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骑车时接电话,从背后将一名老人撞死,男子当场崩溃,大喊:“谁让你打我

炽热谈国际 2024-04-29 21:57:42
北京,一男子骑车时接电话,从背后将一名老人撞死,男子当场崩溃,大喊:“谁让你打我电话?”目前,男子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男子王某当天驾驶一辆三轮车,拉着一些似乎是建材的东西,看起来也是个干辛苦活的人。 驾驶期间,突然他的电话响了,他没有停车,而是直接接起来了电话,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危险性。 这个时候,他的车速还是非常快,他也没有注意到前面有位老太太正在行走。三轮车直接从老太太背后撞了过去,将老太太撞的飞出去一截。 王某当场懵圈,下车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老太太,直接崩溃了,拿起手中没有挂掉的电话,一边跺脚一边大吼:“谁让你打我电话?这咋整呀?害死人!”随后王某赶紧将三轮车往后倒了点,将压在轮下的老太太让了出来。 然而不管王某如何后悔,如何崩溃,老太太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目前,王某已被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很多交通事故就是这样,看起来小小的一点疏忽,一点任性,就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像这个事件里,不知道王某当时为什么会做出边骑车边接电话的选择,是急着送货,还是根本没有觉得这样做会有危险,反正结果就是发生了,现在他已被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很大概率是锒铛入狱了。 很多人以为,自己不喝酒,不逃逸,发生交通事故最多就是赔钱的事情。却不知道,交通事故一旦造成人员死亡的后果,就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罪是一个过失性犯罪,是否构成这个犯罪,主要考虑的是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而不是是否存在醉驾、逃逸的情节——醉驾、逃逸的情节会影响到最终的量刑轻重,不会影响到是否构成犯罪。 最常见的一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这个案件里,王某从背后撞倒老太太,造成老太太死亡,肯定是需要负交通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正好符合这一规定的情形。所以,等待王某的是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而除了刑事责任以外,王某恐怕还面临着民事赔偿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构成刑事犯罪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精神损失费性质的赔偿是不需要支付的,包括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都在精神损失费范围内。但是,对于车辆行驶过程中所引发的犯罪,则有着特殊的规定,其赔偿范围与普通民事案件没有太大的区别,死亡赔偿金等都还是需要赔偿的。 所以,王某在被判刑之外,还需要赔偿老太太家属巨额的财产损失。这对王某这种干辛苦活的人来说,恐怕也是一笔天价赔偿了。 但是不管怎么样严重的后果,都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也怨不了别人,与打电话的人也没有关系,都是需要王某本人来承担的。 所以,这个事件再次警示大家,车辆是铁老虎,驾驶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小心谨慎,避免害人害己! —— ·· 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0 阅读: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