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不要脸了?江西南昌一位32岁的妇女,婚后十年生了八个女儿,由于公婆都是重男轻女的人,所以只留下了两个女儿,其他的孩子都送给了别人,一直到生了个男孩为止。当生到第七胎的时候,医生曾严肃地告诫她,她是单肾人,如果再生下去,就会有性命之忧,但她还是被迫生下了第八个孩子,虽然经过抢救,保住了性命,但再也不能生育了。公婆将她从家里赶了出来,让她净身出户。她曾经两度自尽,再也没有了活下去的欲望。 (主要信源:原文登载于今视网 2018年12月11日 关于“为生儿子,女子10年生8胎,丧失生育能力被赶出家门:离婚,净身出户”的报道) 在江西南昌,有这样一个女子,名叫邓春兰,她的人生轨迹,宛如一部令人心痛的悲剧,十年婚姻,她为丈夫熊海涛生育了八个孩子,全是女儿。 在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下,她的公婆执着于要一个孙子来传宗接代,将她视为生育机器,不断要求她生育,直到生出男孩为止。 然而,命运的安排总是出人意料,在生第七个孩子时,医生已经严厉警告邓春兰,她是单肾人,再生育将有生命危险。 但是,在公婆的逼迫下,她还是生下了第八胎,虽然经过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她失去了生育能力,更令人心酸的是,这第八个孩子依然是女儿。 邓春兰的弟弟邓云超,是她唯一的亲人和支持者,他们从小就没有母亲,跟着父亲长大,父亲去世后,姐弟俩相依为命。 当他得知姐姐再次生育并险些丧生的消息时,立即赶到医院,在手术室外,他愤怒地质问姐姐的公婆,为何明知她身体状况还逼她生育。 公婆的回答令人寒心:"女人生孩子那就是天经地义,她不生,我怎么抱我的大孙子?"这句话深刻反映了他们的思想观念。 在他们眼中,邓春兰不过是一个生育工具,她的生命安全和个人意愿完全被忽视,更加令人发指的是,在这八个孩子中,公婆只留下两个女儿,其余六个女儿都被送人,而且是在未经邓春兰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 从第三个孩子开始,只要是女孩,就会被送走。这不仅让她承受生育之苦,还要忍受失子之痛,精神上的双重折磨几乎压垮了她。 失去生育能力后,邓春兰在婆家的日子更加难熬,她因为没能生出孙子而被赶出家门,公婆让她净身出户,永远不要回来。 回到弟弟家后,她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不吃不喝,整日以泪洗面,神情呆滞,她甚至两次尝试自杀,吓得邓云超不敢去上班,天天守护她。 邓云超为姐姐的遭遇感到愤怒和无助,他找到调解员,希望为姐姐讨回公道,他诉说着姐姐的悲惨遭遇:单肾身体承受不了八胎的负担,如今肾脏积水已经十分庞大,种种迹象都是尿毒症的前兆。 更可悲的是,她有家不能回,有孩子不让见,只能拖着病弱的身体去饭店刷盘子,赚点生活费,在他看来,即便熊家不要姐姐,让她净身出户也是无理的。 姐姐嫁入熊家时带来了村里的安置房指标,丈夫三年来赚的钱也没往家里拿一分。更重要的是,姐姐为这个家生了八个孩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做人不能太没良心。 面对这些指控,公婆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婆婆声称不是她逼迫儿媳生孩子,而是儿媳执着地想生儿子。 她还说,因为养不起那么多孩子,才不得不送人,对于赶走儿媳的行为,她说邓春兰是个搅家不闲的女人,不让家庭和睦,经常干扰丈夫的工作。 令人震惊的是,在财产问题上,公婆竟然声称邓春兰和熊海涛分得的80平拆迁房已被他们卖掉做生意,并赔了血本。邓云超质疑房子明明是110平,但公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更让人愤怒的是熊海涛的态度,他坚定地表示要离婚,称他们已没有感情,三年都没回家。他最多只愿意给邓春兰20万元赔偿,一分也不会多给。 面对记者的询问,他的态度冷酷无情,而邓春兰,这个饱受折磨的女人,仍然渴望着家庭的温暖。 从法律角度看,熊家的行为涉嫌多项违法,公婆逼迫儿媳生男孩的行为,侵犯了她的婚姻自由和生育自由,违反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 将新生儿送人的行为,如果是为了谋取钱财,可能构成拐卖儿童罪,即便不涉及非法获利,也违背了道德。 在离婚问题上,让邓春兰净身出户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她有权平分夫妻共同财产,有权争取孩子抚养权。对于熊家声称的财产问题,他们需要拿出证据,否则法律会维护邓春兰的最大利益。 这个悲惨的故事,揭示了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的重男轻女、重生育轻人权的落后观念。它反映了某些女性在家庭中的悲惨处境,她们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都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同时,这个故事也提醒我们,法律是弱势群体的最后屏障,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以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