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协文到死还被嫌弃,小说中他和黄亦玫离婚多年,心里还一直想着她,他死的那一晚前,女儿方太初和女婿周棠华在香港见过黄亦玫后回来,方协文向周棠华倾诉心事,周坐了十多个小时的飞机很疲惫,忍受不了他的唠叨回家睡觉,方协文又不好跟女儿讲他还想着黄亦玫,他的内心世界是十分孤独的,当初他和黄亦玫交往时,黄振华嫌他家境一般,人长得也一般,又是在纽约的小乡镇里,根本瞧不起他,说黄亦玫是鲜花插在牛粪上。
黄亦玫之所以和方协文结婚,一是为了疗愈庄国栋带给她的情伤,二是她的父母看方协文老实本分对他很满意,黄亦玫为了让父母安心才嫁给方协文,她虽然从头到尾都没爱过方协文,但她做了一个十分完美的妻子,她当起了家庭主妇,生活围绕着方协文转,早上帮他把干净衣物熨好,并做好早餐,方协文起床吃过早餐,穿上干净整齐的衣服去上班,家里一切不必他操心,黄亦玫一个人带女儿方太初,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饭菜煮得喷喷香。
钱不够用时,黄亦玫把自己以前的积蓄拿出来用,她自己穿得都是廉价的地摊衣物,整个人胖了三十斤,完全失去了灵气,她与方协文的婚姻持续了十年,方协文享受了十年幸福生活,并没有付出什么,最终黄亦玫与他发生婚变,之后遇到了傅家明,傅家明身患绝症只剩三个月生命,黄亦玫为了陪他度过最后的岁月,彻底放弃了女儿的抚养权与方协文离婚,方协文与女儿相依为命生活,除了女儿没人能共情他,连女婿也嫌弃他不知情识趣。
女婿周棠华在他最需要倾诉的时候回家睡觉,半夜电话响个不停也没有去接听,结果方协文在夜里突发心脏病死去,没有人知道他死前经历了什么,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许他是想求救,也许是想要找一个亲近的人,最后表达一下自己对黄亦玫的爱,当心脏停止跳动之时,他只有49岁,黄亦玫不知道他死了,跟方协文在一起的十年,是她糟糠的十年,她觉得她人生中最好的日子,是跟庄国栋共舞到天明的时候。
而方协文觉得自己跟黄亦玫的十年,是他短暂人生里最美好的时光,他至死怀念,其实当黄亦玫为了傅家明要离婚时,方协文从纽约跑到香港,守着玫瑰想挽回他们的婚姻,只是玫瑰铁了心要离婚,甚至不惜放弃女儿的抚养权,黄家人包括亲戚朋友在内都对方协文嗤之以鼻,认为他霸占玫瑰十年足够了,完全应该放手,尽管离了婚,但方协文心里一直放不下黄亦玫,同时也对她怀有怨念。
他一边饱受思念之苦,一边恨着黄亦玫,使他日复一日沧桑衰老,他还把对黄亦玫的怨念传递给方太初,每当玫瑰给女儿寄东西时,方协文都不让女儿拆包裹直接丢掉,但方协文尽自己所能,给了方太初所有的爱与照顾,父女俩相依为命,生活平淡却温馨,尽管所有人都不喜欢方协文,但方太初这一生最爱自己的父亲,从未嫌弃始终深爱,她觉得父亲是最好的父亲,方协文是个好父亲,但在与黄亦玫十年的婚姻里,也许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丈夫。
这剧真火,我已弃剧
整天和男人跳舞灯红酒绿就不糟糠,是吧
亦舒的作品还是有选择的看
除了贬低农村人,看不起穷人,这些剧本都不知道怎么写了,各种劣根性都给写出来,富人都是优点
都是啥啥意思。能看下去!?
扭曲的婚恋观!女人为了个人的自由,放荡不羁,然而和社会现实完全不容!如果女人都按这个路走,男人则无路可走!
看不懂这些评论,怎么为了没变故,什么男人你们都能接受吗,你们的闺女也能接受吗?不要说有钱,女的也有钱,也有赚钱的本事,还是靠女方赚的钱。把有钱这条去掉,跟你们一样的水平,这样的男人你们要吗?想靠男人吃饭的除外!
严重怀疑是陈金飞用美国人的婚恋观来挑战传统国人的观念!
《论一张漂亮的脸对女人有多重要》,这个论文题目怎么样?
毁三观,逻辑思维混乱,直接弃剧