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买,让我杀什么,一把年纪,活狗身上了”!上海,某市场内,一名鱼贩和一位老人吵了起来。原来,老人看中了一条草鱼,便要求商贩将鱼杀了。商贩按照老人的要求处理好了鱼,又切了。
当称重时,谁知老人又提出要求:“我只要中段,你把鱼鳍切掉后再称重”。这活鱼跟死鱼的价格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只有鱼头、鱼尾的话,几乎是卖不出去的。商贩瞬间傻了眼,如果这样,这一单别说是赚钱了,肯定亏本,便断然拒绝了老人的要求。
万万没想到,老人被拒绝后竟直接说不买了。看着手里的鱼,商贩怒从心起,气急败坏地拦住老人,用粗鲁的言语辱骂老人。市场内其他买菜的人见状都纷纷来劝架,无奈二人谁也不让步,争执逐渐升级。据了解,二人事后已报警处理。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有些老人越老越不讲理,更是不清白横蛮不讲理还自以为是,明显是老人的错还得意得很”、“做点小生意遇到这种人,不亏钱不说,心情都不好了”、“中国倚老卖老的人太多”、“一点契约精神都有没有,这生意怎么做,真是不咋地”。
那么,本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应如何定性呢?
首先,商贩的行为存在过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商贩因老人弃买的行为生气而辱骂老人,是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情节不严重。如果商贩的侮辱行为情节严重,达到治安处罚标准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其次,老人的行为存在不妥。
根据《民法典》第7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具体到本案,老人事先已要求商贩处理活草鱼,商贩将鱼处理、切成段后,二人此时已达成买卖合意,并且一方已完成相应的义务。老人应遵守约定,恪守承诺,履行付款义务。她拒绝购买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违反诚信原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现实生活中,此类故事常在上演。其实,消费者和商家都应该冷静处理。商家可以尽可能灵活性应对顾客的要求,消费者也应该理解商家,做到与人为善,诚信不欺。双方发生矛盾时,应冷静、理性处理,激化矛盾不是好的解决方式。
冷静处理?废话,能处理还有后面的事
先给钱,再处理鱼🐟
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坏是刻在骨子里的传承,永远不要妄图改变一个人,永远不会成功。
所以我们这里买鱼,很多商贩就是先称好付款,需要帮杀再下手,这时候别说鱼头鱼尾,觉得不甘心的连鱼肚鱼鳞都想要包回去。
上海人的门槛精令人作呕,不买干嘛要人家杀鱼呢?
我们这,只有大鱼。那些上了六七八斤,十几斤的。才会剁开一节节卖的,毕竟普通家庭也吃不完那么大一条鱼,一般这种,不可能剁开卖的,剁开了,鱼头鱼尾又不是那些特别的鱼的,谁要啊,明摆着这老登消遣商家
那个商家是无因无顾的骂那个老人吗,怎么是商家有错呢?
老头这么做还不能骂他!这是哪家的滚蛋逻辑?
这老东西就是故意找茬的,还倒讹了五百块。
首先,老人的弃买行为造成了鱼贩的实际损失,先赔偿了再说别的
各打五十大板,你还说个屁的法。
有个电影叫啥 一大爷给怀孕的儿媳妇买鸡讹了商贩的钱 片警不作为乱捣糨糊 第二天大爷一家被灭门了
草鱼卧槽,南方还有整条卖的啊,我这边都是宰了放上面,鱼头鱼尾都可以单独买,中间单独要一片两公分宽的都有,生意好,一天卖十几条,哪里会怕切开卖不出去[流鼻涕]
什么叫老人的行为不妥啊,就是不要脸,9各种行为不光是不要脸,还是老不要脸的,把老年人的脸都丢没了
突然发现我常去的菜市场挺好,有个卖鱼的商铺,活鱼可整条卖,也会拆零卖,你看中哪段买哪段,价高点,青鱼和草鱼、鲢鱼都这样卖,遇到没中段了,跟他讲清楚,现杀,一斤贵个二块钱吧
小编家爹干的好事——上来就哔哔哔商贩的错[并不简单]
小编,你连什么是“公然侮辱他人”都木球搞明白。
小编还首先和其次,你这是说了些草🌿
只要中段?那价格翻倍。
首先?其次?如果没有老人行为不妥,那会有商贩行为存在过错[抠鼻]
大胖头不分段也没人要
老祸害,赶快死!
首先首先和其次的顺序有问题,其次不管怎么着,那条鱼应该让老头掏钱买走。
小编一个首先,就把人逗笑了,两方对骂,都应该按小编列的法律条款处理。想想最常见的互殴是怎么回事。
这老头坏的不是一两天了
现在有些老人真无德!
不同货不同价,只要中段那付中段的价,没必要吵,
杀鱼是附加服务,所以先付钱,后杀鱼……
整条卖的情况是先称重再杀鱼,单买中间是先杀鱼后称重,所以不是强买强卖就是胡编乱造。
一个是过错,违反了法律;一个是不妥,违背了道德,妥妥双标[点赞]
南方不都是指哪要哪吗?一个土豆也能切成丝
买葱是买一捆或者是一根都是称好算好多少钱才按买家要求切去葱叶的。不切也可以听买家的。行有行规。
老了就不要变坏
不是称重了吗?我们这里买鱼都是先称重再杀的。别说你只要个中断,全丢了人家卖鱼的也不会有意见[得瑟]
你把老头头尾也去掉吧
越是有人来劝说,有些人就是越来劲,奉劝大家都不要去劝,他们就能自己处理好的。
胡说八道,老人不是有错在先,商家能骂他?
公平交易权是摆设?不卖他就是了
你想占便宜可以,但是不能让做小买卖的人吃亏啊
又不是宴请宾客,哪有整条买的?
我们这里的菜市场都是分开鱼头,鱼尾,鱼身来卖。超市就不知道了,基本不去。
首先是老人的行为存在不妥,其次才是商贩的问题,请不要本末倒置,谢谢
因地制宜,来南方你要个鱼眼,或者只要鱼肠而且是中间那一段都没问题的,但前提是你要出得起价钱!在北方还是得买整条的,要不买之前沟通好也是可以的,所谓英雄所见略同,只要你出得起价钱做生意的没理由会拒绝你!
鲁达:这事我熟[赞]
我们这里你喜欢要鱼头鱼尾鱼腩鱼背鱼骨又或者鱼饼都可以,但是了冷一点比如只要鱼嘴鱼啵的话就要看人品了
遇到这种老人渣先讲价然后收钱入帐再杀鱼!
在广东,根本都不是事,你买一两都行
那这个老人家就属于诈骗了。
我们这边你想整条买就直接称,你说想要半条,一块,或者是只要鱼头,就先说明白,老板再抓鱼!一般不会叫人家杀了整条鱼,再说要一部分!
扔了也不卖他
这年头为老不尊的真多
冷静?!?!丫去卖鱼
这老的总有一天会挨刀的。
还能这么买?这样的话我用整个榴莲的价格来买榴莲肉,应该不会有人打我吧
我们这边有已经杀好的鱼,到时由顾客选择要哪个部位。我们这边鱼头是最贵的,要十多块一斤,鱼腩其次,然后是鱼肉(鱼背那一块),最后是鱼骨和鱼尾最便宜
老人以为他是鲁达[滑稽笑]
在上海么?
在边上看热闹的时候,大家都非常冷静,甚至还能吃瓜子!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才能知道冷不冷静!我觉得商贩没问题。要是人人都这么搞,那就开不下去了!
要是我可以卖!得加钱[拍手]中间一段,一百块,全部买走70块
这是不是有误会啊,江浙沪一带这草鱼青鱼海里的马鲛鱼等大鱼都是切段卖的啊,整条买会稍便宜一些
搞笑了,多少老人骂人打人偷窃碰瓷的案例从没见处罚过,小贩骂两句就违法了?
不应该杀之前先说好价钱的?
限制为恶除了道德约束还有成本考量,当为恶的收益可以无成本实现时,那道德的约束力也将逐渐消亡。当法律和人情无法平衡时,有些虚伪的人性化执行方式就会出现偏差,如果真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话,坏人变老了也会守法,老人变坏了也要受罚。
所以很多要求先付钱再杀
这个老人不简单啊,气的鱼贩开始骂人了,你就输了。
站着说话不腰疼 ,警察自己遇到这事能冷静下来吗
老人家是广东人吧?我们广东潮州都是分开卖的,鱼头,鱼腩,鱼皮,鱼骨,带刺的鱼肉留着做鱼丸
我们广东两种卖法,第一种,整鱼,买完,鱼贩帮忙杀鱼;第二种开刀鱼,贵一点,把鱼砍了,分段论斤卖。
广东这边很多你要鱼的那个部位都行,除非是那个小乡镇,没有菜市场可能就没有分鱼头,鱼身卖
专家又给大家出了个来钱快的主意,卖鱼的要小心了
我非圣人
这种老贼見一次打一次!
在中国都是这样!先付钱先!
鲁智深来了
来广东买鱼吧。你要鱼头给鱼头要鱼尾给鱼尾。
公然侮辱他人?卖鱼的哪句话侮辱他人了?
这鱼贩子竟然没收钱就杀鱼,刚入行吗?
只有城市的老人这样吧?农村70 80的老人能走动路的都得下地干活,一天下来累的走不动路哪有心情搞这搞那?
老家伙,土都在脖子上了,就不能安逸点?
随便从秤上找点回来了,何必呢,小伙子太认真了
什么叫不妥 这是纯属的商业欺诈
坏人老了
要是这样,我们是不是以后去理发店要求只能染我的白头发,黑头发不要动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坏人变老了!谁和这个老头有亲戚真的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直接报警,不打不骂
如果厚颜无耻, 你骂她了, 等老人回家她家人都得来找你赔偿20万, 因为你骂她把老人气心脏病犯了, 现在老人惹不起, 躲不开的, 真难
草鱼哪有人买整条的?不都是分鱼头、鱼身、鱼尾卖的吗?而且也都是杀完处理干净再称重的啊
老板有错,错在没有先收钱,给无赖钻了空子
需要先付钱
可能是南方的习惯吧,我这里都是整条卖的,通共才十来块钱。
上次沈阳一卖猪肉的就是这么一冲动挥刀砍人的。
难道老人的行为不存在扰乱治安的行为?
老不死的只知道出来害人
挺搞笑的
要买就上狗多多买,不喜欢就直接仅退款就好
你要事先讲好整条或部分
菜场这种事不可能让他的,以前在超市卖鱼就碰到些这种人,买了不要,后来就改了规矩,贵点的鱼先买单再给杀
有些是老人,有些却是老狗。大家一定要睁大眼睛看清楚了
大广东的鱼档一条鱼真的可以分开卖[大笑]
在广东你要哪部位就切哪
卖鱼的是市场最赚钱最无良的商家,不接受反驳。因为他们缺斤少两那是最狠的。一般他们称完直接杀,根本不给你看称的机会。而且杀完了你没办法较称了。精明的顾客,中年妇女还好点,最多一斤给你算一斤半。碰到十几二十来岁的,特别是男孩。三斤他能给你报六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