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课成绩第一,因有虐猫经历,被南京大学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对此,我个人坚决支持学校决定。 网上争议比较大的问题是,把虐猫设为品德考核的指标是否有明确依据?如果没有,是否有“不教而诛”的嫌疑? 如果虐猫要受如此重罚,那杀猪宰羊又该当何伦?这是不是一种伪善呢? 首先,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明确指出,高校学生的德育标准是“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而虐猫,已经被无数心理学实验证明是人格缺陷和心理疾病的表现,有较大概率发展为暴力犯罪。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国家立法禁止虐待动物——如果一个人以虐杀动物为乐,那么这个人就比其他人,更有可能以残忍的方式对待同类,为了保护人类自身,法律必须提前扑灭人性中的恶念,相当于为人类社会设立一道防火墙。 考虑到我国法律对虐待动物的行为还缺乏明确规制,学校使用自主招生权为本校学生设立防火墙,有何不可呢? 其次,猫狗作为公认伴侣宠物,对人类社会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你可以说这是一种虚伪的人类中心主义,但也必须承认,杀猪宰羊的目的是进食,屠宰只是手段,人类也在不断探索人道化的屠宰方法来减小动物的痛苦。 而虐猫的人,则是以“虐”为目的,为虐而虐,毫无必要地对动物施加痛苦,从中寻求快感。 法律上有个很重要的概念叫“主观恶意”,就是说考察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多严重的犯罪,不仅要看客观手段和结果,还要观察行为人的内心世界。 恶意大,即便结果较轻,也可能被重罚;恶意小,即便结果较重,也可能被轻罚。 所以同情猫狗不同情猪羊,是伪善吗? 我认为不是。恰恰相反,这种偷换概念的比较,才是一种“伪理性”与“伪客观”。 还有说法,说对该学生应保有宽容,不宜断其后路。 其实现行法律已经给他留了很多后路,又不会把他抓去坐牢问罪,他还有很多人生路可以选择。 只是有句话叫“心术不正,能力越大越危险”,他学的又是核物理专业,举个极端的假设,大家放心把发射核武器的按钮,交给一个有虐猫前科的人吗? 公众担心这样的人,接受更多教育、走上更高岗位,会对社会造成更大威胁,这是一种合理的焦虑,应当予以正面回应。换个角度,正是因为法律在此事上表现无力,才需要更强的道德共识来补充规则的空白,这恰恰是德与法的一种良性互动。 最后,我想分享一个非常私人的观察——这个世界上有两种道德。 第一种,是发自同理心的道德,这样的人,即便出生于一个没有“道德”概念的蛮荒之地,也会因为“推己及人”,而从内心中独立繁衍出道德规则。 这种道德,是慈悲、仁爱和宽恕,是真正的人性之美。 还有一种道德,只是来自口号式、律令式的社会教化。他们通过学习,来掌握非黑即白道德教条,而无法通过共情,来感受道德的温度。这种道德,是伪善、慕强和自私。 希望我们大家都能拥有第一种道德。 #兰大回应虐猫考生进调剂名单#
专业课成绩第一,因有虐猫经历,被南京大学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对此,我个人坚决
周兆成律师
2024-04-07 19: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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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风无忌
能虐猫,发展好了未必不能虐小鬼子[墨镜]因材施教……教育不是为了培养完美的个体,而是为了个体能尽量完美的发展[赞]
东北之北 回复 04-11 19:51
就怕他先虐待身边的人。谁想变成他身边的人?
江风无忌 回复 东北之北 04-11 20:08
良好的社会不是让恶人不存在,而是让恶人犯罪成本高,不敢肆意妄为[墨镜]对新中国都没信心,地球上就没什么好地方可以呆了
东北之北
对生命都不尊重的人,指望他将来改邪归正吗?改邪归正的代价谁来负责?你?还是我?还是他们?
Mronly
你这么能,咋不上天呢?虐动物与虐人能是一回事,不严谨的上纲上线恰巧说明心理病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