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反对将“人民警察”改为“政府警察” 近段时间,将“人民警察”

公平正义闻 2024-05-09 17:26:22

坚决反对将“人民警察”改为“政府警察” 近段时间,将“人民警察”改为“政府警察”在网上形成热议。小编在此坚决反对,虽然只有两个字之差,但其性质、任务是有着根本的区别。 一、关于 “人民警察”。 我们先看看“人民警察”的来历吧。旧社会里的旧警察就是欺压百姓的,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与旧警察的区别,1950年12月4是,首任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向周恩来总理请示,将中国人民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统一称为“人民警察”;周恩来总理同意后,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关于统一人民警察名称的通知》,从此,“人民警察”这个称呼沿用至今。人民警察简称“民警”,时任公安部部长罗瑞卿指出“人民警察”要做人民的“勤务员”和“警卫员”。 “人民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入警誓词中就有“服务人民”、“保障人民安宁”等内容。“人民警察”体现了警察的人民性。《人民警察法》明确了人民警察的任务和关系,警察的任务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等内容;也明确了“人民警察”与人民之间的关系: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警察与人民是鱼水关系。 二、关于“政府警察” 如果把“人民警察”改为“政府警察”,很显然就是把“人民”二字去掉,这是有些人别有用心的做法,“警察”前面少了“人民”,警察的工作重心将会转移;警察的宗旨就不再是为人民服务了;警察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就会发生本质的变化,警察就会脱离人民,甚至走向人民的对立面;如果“警察”前面没有“人民”二字,如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保护老百姓的利益?如何追求公平正义?没有“人民”的警察,这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警察吗? “人民警察”这个称呼已经用了七十多年了, “人民警察”的性质、宗旨、工作任务都已经通过《人民警察法》法定化了,只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前面还有“人民”,那么中国警察这个称呼永远都会叫做“人民警察”! 咱们初心不改,人民警察不变!你说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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