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她脖子的时候我没想杀她!”近日,广西柳州,蒙某因裸贷无法偿还,为了9800元

炽热谈国际 2024-04-28 22:00:48

“掐她脖子的时候我没想杀她!”近日,广西柳州,蒙某因裸贷无法偿还,为了9800元而掐死室友并制造火灾现场假象。被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和放火罪判处死刑!

27岁的蒙某是柳州某健康管理中心的员工,期间多次网店创业失败,导致负债累累。为了缓解经济上的困难,蒙某将自己的信用卡全部透支,并开始从各种平台申请网络贷款。

随着贷款不断到期、逾期、催债,蒙某的亲朋好友也不间断地接到电话轰炸式的催债电话。蒙某一时间根本没有能力去偿还这些利息为百分之十、乃至百分之二十以上的网络贷款。

她只有拆西墙补西墙,不停地寻找新的平台申请贷款,拿着新申请出的贷款去还掉之前的贷款。其中更是从某平台申请了5000元的裸贷。而这些贷款利息就像雪球般的越滚越多,窟窿越来越大。

··21日10时许,蒙某再次接到催债公司的电话,她便在宿舍内向阿娅借钱,阿娅也了解蒙某的经济状况,考虑到如果借出去很有可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便不同意借钱给蒙某。

此时的蒙某突然心生歹意,一把掐扼阿娅颈部。 “我当时没想杀死她,我只是想让她把钱借给我”几近癫狂的蒙某缓过神时,阿娅已经窒息死亡。蒙某慌慌张张逃离了现场,就在她发现自己也无处可去之时,蒙某定了定神,两次乘车回来拿走了阿娅的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并凭借回忆阿娅的密码,从其银行卡中转走9800元。

次日早晨9时,蒙某再次返回案发现场, 放回阿娅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并将厨房食用油倾倒在藏尸阿娅的床铺及现场,用打火机点燃床铺后离开,想制造发生意外的假象,但因为燃料有限,火势未能蔓延。

案发后,蒙某于24日15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蒙某构成抢劫罪和放火罪,应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责令其向阿娅近亲属退赔财物损失1.122万元,并赔偿丧葬费4.3056万元。·素材来自澎湃新闻·

为了9800元去杀人还毁尸灭迹?实在不值得!

1、有的网友问:为什么不判故意杀人罪,而判处抢劫罪? 那是因为抢劫罪规定了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加重情节。此情节量刑幅度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抢劫罪=为了取财的主观+实施了杀人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蒙某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财物,使用了杀人的方法获取财物,如果单单评价为故意杀人罪,那么获取财物的行为就没法评价。而抢劫罪已经涵盖了杀人的行为,所以应该认定为抢劫罪。 2、为什么不定蒙某盗窃罪呢? 蒙某在阿娅死亡之后,确实有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但是其先前杀人的主观是为了图财,杀人只能作为手段。而不是在阿娅死亡之后,蒙某才具备了获取他人财物的主观意图,所以不应该定蒙某盗窃罪。

3、蒙某不要是为了毁尸灭迹才放火的吗?为什么还要定放火罪? 原则来说,有几个主观意图就应该定几个罪名,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蒙某在实施完抢劫之后,又重新有了新犯罪意图,那就是毁尸灭迹,如果阿娅的尸体是在郊外被点燃,那么还真可能不能定罪,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但是本案中点燃尸体的地方是在宿舍内,宿舍属于公共场合,周围是有其他人员居住的场所,这种点火的行为随时有夺取不特定人群生命权和财产权的可能。所以这种损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该予以认定为放火罪。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司法实践中,火势脱离放火的媒介物,便可达到独立燃烧的程度即为放火罪的既遂,而不论重大公私财产是否被烧毁。本案中打火机点燃床铺后,床铺可以独立燃烧,不需要其他财物是否被烧毁。一般也会被认定为放火罪既遂。

近年来,我国针对非法放贷的行为也出台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朋友办理贷款时,一定要看清利率,不能超过法律规定,同时对于“裸贷”这种无效的民事行为,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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