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转正”规定还有待优化。辽宁省关于辅警可以“转正”的规定受到广大网民的关注,

公平正义闻 2024-04-27 12:24:03

辅警“转正”规定还有待优化。辽宁省关于辅警可以“转正”的规定受到广大网民的关注,如果加上这样的内容也许会更加完美!。 《辽宁省辅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特别优秀的辅警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照顾。招录机关可以确定一定的比例的职位,面向特别优秀的辅警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面向特别优秀的辅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该条规定,不管是招录为人民警察,还是事业编制,都是用的“可以”。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个《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在法律文件中的“可以”具有选择性的意思。所以,辽宁省的各级公安机关拿不拿出名额从辅警队伍中招录为人民警察或事业编制,要看具体招录的公安机关如何执行,拿出一定名额去招特别优秀的辅警有政策支撑,不拿出名额也说得过去。 如果这个规定加上这样两点内容,让辅警们更会看到希望,更会有努力的方向。 一是把该条款中的“可以”改为“应当”就好了。在法律条文中的“应当”是必须的、具有强制性的意思,那各级公安机关在招录人民警察或事业编制人员,就会必须拿出名额来招录,不然在招录中有关机能否拿名额出来,还不确定。 二是明确具体的比例是多少。相关机关在辅警“转正”的做法中,如果没有具体的比例要求,有关部门在招录时就会象征性的拿出1~2个名额,有“应付”的表现。所以,要真正稳定辅警队伍,让辅警兄弟们有干头、有奔头,那就应该明确一个下线,如:不低于20%。有了这样的硬性规定,各级公安机关才会拿出恰当的名额,让特别优秀的辅警有“转正”的机会。 你有更好的建议,可以在评论区分享!#辽宁省考公安# #辅警招考面试题# #辅警工作好不好#

0 阅读:97
评论列表
  • rl 2
    2024-04-27 17:19

    感觉是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