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歧视?
比如,我喜欢吃辣椒炒肉的辣椒比较辣,不喜欢没有辣味。
于是,有菜馆和厨师跑出来说,你歧视不辣的辣椒炒肉。要求我必须吃……
每个人有自己的审美,口味,喜好。我们应该尊重。向公众提供服务者,不应该要求别人必须承受某种偏好。
这就是:私人选择可以有偏好,公共服务者不应该有偏好。
私人选择的偏好≠歧视
公共服务的偏好=歧视
实际上,公共服务也可以有选择,比如采取价格方式,采取特定服务方向做选择。这也不能算歧视。
比如,同样一个辣椒炒肉,有的菜馆是30元;有些菜馆是300元。
这是采取价格方式做筛选。这是可以接受的筛选方式。
类似的,女性内衣店,选择服务女性为服务对象。这也不能说是歧视男性。
那么,男女选择对象,有自己的偏好,怎么能算是歧视?
回到图片所示,怀孕3个月来相亲,不被大家喜欢,这是人家个人的选择,你有什么权利指责不喜欢的人是歧视?
再说,非婚生子占据很大比例,这就一定是对的吗?
只要是欧美人的趋势,欧美人的口味,我们就必须学习,必须模仿?
哪怕未来真的是中国的非婚生子占很大比例,也不能说这样是应该的。
我们要考虑的是,非婚生子对儿童的发育成长是否有利。
如果对儿童不利,我们要做的是鼓励结婚生子,而不是坦然接受非婚生子的普遍化。
至少,我知道英国的儿童营养不良率高,儿童吃不饱饭的情况有相当比例。这是否就是非婚生子占据相当比例所致?恐怕脱不了干系。
然而有些无辣不欢的人就是喜欢搞歧视,满嘴瞧不起不吃辣的人的语气
非婚生育问题,其实是大家都不结婚了。这大概率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