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广东佛山,一市民的宠物狗,被公园中的捕兽夹夹到前腿,无法掰开,找到附近管

穆顺聊社会 2024-01-28 18:01:33

冤不冤!广东佛山,一市民的宠物狗,被公园中的捕兽夹夹到前腿,无法掰开,找到附近管理处求助,工作人员却只顾打牌,不管不顾,报警后,工作人员又说下班了,还是不处理,最后在消防员的帮助下,才打开了夹子,但是,宠物狗的前腿已经被夹伤,治疗费花了860元。 这个公园还非常热闹,有人跳广场舞休闲,更少不了有小孩子玩耍,捕兽夹却被藏在草丛中,虽然自家的宠物狗受伤,但是万一伤到人呢,这位市民通过人民网留言反映此事。 而且,这个捕兽夹有锁,另一端连在结实的竹子上,显然是有人精心布置的,可是,这个公园是开放性质,这个位置也没有监控覆盖,工作人员也没有找到,到底是谁布置的陷阱, 最后,在上级部门的督促下,公园的管理公司全额赔偿了这名市民的损失,并且进行道歉,还处罚了多名工作人员。 法律分析:公园的管理方赔偿了市民的损失,冤枉了吗?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有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的是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侵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第三人行为造成他人侵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管理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这起案例中,真正的侵权人,是放置捕兽夹的人,并非公园管理方,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确定具体的身份,公园方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应承担补充责任,如果最后找到是放置了捕兽夹,可以再想他追偿。 所以,公园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冤。只是,如果这个公园有规定,禁止遛狗,或者市民违规遛狗未牵绳,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减轻公园方的赔偿责任。 关注@法律人大吴 关注社会民生,看见人间百态

0 阅读:115
评论列表
  • 2024-01-30 08:27

    夹到人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