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18岁男子给47岁失足妇女支付了600块钱,相约宾馆包夜。 仅发生一次不正当关系后,妇女以肚子饿为由离开宾馆,却一去不回。 男子多次要求退还50元,妇女拒绝。 男子愤然报警,说大妈没有职业道德,骗他钱,让警察抓人,结局悲剧了。 18岁的小潘疲惫的躺在宾馆床上,47岁的黄翠翠瞧了小潘一眼,随后说道:来得太匆忙,还没吃饭,我去吃个宵夜再回来。 小潘含糊的应和了一声,黄翠翠露出鄙夷的神情,然后推门走了。 过了许久,黄翠翠却还没回来,小潘就给黄翠翠发信息催促,告诉她时间就是金钱,让黄翠翠赶紧回来。 黄翠翠虽然满口答应,但却迟迟不回,后来索性电话不接,发信息也不回。 小潘眼看自己被耍了,气愤不已,掏出手机打算报警。 刚解锁开手机后,他看到自己跟黄翠翠的对话框,从转账到发定位都很顺畅,他不明白为什么黄翠翠会离开,于是追问。 这一追问不要紧,黄翠翠的回答直接点燃了小潘心中的胜负欲,抄起手机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电话拨通后,小潘边哭边说:我都给了她600块钱了,她没有职业道德,还没到时间就走了,她骗了我的钱,你们得给我做主。 接线员不慌不忙的问道:您支付给对方600块钱用于干什么了? 这时小潘才意识到,自己打过去的电话是报警电话,但他该怎么回答?如实回答不就是把自己卖了,但要撒谎的话,那钱还怎么要回来? 就在他犹豫不决,不知该怎么办的时候,电话那头的接线员再度提问,小潘才回过神来。 此时已经由不得他狡辩了,只能如实相告。 从敲定好价钱,到发送定位,再到黄翠翠来到酒店,两个人发生不正当关系都一一告知。 最后还不忘提醒一句:黄翠翠没有遵守约定,违反了两个人之间的交易,应该给赔偿,警察可不能包庇她。 警察听完差点笑出声,但还是义正言辞的说:我们会秉公执法的。 随后警方来到小潘所在的酒店,很快便将黄翠翠逮捕归案。 经调查,小潘所说事实属实,但小潘与黄翠翠都触犯了法律,最终对2人处以10日行政拘留处罚。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 小潘跟黄翠翠在酒店从事了卖淫、嫖娼的行为,应依法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潘已经年满18周岁,属于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责任人,因此他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因小潘主动承认自己卖淫、嫖娼,算是有良好表现,但因小潘与黄翠翠并非第一次交易,不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因此依法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那么小潘打电话报警主张的,黄翠翠不讲职业道德,要求退款的要求,能够实现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的规定:违法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即所得款项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小潘主张的600块钱,是他支付给黄翠翠的嫖资,属于非法行为的违法所得。 就算认定黄翠翠应该给小潘赔偿,但因是违法所得,理应上缴国库,并不能归还给小潘所有。 3、但如果小潘跟黄翠翠并没有进行不正当关系的话,还能要回600块钱吗? 如果小潘与黄翠翠并未进行不正当关系,说明该交易行为尚未发生,因此黄翠翠是没有理由霸占小潘的600块钱的。 如果黄翠翠强制要求不退钱的话,小潘可以以诈骗为由状告黄翠翠。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黄翠翠可能会因诈骗罪,被处罚金,并判刑。 4、小潘觉得处罚过于严重,因他跟黄翠翠的协议尚未进行完成,不属于一场完整的交易行为,应该酌情改判。 根据《关于该如何认定卖淫嫖娼问题的批复》规定:双方就卖淫嫖娼达成意向,已经谈好价格或已经给付钱财,因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交易的;或者已经交易,但尚未给付钱财的,一律按卖淫嫖娼行为处罚。 哪怕是尚未进行交易,但两个人的初衷却是以卖淫、嫖娼为个人意志的主体,因此小潘以嫖娼为由拘留10日的处罚并无不妥。 对此您怎么看?
当有另一个客人时,她就走了,接另一个客。
人才啊
当住宾馆了。
不讲嫖德
一天就瞎编剧情,我不信哪个嫖客会为了50块钱报警
不诚信经营
四十多岁最多一百块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哭笑不得]
这个女看不像有47岁
偷鸡不成,蚀把米
女的是你老婆吧[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
7-8年前,遇到过,自认倒霉好了。
但凡两个人都正常,不会出现这样的后果,
太没职业道德了[得瑟]
像这种的,遇到直接打折腿
这种就该报警,没有职业道德,不让她长点教训,下次她还会这么干。
人才啊,比他妈岁数都大,还花六百找这样的大妈!
你们确定她有47岁吗
伤敌八百,自损一千。
你图片放错啦,图片跟你47岁失足女不匹配[哭笑不得]
有案底了
支持,没职业道德!
但凡18岁的长点脑子也不至于这样
又黑广西
骗钱女人多的是种种手段让人意想不到的
说破了大天,那也是我李云龙和孔捷之间的事,与他楚云飞没有半点关系[滑稽笑]
嫖娼不遂!只算警告!
这故事原型不就是前几年那个高考完事儿准备上大学的学生吗?
开局全靠编,说不是编的肯定就是杠精了。 不然我怎么没见广西新闻上有?
这种文章就是UC故事会
这样的最恶心 偏要让人家鱼死网破,败类
看样子应该是三十多岁
地下蹲着的这位看身材确实可以的哈
女的咋没罚款呢
18岁找47岁的?能不能有点出息了?
笨比啊,说诈骗啊
这50不应该算嫖资啊,太不合理了。
最讨厌这种不讲武德的,没有职业道德绝对无法做大做强!你懂的!
嫖就是你的不对了………包养就不同
48的老大妈也不放过,不得不佩服这个人才啊[滑稽笑]
人才
对,就该报警,这女人一点耻业道德都没有!
我们怎么看,我们当然是用眼睛看
无聊
编的好,有这样的神经病吗?
这孩子是真饥不择食啊,心疼他2秒[哭着笑]
不编故事你会死啊
说的是你小编吗
18的还花钱招老的,没看懂
为了钱💰,无耻小骗
黄翠翠带了录音笔,然后带出一大群嫖客[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这两位都是人才啊,在拘留所好好反醒一下吧
小伙子没做错
不单单是肚子饿[开怀大笑]
小潘应该免于惩罚,因为他是投案自首的
那位18岁的小潘,真是给广大女票客们丢脸了喔!又蠢又笨,这样的白痴居然敢去触碰会灰色圈子,醉了
没职业道德
没有职业道德
18岁 vs 47岁[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确实,做生意要讲诚信
都是些人才.专家
广西人18岁真不挑食
🐷脑子
应该还换个人再把她约出来,让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看清楚才18岁,省吃俭用的600块钱
说喝醉了不行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不讲武德,就得鱼死网破,为小伙点赞
诚信赢天下,目光太短浅
不讲武德啊
我广西不背这个锅
虽然违法,不讲诚信,也会出事!盗亦有道!
跑单报警
不诚信经营,最终害人害己。
没有职业道德的,必须抓起来,不经要有职业道德,还得有契约精神
大侠
开头一张图,内容全靠编
弟弟你真行,哥服你,十八岁的黄花大闺男居然包夜47岁的,嫩牛吃老草[哭着笑]
恶心
恶心到极点
真恶心
没有职业道德,不讲职业操守,[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有失广西人
看过新闻,好几年了,当时是小朋友叫老母鸡赶快回来,不回来就报警,然后老母鸡回了一句:有本事你就报呀!然后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