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税收入<财政开支,这不应该吗?》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很多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依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
这其实就体现了全国一盘棋,富裕支援贫穷,强调社会公平公正。
一个县的财税收入不多,养的公职人员的工资就远大于财税收入。这是坏事吗?
不见得是。
县财政收入低,但要不要养很多学校老师?
财政收入低,要不要养县人民医院?
财政收入低,要不要管治安,要不要管社会环境?
财政收入低,要不要扶贫,要不要公共道路建设和维护?
财税收入低,于是这些公共职责就放弃啦,不管啦?
每一个地方有自己的定位,因为地理因素,历史因素,该地的财政收入低是客观的。
但不代表这个地方的公共治理就要置之不理,放任自流。
把教育,医疗,公共交通,社会环境管理好,这是需要人的。这些人是需要工资收入的。
而且,哪怕是偏远贫穷地区,也不能说低工资就打发了。否则,高素质的人愿意去偏远贫穷地区工作吗?
把这些地方建设好,让该地的老百姓能安居乐业,能生儿育女,为我们养育很多人口,这就是大功劳。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人口生产主要靠这样的地方。
这里的人口或许只能远离家乡去打工,他们创造的财富,被征收的税未必被家乡的政府获得。但你不能说家乡的财政开支没有功劳。
能养育很多人口,这就是财政开支的功劳。
总想着政府财政收入一定要>政府开支,希望每个地方政府都如此。这个心态就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