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枪有八个程序,你说公安民警有多难! 一是要判明现场情况。公安

公平正义闻 2024-05-30 13:15:46

开枪有八个程序,你说公安民警有多难! 一是要判明现场情况。公安民警遇到《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十五种暴力犯罪行为紧急情形之一的,才符合开枪的条件。“判明”是开枪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未判明就开枪,开枪民警将承担未判明的后果;但有些情况凭肉眼是很难判明的,比如枪支的真假,还有爆药、剧毒等危险物品。 二是要表明警察身份,然后出枪。情况紧急,表明身份“警察,别动”,之后出枪示警;也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在出枪的同时表明警察身份。 三是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如果现场有其他无关人员,要及时命令这些人躲开,避免伤及无辜。如果没有命令导致无关人员受伤,程序违法,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四是口头命令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者鸣枪警告。规范用语:“别动,否则开枪”、“放下武器,双手抱头,退后,蹲下或趴下”、“放下凶器”等。 五是犯罪行为人在公安民警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后继续实施暴力行为的,可以对其使用武器;如果情况十分危急,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六是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犯罪,服从公安民警命令,或者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并持枪戒备。如受伤倒地已经无反抗能力、放弃凶器,停止实施犯罪行为。开枪的原则应当以制止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七是在未确定危险消除前,应当继续保持持枪戒备。如果犯罪嫌疑人还在负隅顽抗,危险性还继续存在,就应继续持枪戒备。 八是最终确认危险消除后,应当关闭枪支保险,把枪收回。 在处置完毕后24小时内,把时间、地点、整个经过情况、弹药消耗、伤亡结果等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还要视情进行核查。 上述就是公安民警使用枪支的八个程序 ,如果在那稍纵即逝的紧急情况下,开枪的八大程序你能记住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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