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众银行是一家具有鲜明时代标志的民营银行,2014年7月25日被正式批准筹建申请,作为国内首家开业的互联网民营银行,它既无营业网点,也无营业柜台,仅需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和大数据信用评级即可实现贷款的发放。
作为一家成立不足9年的民营银行,微众银行无论是发展速度,还是发展质量都是无与伦比的。据财报数据统计,微众银行在2021年末总资产规模已突破4000亿元,达到4387亿元。业绩方面,同样亮眼。
此外,在2019年-2021年,微众银行营业收入分别为148.7亿元、198.81亿元、269.8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9.5亿元、49.57亿元、68.84亿元。2021年,微众银行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35.75%、38.87%,净利润占据互联网银行业“半壁江山”。
但就是这样一家明星级的民营银行,近日却因为150000元被银行列为被执行人。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20日被列为执行人,执行标的150000元,执行法院蓝山县人民法院,案号(2023)湘1127执440号。
众所周知,所谓被执行人即作为被告不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对方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就会成为被执行人。
虽然本次执行标的数额并不大,但还是希望微众银行能够尽快履行,否则被弄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得不偿失。
要知道,金融机构特别是以经营、维护信用为第一要义的银行们成为”老赖“的情况并不多见。企业一旦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会面临一系列不利后果,比如,法院可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同时,法院也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此外,法院还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而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法定代表人也会有负面影响。只要企业存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行为的,其法定代表人均可能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微众银行首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早在2021年11月微众银行就曾因借款合同纠纷被首次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没有公布,执行法院为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资料显示,微众银行的业务主要是微粒贷,“微粒贷”围绕微信、手机QQ等超级App,向普罗大众提供标准化“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纯线上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满足用户小额、短期、突发的信贷需求。
微众银行微粒贷业务合规问题也时常出现。去年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持续指示微众银行降低杠杆率,要求其对核心产品“微粒贷”、“微业贷”等高杠杆率的表外证券化业务进行整改。
2022年3月,银保监会信托部明确定义银登资产流转业务为「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微众银行银登资产流转业务不得新增,存量业务逐步压降清理。2022年9月,证监会指令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微众银行在该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停止资本无序扩张。
监管叫停微众银行证券化业务后,众多金融同业机构对微众银行核心贷款产品的合规性、不良前景态度转下,并在当时启动了对微众银行的同业授信、同业合作等,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均在当时选择终止与微众银行资产资金合作。
网络上关于微众银行的争议一直从未间断。一方面,微众银行以超高增速成为互联网银行排头兵;另一方面,微众银行互联网业务也存在着大量用户投诉。
如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截至3月22日,搜索微众银行共涉及14179条投诉,而搜索微粒贷投诉多达18071条,投诉内容多和暴力催收相关。
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网友看到微众银行成被执行人新闻后,留下“坏事做太多了”、“啥时候能黄”的评论。其中,讲“啥时候能黄”这句话的人,居然还是平安综合金融的人。
要知道,微众银行董事长顾敏,可以说得上是平安集团的老将。
顾敏于2000年加入中国平安,历任平安电子商务高级副总裁、客户资源中心总经理、E服务行销中心总经理及寿险运营中心总经理、集团发展改革中心副主任。
2004年2月至2008年3月,顾敏先后担任全国后援管理中心的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及集团副首席服务及运营执行官。
在平安的十多年间,顾敏历任平安电子商务高级副总裁、客户资源中心总经理、E服务行销中心总经理及寿险运营中心总经理、集团发展改革中心副主任等职;马明哲曾称他是“用方法论来做事情的人”,可见顾敏的能力是相当出众的。
一度到了集团副总经理的位置上,由于他为平安集团出色地搭建了电话销售体系等原因,一度被各界视为马明哲未来的“接班人”。
但是,事情并没有朝着预想的方向发展。当腾讯的马化腾等人筹建微众银行时,顾敏选择接过抛出的“橄榄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