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男子到某医院割包皮,结果遇到黑心医生,手术进行了一半,医生突然停下来

文竹说体育 2024-05-07 19:39:52

广西柳州,一男子到某医院割包皮,结果遇到黑心医生,手术进行了一半,医生突然停下来,要男子交12000元!事发后,男子气愤不过,买了一把水果刀回到医院,将手术医生杀害。目前,法院认为男子有从轻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事发时,男子黄某三十岁,因生殖器上出现不明颗粒,怀疑感染了梅毒或是艾滋病。黄某和父亲说了这事后,父亲非常着急,坚持要黄某去医院看医生,“孩子,有病咱们要去治,不能讳疾忌医。” 黄某觉得父亲说得在理,自己还年轻,不管是梅毒,还是艾滋病,早发现、早治疗准没错。随后,黄某在网上联系了某医院的医生,对方给黄某打包票,你这病我能治,但这事不能拖,一定要早点到医院来找我。 黄某听医生这样一说,大喜过望,并和医生约定,次日到医院找他看病。让人没想到的是,黄某去医院时,出租车司机将他们带到了另一个医院,然后医院的工作人员,将黄某和黄某父亲领到医生梅某的办公室。 53岁的梅某,见到黄某主动找上门来,十分高兴,非常热情的接待了对方,虽然他知道黄某找错人了,但圆滑的梅某并没有提醒对方,还准备将错就错,先把钱赚了再说。

梅某检查了黄某的病症后,和黄某在网上咨询的医生一样,打包票说没问题,他治过很多这种病症,手到擒来,并给出了治疗方案。据了解,黄某没有问要多少钱,梅某也没有说。 梅某安排黄某进行手术时,黄某并不知道被梅某吹得神乎其神的治疗方案,只是割包皮,而且梅某在手术过程中,以全部治好要12000元,要求黄某父亲加钱。

手术做完不久,黄某接到之前在网上预约的医生的电话,对方得知黄某花了12000元后,告诉黄某被骗了,他这问题根本花不到这么多钱,随后便发生黄某买水果刀,将梅某杀害一事。

事情发生后,网友直言,“医闹不是凭空出现的,一个巴掌拍不响。”“黄某去的肯定是莆田系医院,莆田系医院最喜欢做这种事情。”“现在无良医生太多了!”“我去医院看痔疮,那医生直接问我带多少钱,然后照钱开药!” 从法律上讲,手术做到一半,医生突然说要加钱加项目,属于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手术前谈好价格,不管是一千,还是一万,都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但手术过程中突然加价,是利用不进行手术威胁他人,如果存在借此非法占有患者财物的目的,手术医生将构成敲诈勒索罪。 这里说的非法占有患者财物的目的,可以从收费标准进行判断,比如正常手术只要两千块钱,却在手术中开价五千、一万,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司法解释规定,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

从梅某做个包皮手术,却要黄某缴纳12000元来看,梅某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黄某持刀将梅某杀害,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犯故意杀人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并宣告立即执行,最低也可以只判10年有期徒刑。

具体判多久,需要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双方的过错、造成的影响和量刑情节等综合判断。 比如案涉医院为黄某诊治过程中,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临时加钱等违规行为,属于过错。 比如黄某杀害梅某后,仍然留在现场等处理,属于自动投案。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最后,法院经审理,认定黄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并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对其进行从轻处罚,判黄某无期徒刑,并赔偿家属经济损失6.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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