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没想到遇到较真的!”安徽淮南,一女子以十块钱的价格,在某网店购买了三副耳钉,到货之后,女子觉得质量不好,申请了“金退款”!商家要求女子将商品退回未果,从义乌开车几百公里到淮南,将女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货款、材料费、误工费、调档费共1136元,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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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随着网上购物越来越方便,也不乏出现一些想要占便宜的一些商家,尤其是在平台上有了仅退款的这一申请之后,这样的现象就出现的越发的多了起来。
而有的是真的因为质量问题反馈给了商家这边,商家这边在看到是自己的东西出现了不可挽回的问题后,会直接让顾客申请仅退款,全额的进行赔付,以到货的商品就不再追回。
但还有一些则可能就是单纯的不想花钱,在收到货之后,以各种理由于要求卖方进行退款,可当卖方提出要将货品悉数发回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
而李某便是也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在发现自己的店铺消息中有着对方申请仅退款成功的消息之后,点开一看对方因为之前的信誉良好,平台这边直接就进行了极速退款服务。
但对此做法,李某显然是觉得自己这边是吃亏了的,明明自己发货出去,已经付出了成本,可对方点几下之后,这东西不就相当于是白送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李某也找到了买家祁女士这边,希望对方能将货品回,既然不满意那就没有在留的必要了。
可对方却不曾回复李某任何一条,就这样一怒之下,李某直接将对方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因此造成的一系列损失,也就是1136元。
而祁女士在收到法院的通知之后,也是比较震惊的,毕竟就一个十元的订单,甚至在听听说卖家为了自己的订单从义乌到淮南这边,也是十分不易的。
对此法院也将此事原因告知祁女士之后,也希望她能来到现场进行调解。
据祁女士自己说法,自己就是因为质量问题所以才选择的退款,但在李某看来这样的事情自己已经经历了不止一次了,基本上都是这样的说辞。
所以即便这次只有十元的订单,自己也想找回公平,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上而言,李某应不应该追回自己的货品?
在购物平台上进行买卖交易的时候,一旦形成订单之后,就已经算是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当消费者一方收到退款之后,就理应将货品返还。
而“仅退款”这一设立下,其实就是为了更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这并不代表,不管是何理由,都要滥用此行为,这样不仅是道德败坏的一种表现,也可能要也因此承担更多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或者牵扯金额较大的案件,最终还可能会被判定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的侵占罪以及诈骗罪。
一旦确定了此行为之后,就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金额涉及较大的在,最后可能是要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还有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这自然是建立在那些恶意退款不退货的情景下的,而如若真正是遇到了产品本身就有质量问题,那也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置自己的权益。
如若发现卖方有进行虚假宣传以及质量造假的情况,均可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利益,让对方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基于此在法院的调解之下,双方最后也都构成和解协议,祁女士也将货品悉数归还以及十元退款。
而法院也因为李某起诉时,原告主体不符合为由撤销了李某的上诉,调解之后两人均未提出上诉。
从这次的事件中可以看出的是,卖方和买方,都各有各的理由,但不论是哪一方都要以诚信为本,实事求是,尤其是在网上进行交易的时候,不满意可以选择退货,但也要于买方沟通其问题。
同时卖方也要时刻把控自己的产品质量,在得知买方感到不满意的时候,也要及时的进行回复,不能拒绝回应。
用户11xxx03
敲诈勒索,阿弥陀佛,🤣😂🇨🇳❤️
用户10xxx22
错字让人看着费劲。另外逻辑也有问题。
和尘
还是卖家都只看眼前,全部退出拼多多,我看着急的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