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判死刑的标准越来越高,腐败分子想死都不容易!

公平正义闻 2024-06-04 10:16:33

受贿判死刑的标准越来越高,腐败分子想死都不容易! 九十年代受贿数十万可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泸州市招生办原副主任石仁富,利用职务之便,向400多名学生家长索取、收受人民币41万多元,存款、有价证券33万元和价值10多万元的贵重物品,各种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0余万元。1994年5月9日,石仁富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死刑,被执行枪决。 到现在,上亿元的受贿金额才被判处无期徒刑。2023年8月30日,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受贿超1亿元,被判处无期徒刑;2023年2月20日,青岛市原市长张新起受贿1.55亿被判处无期徒刑;2024年3月贵州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建琨受贿超1亿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受贿9个多亿被判死缓。 2023年11月10日,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受贿超9.795亿,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死刑缓刑期执行二年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2024年5月2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何泽华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9.43亿余元一审被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上11亿的受贿金额才判死刑。 2021年1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赖小民执行了死刑,赖小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且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公共财物共计2513万余元,风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4年5月28日,据“红星新闻”报道,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华融国际控股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案,白天辉因受贿超11亿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还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九十年代,体制内的工资每月可能只有几百元,二十年后体制内的工资每月大多只有几千元。九十年代数十万元可以判死刑执行枪决,到现在上亿元才判无期,9个多亿只判了个死缓,超11亿才判死刑。 穷人出身的我,真是贫困限制了想象!上亿的受贿金额才判无期,10亿以下才判个死缓;那些受贿、贪污上亿还活着的贪官们一定会嘲笑石老前辈“生不逢时”,你那点金额还不如我的零头,哪怕你荣获“全国招生第一案”的“荣誉”称号,还不如我“赖”活着。 这是什么原因呢?小编的知识水平有限,百思不得其解,感觉得现在贪官们判死刑的门槛越来越高、越来越不容易!上10多亿的受贿金额才可能被判死刑,这些贪官需要多么的“勤奋”,需要多长时间的“积累”才行!这是与当前社经济发展速度太快,大家的收入太多,还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这是通货膨胀、钱不值钱,还是反腐的力度需要继续加大? 究竟是什么原因?希望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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