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男子苟某飞在网络上发文,称本村邻居可能存在骗取国家低保金的情况,并质疑当地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今年8月份就已经举报过,明确五点疑问,请求详查。
一、一家三人吃低保。
二、家里住着别墅。
三、全款买车。
四、在城区全款买门面、全款买商品房。
五、儿子买车。
对于该男子的举报,被举报的当事人苟某军这样回应:
之前母亲是中风,父亲残疾,家中一共四个孩子,两个女儿两个儿子,大儿子是给亲戚养的,当时小儿子上高中,家庭比较困难,就申请的低保,都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老家的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别墅”,是和邻居联合盖的,每家花了30万,还欠着亲戚8万呢。
门面房是之前在北京打工挣了点钱,2008年花8万元买的,一直是用来居住的。城区的住房是亲戚买的,亲戚文化水平不高,不会办理购房手续,就把房子落在了大儿子名下。至于车,那是大儿子朋友的车,并不是小儿子的。
针对举报,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巴州区纪委迅速介入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总结公示如下:
一、被举报人苟某军未享受低保,其父亲残疾,母亲中风瘫痪,儿子上高中,家庭生活困难申请低保,于2020年11月审核通过,三人符合低保标准,三人享受每人每月240元低保。
二、2022年7月,因其小儿子不再继续读书了,就不再享受低保政策。2023年8月,被举报人苟某军母亲再次中风住院,住院期间查出多种疾病,经苟某军申请,低保金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
三、2024年6月下旬去世,其母亲去世,7月注销户籍,根据相关规定经核查,9月11日,对其母死亡销户,退出低保。随后其父亲也主动申请退出低保。
四、2008年购买的门面作为家庭住房,并未经营;家庭房屋总面积未超过当地住房标准的两倍;家庭车辆价值也未超过低保月标准的24倍。
审核结果为:符合低保人员申请条件。
该审核结果一经公布,立即在网络上引起热议,评论区网友们也是人均符合低保了。
一名网友说:我弟妹12岁,户口本上就一个人,想办低保,说她有哥哥姐姐,一年收入高于五千,12岁就辍学了。
还有一位网友问:就我这没钱没房,一辆几万块钱的车,可不可以申请低保呀?
有车可不行,有位网友就问:我还负债呢,没房子住。
还有网友说:我一直租房子住呢。
低保是国家给予贫困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 同样也是贫困人员的救命稻草啊,你们能从这三方的言辞和审核中发现什么吗?你们觉得,苟家之前的低保申请是否合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