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掌握你的个人信息、一个女孩名声最重要吧?”陕西西安,代女士在冰粉中吃出多条蛆虫,店家主动赔偿1000元后,又加代女士微信进行语言骚扰、威胁。
近日,代女士和好友到一家知名品牌的花甲店内点了份冰粉,在吃的过程中,代女士的朋友发现冰粉中有蛆虫,本以为蛆虫是附在表面,但是用勺子扒拉几下,发现蛆虫是在冰粉里面,根本无法分离出来。代女士也是心大,也没有太在意,谁知吃到最后,碗底的蛆虫是成片成片的。
店家为维护店里名誉,愿意主动赔偿代女士1000元,并要求代女士当场删除视频。代女士经不住店家的纠缠,就收下了1000块钱并当面删除了视频。
本以为这事算结束了,谁知当晚,店家又加了代女士的微信。在微信中店家不但没有道歉,反而话里话外充满了讥讽、威胁、骚扰:店里有6个隐形摄像头、我知道名声对一个女孩子多重要、那点钱不是我找你的根本原因,你应该懂吧、我掌握你的个人信息。
不得不说,店家这番S操作,实在让人佩服,这是在逼代女士曝光自己啊。
1、有的网友问了:代女士要的1000元太少了,应该趁机多要点。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也就是说本案中代女在冰粉中吃出蛆虫属于店家提供的食物不符合安全标准,可以要求店家退一赔十,不足一千元按照一千元赔偿。所以说代女士要这一千元的赔偿并不多。同时代女士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对于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予以销售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还有网友问:店家发送的那些威胁、讥讽的话语够不够处罚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对于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店家加了代女士的微信后,多次发送威胁、骚扰的信息,对代女士的正常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符合上述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希望店家能够吸取此次教训,在食品卫生上下功夫,而不是把精力放在这些歪门邪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