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丢人绿帽哥!”广东汕头,女子参加了一场同学会,竟然和初恋勾搭上了,她一时没忍住,把情人叫到她的便利店苟且,完全忘了店里有摄像头,而这一幕,被他的丈夫在监控里看的一清二楚,可把丈夫气炸了,丈夫的一个举动,彻底让这对男女出了名。网友:同学会真是害人不浅。
(案例来源:西瓜视频)
曾佳丽在参加同学会前,特意买了身迷人的连衣裙,让她曼妙的身姿一览无余。
她之所以精心捯饬,是期待见到爱而不得的初恋冯延。
女为悦己者容,她希望在他面前,自己永远是最美好的。
不管是旧情复燃,还是相忘于江湖,一切随缘吧,毕竟,这是两情相悦的事,不能是她一厢情愿。
没想到,冯延也对她旧情难忘,两个有婚姻的人,然后不顾一切,突破了底线。
这天,独自在便利店看店的曾佳丽,收到了冯延约她去宾馆开房的信息。
也不知道她是咋想的,竟然无所顾忌的把冯延叫到便利店苟且。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堪忧,曾佳丽完全忘了店里还有摄像头,而丈夫余建峰能通过手机查看监控。
所以,曾佳丽和冯延在便利店颠鸾倒凤的一幕,被监控那头的余建峰尽收眼底。
当时的余建峰吃完晚饭,本打算通过监控,看看妻子的便利店是否忙碌?
如果忙不过来,他就过去帮一下,如果不忙,他就准备洗漱后休息,上了一天班,他也精疲力尽。
万万没想到,竟然发现妻子和一个男人的不耻行径,作为丈夫,他简直是气血上涌,恼羞成怒。
在他看来,情敌竟然跑到便利店,在他眼皮子底下勾搭他老婆,这简直是不把他放在眼里。
而妻子,明明知道店里有监控,还敢和情人胡作非为,就是在打他的脸。践踏他的尊严。
他跑到便利店,准备把跟这对男女算账,没想到,曾佳丽一看被丈夫发现了,竟然做出惊人举动。
她跑出便利店,落下卷帘门,直接把冯延锁在店里,把他保护起来。
看着妻子在自己面前还护着情人,余建峰简直气炸了,他克制自己,没有对曾佳丽大打出手。
他也许还想保全家庭,只想驱逐入侵者,他避开妻子,用脚猛踹卷帘门,他的愤怒都聚集在脚上,很快,卷帘门被踹坏。
曾佳丽知道,如果冯延被余建峰揪出来,后果不堪设想,她赶紧挡住余建峰,阻止他继续破门而入。
余建峰的家人闻讯赶来,拦住曾佳丽,给余建峰创造机会。
余建峰开始手撕卷帘门,他甚至把门当做情敌,愤怒让他双目充血,青筋暴露。
曾佳丽一看,奋力甩开婆家人的控制,上前阻止余建峰。
此时的余建峰,彻底愤怒了,他举起从没打过女人的手,雨点般落在曾佳丽头上。
曾佳丽的哀嚎,吸引来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者,夫妻俩成功的成为这条街上的焦点,被大家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就等着余建峰手撕情敌冯延,有的人怕闹出人命,赶紧报了警。
警方到来后,把冯延从便利店里解救出来,让他避免了皮肉之苦。
大庭广众之下,他的婚外情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这让他无地自容,赶紧用手护脸。
可为时已晚,曾佳丽和冯延,在这一晚,终于从默默无闻的两个凡夫俗子,变成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笑谈。
一场同学会,导致两个家庭分崩离析,说到底,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两对夫妻不可能冰释前嫌,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一场放纵,搞得家庭支离破碎,声名狼藉,也不知道当事人有没有后悔。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曾佳丽和冯延,都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民法典》第⼀千零四⼗三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一夫一妻制,要求夫妻之间互相忠诚,这不仅是道德伦理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所明文规定的。
在婚姻关系中,忠诚是维系夫妻关系的纽带,也是保障婚姻稳定和和谐的重要因素。
2、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婚姻不可能维持下去,如果离婚,曾佳丽作为过错方,余建峰有权要求她净身出户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曾佳丽婚内出轨,虽然违背了忠实原则,但并不直接导致她必须净身出户。
曾佳丽作为出轨方属于过错方,无过错方的余建峰可以要求多分财产,但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除非曾佳丽出于愧疚,主动提出净身出户,否则余建峰无权要求。
3、余建峰丢人丢大发了,他有权向曾佳丽提出损害赔偿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基于这个法条,余建峰有权提出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如出轨的严重程度、对无过错方造成的影响、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用户16xxx68
比陌里面很多这样的女生,我玩儿了两个多月了,和三个女生一起出来吃过饭[得瑟][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