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第二十条》是女儿推荐我看的,原本我是打算去看贾玲的那个《热辣滚烫》,听了女儿推荐时的简介,我改变主意了。 一听说是有关法治宣传方面的电影我就有了兴趣,女儿还告诉我里面有关于学校霸凌的内容,我就想到了这个“二十条”有可能就是指的我国《刑法》中的第二十条(虽然我不知道第二十条是什么刑法)。 所以我更加应该去看了,因为我们全家都对学校霸凌行为深恶痛绝,也对读初一的外孙女格外担心,相信每个家长都会跟我们一样。 所以说这个电影会让更多的人走进电影院(感觉宣传还不够吧?毕竟我也是比较关心电影消息的观众)[捂脸]。 看电影的前半部分,确实像有的观众观后感说的那样,有点像看小品,所有台词节奏,演员表演(马丽本来就是小品演员)都在“一哭一笑”中进行。 但是直到吕玲玲出面抢救,保护证人郝秀萍开始,感觉就进入影片的中心内容。韩明从一个什么都“附和”领导意图的人,开始转变按自己的思考做事的检察官了。 他从吕玲玲手里接过“杀人犯嫌疑人”王永强的案子,当了主审官。当年他判了一个让自己都不服的公交车司机见义勇为,殴打性骚扰者而被判3年的案子。 他不想再让王永强案成为张贵生案,因为王永强杀人是“自卫”(实际上张贵生也属于自卫)。村霸欺负他的老婆,而且还让他在门外听自己老婆的抗拒和惨叫,老婆还是聋哑人。 看了这部电影,让我学了法律。第二十条法条具体写了什么? 第二十条做了三款规定,其中第三款就是: “当遇到行凶、抢劫、杀人、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公民有采取防卫的权利。即便造成被侵害人的伤亡,公民也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在最高检的指导下,检察院认为王永强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防卫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最终对王永强作出不起诉决定。 电影最后韩明的那一大段台词铿锵有力,“法律是要坏人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电影第二十条# #电影观后感😃#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