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不成立

海莲看房产 2024-05-11 12:54:35
🎺针对丰桥路2号院优筑小区那件私挖地下通道的事情,现在来给大家通报一下情况。 优筑小区呢,就位于丰台区丰桥路2号院. 这个小区是北京金兰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的。 平时的物业服务呢,是由北京金绿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的。 这次出问题的地方在优筑小区2号楼C座北侧的地下室。 这个地下室就在2号楼北边的绿地下面,属于开发商自己的产权建筑。 🤔现在跟大家说一下,虽然大家可能希望这种行为能被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但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这个罪名可能不太适用。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这种行为还没有严重到要接受刑事处罚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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