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一个小故事,说的是一位老奶奶一共生了六个孩子。因生活所迫,她把最小的女儿送人了。 现在小女儿有出息了来找奶奶相认,奶奶坚决不认。小女儿走后,奶奶坐在门口失声痛哭。有人问她,为啥不认自己的亲生女儿? 奶奶说:"家里五个孩子都没出息,如今小女儿有钱了,我不能让家里的五个孩子拖累她。因为,只生不养,我已经很对不起她了... 老人家:做出抉择那一刻心有多痛…… 我很能理解这位老人不认自己的小女儿的心情,不是因为她不爱,而是她心里太过自责,责备自己当年“抛弃”了她,这是她痛苦的一面。 同时也担心女儿会被家里的其他五个孩子所拖累,毕竟留下的五个孩子都过得不好。她很了解自己的孩子,一旦家里的其他孩子知道这个小妹的条件好,可能会依赖小女儿的经济支持。 这位老奶奶的想法反映出了她对小女儿的保护,她已经很对不住自己当年把她送出去。现在她不愿意让自己的其他孩子成为小女儿的负担,也不愿意让小女儿因为家庭的压力而失去自己的幸福。 无疑老奶奶是在弥补小女儿,这种为子女着想的精神,体现出了她作为一个母亲的伟大和无私。如果女儿知道了老奶奶的真实意图,恐怕更加会义无反顾地回到母亲身边。 但是我认为她还是应该认回自己的女儿,既然女儿找回来了,说明她很希望回到父母身边,回报给了她生命的父母,母亲应该给她这个机会。 而且小女儿也有权知道自己的身世和家族背景,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应该到哪里去。至于其他兄弟姐妹,小女儿有能力,是否愿意帮助他们,那也应该由她自己做选择。 作为母亲,如果其他兄弟姐妹提出小女儿做不到的帮助,你还可以出面阻拦和制止,而不是被母亲强行剥夺她的权利。 我很欣赏和敬佩这个女儿,明知道当年母亲抛弃了她,不但不怨恨,还想着回来找。朋友们,你们赞同我的观点吗? #我来唠家常# #家庭那些心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