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被绿到家了!”江苏苏州,男子上班路上,接到邻居电话,说有个陌生男人鬼鬼祟祟进了他家,男子撒丫子就往家跑,让朋友伪装成物业人员,骗妻子开了门,发现一个正和一男人厮混,而男人却说:我又没脱衣服,我们啥都没干。
(案例来源:重庆商报)
温长林离公司还有一公里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接通后,他瞬间石化,愣在原地。
电话是他邻居打来的,对方告诉他,就在刚才,他出门上班,正好看见一个帅气的男人,鬼鬼祟祟进了他家,一看就有问题。
邻居和温长林关系很好,前几天,两人还在路边摊撸串喝啤酒。
酒过三巡,温长林一把鼻涕一把泪,跟邻居倾诉他内心的痛苦。
原来,小区有妻子的流言蜚语,说她大庭广众下,和一个男子举止亲密,勾肩搭背。
于是,温长林回家质问妻子孟萍,在他看来,无风不起浪,妻子一定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才被人说三道四。
没想到,孟萍竟然咄咄逼人,说温长林往她身上泼脏水,无凭无据,竟然轻信外面对她的诋毁,也不相信她的人品,这日子没法过了。
温长林不是不相信妻子,而是他切身感受到了妻子的变化。
比如她经常穿的花枝招展往外跑,很晚才回来,在家手机不离手,背着他接打电话,收发信息。
妻子对他也爱搭不理,夫妻生活也是要么借口身体不舒服,要么就敷衍了事,提不起兴趣。
温长林又不傻,如果一个女人没有外心,根本不可能是这个样子。
可俗话说捉什么在床,他又没真凭实据,一点办法都没有,把面子看的比什么都重的温长林,每天郁郁寡欢,芒刺在背。
邻居听他说完,也是长叹一声,不知道如何安慰他。
这天早晨,邻居看到有个男子偷摸进入温长林家,想起他说的话,大概率也就知道咋回事了。
这个时间段,温长林上班去了,家里就他妻子一个人,男人趁温长林不在,来到他家,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用膝盖都能想出他们会干点啥。
于是,思来想去,邻居还是决定告诉温长林,作为男人,他理解温长林的痛苦,他娶妻不贤,竟然被绿到家了,真是太欺负人了。
温长林接到电话都懵了,看来,今天到了和情敌你死我活,夫妻分道扬镳的地步了。
他撒腿就往家跑,路上给最好的哥们打电话,让他伪装成收缴物业费的工作人员,骗妻子开了门。
门一打开,温长林就在妻子的惊叫声中,冲进卧室,果然见到一个挺拔俊朗的男子。
对于温长林杀了个回马枪,两人都始料不及,现场气氛紧张又尴尬。
温长林冲上去揪住男人衣领,质问他是谁?
男子并没有回答温长林,而是极力辩解,让温长林别误会,他衣服都没脱,什么都没干。
男子竟然不打自招了,但他的意思,温长林没捉什么在床,那他打死都不承认,温长林心里明镜似的也没办法。
孟萍缓过神来,害怕温长林伤害到她情人,赶紧跑过来拉扯,让温长林别冲动。
可把温长林气坏了,只要是有血有肉的大男人,哪一个看到这样的场景,能心平气和?能坦然自若?
他呵斥孟萍滚一边去,一会再和她算账,现在,他还顾不上她,得跟这个入侵自己家庭的第三者清算。
温长林并没有对男子拳打脚踢,他还算很克制,只是掐着男人的脖子,把他抵到衣柜一角,情绪激动的和他理论。
也不知道,他是不愿意相信妻子背叛的事实,怕伤及无辜,还是觉得,为了这样不知廉耻的一对男女触犯法律不值得。
温长林的朋友看不下去了,拍了男人脑袋一巴掌。
可男人就是一口咬定,自己没脱衣服,啥都没干。
看来,温长林回来的稍微早了一步,没把他们堵在床上,否则他们百口莫辩。
温长林咆哮:“什么都没做你到这来干嘛?啊?说呀?”
而且,孟萍也信誓旦旦的说,他们啥都没干,如果温长林不信可以去医院验身,这话她都好意思说出口。
唯一遗憾的,是他回来早了一步,没有拍到有利证据。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孟萍的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民法典》第⼀千零四⼗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孟萍不守妇道,趁丈夫上班,把情人叫到家里约会,简直是对夫妻感情的玷污,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侮辱。
2、丈夫如果拿到妻子出轨证据,有权让她净身出户吗?
《民法典》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净身出户的情况。夫妻因一方过错造成离婚的,过错方不需要净身出户,除非双方协商一致。
但分配财产时,本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同时,如果过错方的行为导致无过错方收到伤害,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如果温长林一个没忍住,把男人打伤,构成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温长林没有失去理智,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离婚止损是最明智的选择。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汗]感同身受,我也是这样被抓的
这故事编的一般,回自己家还用得着骗开门,没钥匙吗
抓到了还不能算证据吗
但是报警报警,就说家里面进进进抢劫犯了,然后你就赶紧往家里面跑给父母他们打电话给女方父母他们也打一个电话,他们打电话
呼吁出轨偷情立法入刑减少犯罪率
给我两分钟,他一定会招供!
自从废除了流氓罪,不正当男女关系全部归入了道德范筹
晚上微型摄像头多的是[晕]
明明入室抢劫被现场抓获
电视里演绎的故事情节,往往在现实生活就有发生,而且更残酷。
现代女人出轨的太多了
起诉离,让它净身出户.
捉奸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问:此女有几个相好? 答:三个。 问:哪三个?
网上有合法的家用小型监控摄像头卖,不知道吗?[???]
女方既沒违法,也不违反道德!男的小肚鸡肠!建议离婚
我们这边女的三刀毙命!男的32刀!!
舍不得打它吗,怪不得被绿了
非得在家吗?这群人才啊
小家都没人保 大家管求他
去外国结婚吧
现代人的下半身不如动物
没脱衣服就没证据了!把两个人的手机拿过来,里面的聊天记录,电话号码都不会删的!证据多去了!报警固定证据!起诉离婚,稳赢!
忍者神龟
几十万的彩礼泡汤了。
有孩子没,看看是不是自己的
自古奸情出人命
现在不出轨的少,身边的朋友包过我老婆都出过轨,我也出过
所以说娼女是个良心工种啊!随便闪婚或者干脆当小三都是放到几十上百万的钱呢
这算现行?
想出轨,就让她卧轨。
西方鸦片法理己植入我中华法典严重破坏传统道德。为何不把化学阉割写入《婚姻法》?
偷偷摸摸者还是受保护的风气能好吗
打电话她家人和报警,一手证据对离婚有好大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