍之爱,回报他们之深情。

放弃冷落你之人,心宽看淡。此乃智者之举,亦为解脱之法。冷落你之人,或因误解,或因偏见,或因私利。他们以冷漠待你,以无情伤你。当果断放弃,不再纠缠。以宽广之心,看淡得失。以冷漠之态,回应假意。

人生在世,当以热情对待每一份真情,以冷漠告别每一份假意。真情难得,当倍加珍惜。假意易识,当果断远离。以缘为引,以诚为本。遇有缘之人,当倾心相交;遇无诚之人,当敬而远之。如此,则人生无憾,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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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9 10:15

    会错过的,男女婚前胡来,很容易破坏姻缘,就算遇到命中注定的也难有好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