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一女子装修时认识了装修师傅,两人竟然瞒着女子的丈夫多次发生关系,最终

文竹说体育 2024-05-07 19:38:28

河南驻马店,一女子装修时认识了装修师傅,两人竟然瞒着女子的丈夫多次发生关系,最终导致女子怀了孕,因为担心被丈夫发现,女子来到医院做了手术,可是装修师傅对此不管不顾,女子一气之下,将装修师傅告上了法院索赔3万元。

李女士的新房正在装修,她期待着自己的新家能够焕然一新,给她和丈夫一个温馨的家。由于丈夫工作比较忙,所以,李女士就承担起了盯着装修进展的工作。

装修队里有一名张师傅,张师傅手艺精湛,为李女士装修提供了很好的建议,这让李女士很感动,为此,李女士也多次请张师傅吃饭表达感谢。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的关系却逐渐超出了正常的范畴,他们发生了关系,而这一切李女士的丈夫毫不知情。

可是,意外还是来了,李女士突然发现自己怀了孕,由于丈夫工作忙,最近一直没回家,而自己也坚信这次怀孕和张师傅有关系,因为担心被丈夫发现,李女士独自一人来到了医院打算做手术。

不幸的是,手术过程中突发意外,李女士突发大出血,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最终转危为安,躺在病床上的李女士,多么希望有个人能照顾一下自己。

因为不敢告诉丈夫,所以,李女士只能求助张师傅,张师傅得知这件事情后,表示自己在外地装修,一时半会回不来,让李女士自己想办法,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此后,李女士又多次联系张师傅,奈何对方根本不予理会,这下李女士方才明白过来,原来对方这是不想负责任。

等病情稳定了,李女士也顾不上那么多,直接将张师傅告上了法院,要求张师傅赔偿2万的医疗费和1万的精神损失费用。

在李女士看来,如果当初不是张师傅故意接近自己,而且还是在自己有老公的情况下和自己发生关系,自己也不至于怀孕做手术,更不会大出血,所以,这一切和张师傅有拖不掉的关系。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张师傅却坚称自己与李女士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虽然发生过关系。不过李女士怀的孩子是不是自己的也不清楚,李女士做手术身体不适大出血,这和李女士的自身体质有关,自己对此无需承担责任。

实际上,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两人的行为明显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应当予以谴责,但是,李女士是否会获得赔偿,这就要看张师傅的行为,到底有没有侵犯李女士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民事主体作出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两人在拥有各自家庭的同时,建立婚内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规定。

因此,对于李女士的诉求,法院并未支持,而是予以了驳回诉求。不过李女士并不服气,于是提起了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改判。

二审法院审理后同样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在交往期间均是已婚人士,其婚外情行为应当受到道义上的谴责和法律的否定评价。双方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对于要求赔偿其医疗费及精神损失的诉求,不予支持,于是二审法院也予以了驳回。

这起案件虽然结束了,但它留给人们的思考却远未结束。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而做出伤害自己和他人的事情。

对于李女士来说,她不仅没有获得赔偿,更付出了时间、金钱和心灵创伤。她需要时间来疗愈自己的伤口,重新面对生活。

最后,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反思自己的行为和价值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世界中获得存在感和价值感。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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