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出现法官被害的新闻,令人痛心疾首。然而,更令人深思的是,网友们的态度几乎一边倒地同情施暴者,而对受害者的同情者寥寥无几。这种现象反映出的社会心态以及背后蕴含的原因,值得我们深入剖析和反思。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任何暴力行为,尤其是这种极端的伤害他人生命的行为,都是不可容忍和应受谴责的。法官作为司法体系中的重要角色,其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无论在案件处理中是否存在争议,都不应成为遭受暴力侵害的理由。
造成网友这种态度的原因或许是复杂多样的。一方面,源于部分网友可能对司法体系存在误解或不满,将这种情绪转嫁到了受害者身上。为什么会误解?根源当然还是部分判决的不公。假设100起案件,有99起依法公正地判决了,当然不会有人去宣传,因为这是应该的,是必须的。有一起明显的误判或者枉法,在现在的网络时代,就有可能被发到网上,必然引起轩然大波,加深大家对司法不公的不满。法院,本来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一次司法的不公,足以抹杀99次公正判决的正面影响。
另一方面,信息传播的片面性和误导性也可能影响了公众的判断。在网络时代,一些未经证实或断章取义的信息容易迅速传播,从而引导舆论走向偏差。还有,不可否认,很多打过官司的人,特别是民事官司,他们深知维权之难。他们的口口相传,造成了大家对司法不公的严重不满。
然而,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深远的。它不仅伤害了受害者及其家属,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治精神。如果人们对暴力行为持宽容甚至支持的态度,那么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将受到严重威胁。
我们应当倡导理性和客观的舆论环境。在面对此类事件时,不能仅凭个人的主观臆断和情绪宣泄来发表言论。而是要尊重事实,等待权威的调查结果。同时,媒体在报道此类事件时,也应肩负起社会责任,准确、全面地传递信息,避免误导公众。
司法体系也应不断完善和透明化,对司法不公勇于亮剑,增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通过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素养,让每个人都明白尊重法律、维护法治的重要性。
总之,对于网上出现的这种一边倒同情施暴者的现象,我们不能忽视,更不能纵容。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才能营造一个公平、正义、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假设100起案件,有99起依法公正地判决了,当然不会有人去宣传,因为这是应该的,是必须的。”——可惜,是“假没”!
善恶到头终有报
一个枉判与谋杀异,被枉判者失去生命,谋害难道不应抵命吗!
当一个社会同情施暴者,就应该反思了
现在明白了汉朝为什么“误判则同罪”原则
我觉得,作者也有疏漏的[呲牙笑]既然是网络上有着一定的影响力,有着真假难辨的空间,你不去怎么解决网络上的问题,到在这显摆什么加强法治教育[晕][晕][晕]如今的报纸电影院都无踪影了,你说的所谓的媒体包括了什么呢[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一定要记住伤后一定要在医院养到完全彻底健康才出来,因为法院会默认你出院就己经能正常工作生活。如伤筋断骨一定要在医院呆够一百天。
又来了一个思考怪,公正,公平,何须思考,
无论怎样.不可能无因去致命.智商正常的都清楚致命伤人的后果.并且老头是有备而上.
没办法公平公正,鄙视弱者为什么不属于一种正义?
对于一个法官判决来说一定要认真调查取证,一定要根据足够的证据定案,不管你法官判了多少的正确的公正案,那是属于法官的职责,如果你判错了一个案件,就等于亏死了一方,所以从古到今为什么总会出现些冤假错案,亏死了多少无辜的人。作为一个法官和医生治病一样,绝对不能出现一点疏忽大意,否则就可能造成一个无辜人的生命终结。
真的你不知道法官有多可恨!尤其是女的,还说话是和气的,骨子里有多坏……
因为现在已经明确了,法庭不是说理的地方,是讲证据的地方。好多老百姓根本就无法保留证据。
还有一个更可恶可恨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拉偏架,当然,广大网民站在弱势方
吃了原告再吃被告,就是这个下场[无奈吐舌][禁]
有99%吗,那就……
参考一下马来西亚,6名霸凌同学都判死刑,这样的结果是老百姓希望看到。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而不是违背人民意志的条条框框!
假设我积德行善了50年,就因为违法了一次就要抓我去坐牢,为什么?[得瑟]
老汉也曾经是受害人,请问此受害人当初同情彼受害人了吗?
法官:俺说谁赢谁就赢,法律条文是死的,怎么合适怎么解释
用我的经历来说吧:有故意伤害行为在前,才有防卫行为在后。法官却可以判成“两受害人追打被告人,然后被告人用故意伤害的行为终止了两受害人的追打”。在被申诉人依法追究枉法裁判后,用不服裁判去隐瞒追究枉法裁判诉求,然后把两人追打一人粉饰成两人追上对打一人(为行凶者开脱罪责),从而用正诉歪判的欺诈行为作出维持原判的结果!在欺诈行为被揭穿后,又用适用法律条款错误来遮掩,到现在都对枉法裁判绝口不提!你说这类法官是什么人品?
只要悟透因果,事就不会疑虑,正所谓因具循环
满嘴瞎话屁话,没人信了呗
你去打一次官司就懂了
天道轮回
同情什么?你说来我听!
好好反思反思吧
那个说你为什么要还手的女法官在吗
受害人作恶多端能得到同情吗????
为国为民的百姓爱戴还来不及呢
我觉得小编思维方向错了,不是更应该建立更公平公正的司法机构吗?!
既然你给不了公平公正,那就一起公平下地狱!社会就这样,出生选不了平等,下地狱可是平等的
什么能使其以命相抵,心理出了问题
小编站着说话不腰疼。
不得不说,耐枪王马彩云,因为它的公正判决,开胸之后没有得到一分钱,被告人的钱财全部判给了女方,导致没有钱能给耐枪王
中国不会说原因,所有原因都是小道消息,所以同不同情都可以理解。
没有打过官司的心路历程,就没有发言权。
为什么被不公正了都不愿意去打官司,好好想想吧。
法庭,应该成为人民信任的象征,而不是恐惧的源头。
法官没有住院,就没有损失,哪里受害了呢?
法官只考虑他花了多少钱,没考虑老人他因为被赚,多久没赚钱,还有多久没法赚钱。以后还要多久没钱花。9000元?那是给医院的,不是给被撞的
这小编把数字给颠倒了!又是一个装睡的小编!
死者为大!只有死了人,才有警示作用!
好好的反思一下吧[得瑟][得瑟][得瑟]
抖音上很多充满诱导的视频
社会阶层的分化,贫富悬殊都是人们难以同情受害者的缘由!对弱势一方没有体现出同情心。
好
无良知的网友
必须认真反思这是为什么
你敢说九十九件是公平公正的?我是老早就听说有一句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话。
受伤出院后就能直接工作了吗?有的伤确实能可是有的伤确实不能。
社会事实证明百姓不傻,会辨事非了。
用极端去得到公平公正,是多少人能做到的事情,记得有人说过:谁弄我孩子,我就弄谁!!
戾气太重,喷子太多!!!
老佰姓永远支持弱者!
一百个发管站一排,全毙了可能有冤枉的,隔一个闭一个大多数漏网[呲牙笑]
那些带节奏支持这个变态杀人犯的,都是同样的变态社会败类。
这是一个缺德的时候
真正的公平、正义,法不能大于仁、理、情,没有正义、人情味的法律就应值得改变了,法律太冷,人心亦冷。[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吃了原告,吃被告。谁给钱多谁有理。这就是原因 。
佛家讲究因果
请问,你会无缘无故的去杀人吗?
陈海仪瑟瑟发抖
谢若林说:“你断人财路,别人就会断你生路。”
老人才是最大的受害人
反正我豆同情弱者……
为什么不听听施暴者的声音!
法官也是高危职业啊。以后出门带个保镖
一个案子当中必定有输的一方,100个判决的案子就有100个人觉得案子不公平公正。
多下去走走,不要尽信书
我同情
我们同情受害者,绝对不同情坑害人的鬼
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善良的老百姓,他们有他们最朴素的认知。
作者应该也是法官吧
和那个被锤的女律师一样
去地狱做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