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看一个视频,北京老奶奶106岁还活着,可她的六个儿子都死了。另外一位大爷发表自己的看法,说是这老奶奶不是在享受,而是负担了。 评论区说啥的都有,按理说这活多久也不是由自己决定的,阎王爷没有“召唤”,毕竟自己去阎王爷那报到的是极少数。 北京大爷还说了,前几天看到网上说,某国前首相一对90多岁的老夫妻,还能自理,只是活得没有质量了。人家选择了“安乐”,因为他们国家立法了,允许“安乐”。 纵观咱们国家的长寿率也算是很高了,一方面老人特别长寿的越来越多,另一方面不少年轻人得“怪病”的比例也有上升趋势。基于这种不平衡的现象,很多老年人都呼吁国家立法,允许自愿选择安乐的人合法。 其实现在这种呼声很高,毕竟以后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要比多子女父母养老艰难很多。让年富力强的子女把时间和精力都花在照顾父母身上,对社会也有影响。 他们还要创造财富,国家也需要他们,自古忠孝不能两全。靠社会养老也不可能全部,我们的养老机构也有限,让那些确实生活没有质量,自己也要强烈愿望要求终止生命的人,有选择的权利。 给国家,给家庭减少困难也不是不可以。当然要有监管部门监督,不能让心怀叵测的人钻法律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